上海海隆石油化工研究所:
你所《关于上海海隆石油化工研究所开办资金增加和更名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所更名为:上海宝山区海隆石油化工研究所。同意你所变更开办资金:由壹仟万元变更为壹仟贰佰叁拾捌万元。
请按照相关部门规定认真规范完成名称和开办资金变更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