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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宝府复字(2026)第1623号《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公告

信息来源: 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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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行政复议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6-09-17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6-09-1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

陈俊杰:

你因不服被申请人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编号:310113173561662177)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予受理,因您撤回行政复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沪宝府复字(2026)第1623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上海市宝山区行政复议局领取《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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