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宝府〔2009〕27号
罗店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上报罗店镇天平村村庄规划的请示》[罗府(2008)214号]和相关附件收悉。你镇为推进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典型——天平村发展特色农业生产基地,优化产业布局,委托宝山区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天平村村庄规划。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罗店镇天平村村庄规划的规划范围,即东与月浦镇交界,西邻义品村,北接罗泾镇,南至光明村,规划村域总用地面积264.9公顷,近期规划重点现代农业综合园约67.4公顷。
二、原则同意该规划的规划时限为:近期至2012年,远期至2020年。
三、原则同意规划功能定位、空间布局结构和产业发展规划。即定位为“以发展新型工业、现代休闲农业为主的,生态、生活、生产相协调的现代综合农村社区”;空间布局结构为“一带、两轴、三分区”,规划形成沿潘泾的滨水景观带,沿城市干道石太路、城市支路罗东路的城市交通轴,以及“宝山工业园区、罗店镇产业发展区和现代综合农业园区”三分区,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产业发展规划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形成“三、二、一”产业布局,大力发展现代综合农业,促进产业化发展,实现“特色农业示范基地”。
四、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精确落地优化布局的基础上,要进一步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积极开展节约型的村庄整理,充分挖掘村内空闲地、零散宅基地,加强复垦力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五、原则同意该规划确定的农村集中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深化自然村落整治规划,构建申家楼居住社区,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改变村容村貌,创建良好的人居环境,逐步实现“居住楼房化、管理社区化、公共服务城市化”。
六、原则同意该规划确定的道路交通规划。根据规划用地状况和周边市政道路的情况,使规划道路沟通石太路、罗东路等主、次干道,贯通村域功能区。
七、原则同意该规划确定的公共设施规划。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应配备行政管理、科技推广、文化娱乐、会议会务、网络平台、影视放映、“农家书屋”等功能,并结合居住社区配备教育幼托、体育娱乐、便民商业和社区服务功能设施。
要紧密结合休闲农业,打造新型农产品食用菌的“名、特、优”龙头品牌。集贸市场和相关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结合人口规模、 文化配套服务设施等发展需要,结合农业展示,丰富商业业态;通过传承天平村地方文化和历史传统,丰富“农家乐”特色。
八、原则同意该规划确定的绿化景观规划。规划采取形式多样的绿地设计,构筑良好的生态系统,结合潘泾滨水景观带和环区绿化步道入口景观建设,形成观光旅游带。
九、结合规划实施,深化市政公建配套设施规划,科学合理布局河渠管网,突出规划的可持续性和可实施性。
十、原则同意该规划确定的整治实施规划。将产业结构调整、村容整治和市政建设作为近期建设重点。
十一、要进一步深化该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内容,加强农业、绿化、节能、环保和网络营销平台新科技的推广和运用。妥善处理好规划实施中近、远期建设的关系,促进天平村社会经济有序、协调发展,创建整洁、舒适、文明的新农村。
请你镇接文后尽快推进村庄规划的深化与组织实施工作。
主题词:规划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