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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水务行业高温及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 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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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水利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1-07-22
  • 发文字号: 宝水务〔2021〕59号
  • 发文日期: 2021-07-1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水务局


局属基层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做好高温及汛期期间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妥善做好高温、以及汛期强对流和台风等灾害性天气下的各项安全风险防控,切实保障好施工现场生产人员、行业设施养护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水务行业高温及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加强责任落实

近阶段持续高温影响,加之正值主汛期风暴潮洪各类影响,尤其是突发性的强对流以及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均可能对行业作业生产以及安全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各单位、各科室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理念,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和紧迫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各单位、各科室要围绕本阶段以及下阶段气候的特征以及安全生产的特点,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部署,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各级责任落实,要充分重视高温、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对行业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潜在风险的辨识和管控,健全防控管理措施,开展隐患排除和治理工作,确保防范措施事事有着落、件件有落实,全面筑牢水务行业的安全生产防线。

二、严格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各科室要按照《宝山区水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集中攻坚年的实际情况,突出行业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的保障,重点围绕水务设施的长效运行养护、在建工程生产作业、防汛防台等,切实加强管道养护等露天作业、河道保洁水上作业、水务建设工程一线生产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和安全防护工作,组织力量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的各项具体措施,确保我区水务行业在夏季高温及汛期期间的安全、平稳、有序。

(一)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加强防暑降温措施

1.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检查。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对施工作业现场(重大危险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住宿区(大功率电器、电瓶车充电)、危险品储存及使用、密闭空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动火作业等加强安全检查,加强机械设备、原材料安全质量检测和安全管理,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质量缺陷,督促参建单位予以整改销项,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加强防暑降温的组织管理。

重点督促各水务设施养护单位和工程参建单位严格执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颁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本市在建工程用工年龄的有关规定,规范企业用工管理,杜绝超龄用工;督促相关单位针对夏季施工制定防暑降温工作方案和高温中暑的应急预案。

高温期间,严禁违规赶工,科学合理安排工期和作息时间,通过做两头,歇中间等措施,避免高温天气露天室外作业,市和区气象部门天气预报气温达35以上时,其白天高温时段上午11:00至下午15:00,除紧急抢险、抢修施工作业,暂停户外施工作业。天气预报气温达37以上时,暂停户外施工作业,防止中暑事故发生。

3.加强防暑降温的措施保障。

各水务设施养护单位、水务工程参建单位要加强对作业现场的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和防暑降温设施和物资的保障供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许可制度、食品采购、加工、存贮管理制度及从业人员持证(健康证)上岗,避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相关防暑降温措施,配备透气性好的安全帽、清凉油等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和药物,注意工人生活区的防暑降温,安全用电,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对不宜从事日晒、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做好年纪较大(50岁以上)、身体状况不佳人员的施工作业安排,适当减轻工作强度,严格控制在高温烈日下从事高空、深基坑等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的工作。

(二)加强度汛安全管理,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目前,正值主汛期,防汛防台工作进入七下八上的关键期,行业各单位、相关科室及有关单位,要针对强对流、台风等灾害性天气下的防暴雨、防大风、防雷电等自然灾害的防控工作,全面加强度汛的安全管理。

设施运行方面,堤防水闸管理部门要加强海塘、江堤、防汛墙、水闸、潮拍门、防汛闸门等设施的安全运行的巡查检查,加强三违一堵整治,根据汛期潮位及气象预警和防汛响应等级加强水闸引排的科学、精准调度;水利所要加强河道、农桥等设施安全巡查检查,加大施工筑坝、围堰等影响防汛排涝的整治,加快河道水利类工程项目的推进;给排水所加强管网养护质量,加强施工临排、擅自封堵市政管网的检查,强化泵站预警期间的运行。各水务管理所及其他局属基层单位要根据职能做好属地防汛工作的行业指导和相关协调工作。

工程建设方面,项目法人、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加强防汛预案建立、防汛队伍的落实、防汛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全面检查项目涉及的宿舍工棚、塔吊桩机、脚手架、施工围墙、临时围挡等防风措施,落实防风加固措施,做好灾害性天气下临险人员的转移安置,避免屋棚坍塌、设备设施倒伏、高空坠物、触电等事故的发生,全面加强自身的防汛安全,最大程度保障因施工影响涉及周边区域的防汛安全。

三、加强应急管理,做好信息报送

局属各基层单位、各科室及有关单位,一是认真做好值班备勤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各类气象预警以及应急和防汛部门的工作提示;二是完善各类方案预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健全高温天气和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的防御应对措施,针对性地制定高温中暑、食物中毒、消防急救、安全生产、防汛防台等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好应急处置物资和力量,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三是加强安全宣教演练。督促行业养护企业、各水务工程参建单位加强防暑降温、中暑抢救、食品安全等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养护和施工作业人员高温和防汛期间的安全生产意识,组织开展应急设备和救援演练,提前了解相关医疗机构信息,确保中暑、中毒、受伤等病人的及时救治,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四是加强信息报送。要畅通信息通信网络,确保各级预警信息接收和响应及时有效;一旦发生事故,迅速上报信息(半小时口头报、一小时书面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

202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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