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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3年杨行镇部门预算的通知

信息来源: 杨行镇 发布时间 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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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10-14
  • 发文字号: 宝杨府〔2022〕26号
  • 发文日期: 2022-10-1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杨行镇

各预算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3年本镇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市、区财政局进一步深化完善预算编制和管理改革的工作要求,现将编制2023年本镇部门预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届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统筹财政资源,优化支出结构,做好对重点领域的分类保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深化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全面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依托信息化手段,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和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不断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

二、编制原则

(一)公共财政原则。各预算单位和机关各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应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切实实施有保有压,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将财政资金投向重点领域。

(二)综合预算原则。各单位应按规定将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在编制支出预算时,应加强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管理以及资金资产的统筹配置。

(三)量力而行原则。各单位应综合考虑本单位当年收支增减变化因素,各项事业发展所需资金应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做到积极稳妥、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

(四)科学编制原则。各单位应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的推进,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的准确性,加强项目支出管理,按照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五)全面绩效原则。各单位应按照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的要求,加快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程,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参考。

三、编制范围和内容

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与镇财政有资金往来的单位。

部门预算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四大部分。

1. 收入预算。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各单位应具体分析历年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预算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

2. 支出预算。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支出预算按照性质和用途分为人员经费(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人员支出应严格按照人事部门规定标准和财政部门下发的定员定额标准编报,人员变化要做出详细说明;公用支出应按照定额、定项编报。项目支出是各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实现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按照保障重点、优化结构、讲求效益、零基预算的原则编制。

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各单位应切实将各项刚性支出纳入年初预算,确保年初预算不留硬缺口。

3. 政府采购预算。各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应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2021年版)》的规定,编制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要正确填报项目拨付方式、采购目录、采购品目和采购方式(特别注意:各单位应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发〔2022〕1号)的规定,在编制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时,统筹制定本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方案)。       各单位应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并根据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依法开展采购活动。

4.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各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应按照《宝山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规定,准确把握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承受能力评估,在充分开展需求调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购买服务需求,客观必要地编制本单位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要正确填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目录,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严格控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规模,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防止出现“一边购买服务,一边养人办事”的情况。

四、编制要求

(一)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有保有压突出重点

一是聚焦保障重点支出。各单位要将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镇党委和镇政府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力保障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和提升城市能级、核心竞争力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坚决兜紧兜牢“三保”底线,突出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和普惠性,优先保障教育、养老、医疗、住房、就业等民生重点支出。

二是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各单位应对 2023年支出需求进行全面梳理,带头严格支出管理,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可压尽压、应压尽压,可干可不干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重点支出也要按照从严从紧、能省则省的原则安排。2023年公用经费在定额标准的基础上压减20%,实行总量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在定额标准的基础上压减20%。除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外,项目支出着力解决各项刚性支出。

三是持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各单位应将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大力精简严格控制差旅、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积极采用视频、网络等方式开展。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标准,努力节约日常经费开支。继续强化“三公”经费管理,2023年“三公经费”的分项和总量原则上不得超过2022年预算数。加强保留车辆使用管理,严格控制车辆报废更新,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本单位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事项,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各单位应按照国家关于全口径预算的编制要求,将所属单位依法依规取得的各类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加大财政拨款收入与中央市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统筹,按规定优先使用中央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进一步规范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的编报,强化对非财政拨款收入和结转结余资金的管理,要按照优先使用非财政拨款收入、结转结余资金,后申请财政资金的原则,编制全口径支出预算。

二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各单位要积极消化存量资金,继续开展财政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工作,按规定及时上交镇财政,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重点支出。要切实按项目年度用款需求编制预算,努力实现实际用款需求与年度预算安排的精准匹配。

三是统筹配置新增资产。扎实推进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加强预算安排与资产管理的有机衔接,将新增资产配置与资产存量挂钩,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严格控制装修和资产配置标准,减少资产闲置浪费。各单位2023年原则上不安排新增资产,确需的首先在部门内部调剂解决。对达到使用年限但能够继续使用的资产,不得安排支出预算用于资产更新。

(三)夯实预算编制基础,强化项目预算管理

一是深化零基预算理念。各单位安排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加强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合理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和基本履职需要。着力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根据轻重缓急确定优先次序,突出“保重点、压一般”,刚性支出优先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二是完善项目预算编制。各单位要将项目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同步考虑、同步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实行三级管理,要调整完善一级项目,合理确定一级项目数量,更加集中、直观反映本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要进一步精简二级项目,直观反映工作事项的具体工作内容。要提升三级项目编报质量,根据支出的具体用途,准确使用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科目,涉及多个经济分类支出项目的,必须细化至三级明细。

特别是要重视“三公”经费预算填报,注重与预算经济分类的衔接。各单位上报“三公”经费预算应包含基本支出中“三公”经费预算和项目支出中“三公”经费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由区外事办统一填报,在项目支出预算中安排,通过预算调整落实到相关部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由各单位结合历年经费使用情况分析填报。

(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硬化预算约束机制

一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做到全覆盖。要合理设置绩效指标,突出项目核心产出和效果,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值,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按要求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重要依据。加强部门自评,提高评价质量,重点做好专项转移支付、政府购买服务、直达资金等绩效评价工作。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年度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等方面的衔接,对实施效果不明显、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项目,不安排或少安排预算。

二是强化预算安排约束。各单位要落实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对预算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以及执行结果负责。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从严控制预算调整,除政策性因素和区委、区政府、镇党委和镇政府确定的事项外,原则上部门预算不作追加;确需调整追加的,按规定程序研究办理,新增支出需求应首先通过调整部门和单位内部支出结构解决,其次按照“厉行节约、合理保障”的原则追加。继续完善预算执行情况与下年项目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历年执行率较低的项目,原则上要减少或按预算执行数编制预算。强化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未按时提出整改意见或整改不到位的,暂缓安排预算资金。对于存在屡审屡犯和存在突出问题的,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

三是认真做好其他相关工作。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严肃追究责任。严禁多报、虚报在编人数,严禁重复、多头申报或虚报项目预算。持续做好部门和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为了细化部门预算的编制,各单位应严格按照镇财政下发的《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及有关要求》执行。

五、全面应用预算一体化系统

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是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有利于各单位加强预算管理,全面掌握所属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等信息,更好统筹部门预算资源,有效监控部门预算执行,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

各单位应认真学习预算管理一体化管理和改革要求,研究完善部门和单位内部预算管理流程,按规定联网登录一体化系统办理业务。各单位应在一体化系统中准确填报单位名称、单位类型、机构编制等单位信息和在职、离休、退休等人员信息。

六、报送时间和资料

(一)部门预算时间安排

各单位于10月31日前上报经审核、汇总后的部门预算(一上),镇财政部门审核后于11月中旬前下达部门预算建议数(一下),然后各单位于11月下旬前反馈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建议情况(二上),财政部门按程序上会集中讨论后定(二下)初稿,在镇人代会批准镇本级政府财政预算(草案)后7日内,镇财政将部门预算批复至各预算单位(二下)。

(二)上报资料要求

1、上报经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23年部门预算表(附电子文档);

2、2022年10月单位月工资发放清单复印件、2021年集体人员年终分配清单复印件、“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和公积金缴费单复印件;

3、2022年10月非编、项目用工人员工资发放清单及相关材料,人员变化要作详细说明并附相关符合规定的录用单复印件;

4、2022年9月单位会计报表;

5、部门预算编报的其他文件、依据等资料。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23年人员经费预算标准

2、 2023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标准(日常公用经费定额)

3、 2023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标准(单项定额)

4、 2023年公共类财政支出标准

5、 2023年预算单位车辆及一般办公设备配置使用标准

 

 

 

                                                                      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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