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宝府〔2013〕116号
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3〕102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调整大场镇联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调整后的管辖范围为:以走马塘为界,辖南北两块。其中南块:东至铁路道口与西街居委会(南大路76弄小区)相邻,南至南大路,西至南大路158弄街坊路、北至走马塘;北块:东与大场镇场中村相邻,南至走马塘,西至乾和园小区,北至大场肉联厂。居委会办公用房和活动用房地址不变。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宝府〔2013〕116号
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13〕102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调整大场镇联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调整后的管辖范围为:以走马塘为界,辖南北两块。其中南块:东至铁路道口与西街居委会(南大路76弄小区)相邻,南至南大路,西至南大路158弄街坊路、北至走马塘;北块:东与大场镇场中村相邻,南至走马塘,西至乾和园小区,北至大场肉联厂。居委会办公用房和活动用房地址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