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宝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2016年8月12日
上海市宝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的意见
《上海市宝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根据《中共宝山区委关于上海市宝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建议》编制,已经宝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批准。推进《纲要》顺利实施,对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如期实现到2020年建设成为“两区一体化”升级版的现代化滨江新城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纲要》实施落地工作,现就进一步完善《纲要》实施机制,分解落实主要目标和任务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总体要求
推动《纲要》有效实施,必须建立健全《纲要》实施机制。要发挥党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最大程度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和动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生动局面。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正确处理关系,发挥不同作用。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更好发挥政府和市场、社会的不同作用,把该放的放给市场和社会,把该管的切实管好。在政府履行职责的领域,要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强化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责任,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在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领域,政府的工作重点是营造环境、促进公平竞争,保障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确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各部门、各街镇(园区)是《纲要》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强化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主动作为,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牵头部门要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及跨区域、跨领域目标任务的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街镇(园区)要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因地制宜推进规划实施。
(三)聚焦《纲要》重点,加强协同推进。对《纲要》明确的重点任务,要通过项目化、目标化、信息化做好实施。在抓好全面落实的同时,要紧紧抓住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和难点问题,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为抓手,着力在优化结构、增强动力、化解矛盾、补齐短板上取得突破,不断提升发展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四)强化约束作用,服务于《纲要》实施。《纲要》是指导宝山未来五年发展的具有法律约束地位的纲领性文件。各部门、各街镇(园区)要切实维护《纲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推进《纲要》实施放在重要位置,各类规划、计划、政策的制定实施都要服从和服务于《纲要》实施。
二、建立任务分工和责任落实机制
(一)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分工。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主体是推进《纲要》顺利实施的重要前提。《宝山区“十三五”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与任务分工方案》(详见附件)对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中涉及宝山的有关重点工作,宝山《纲要》明确的主要指标、量化目标以及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实施要求。各部门、各街镇(园区)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
(二)强化党委(党组)、政府的领导和实施责任。区委、区政府将《纲要》推进落实情况列入年度重点议事日程,每年度听取《纲要》实施情况汇报,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要加强与《纲要》的衔接。各部门、各街镇(园区)党委(党组)要将牵头负责的《纲要》落实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每年研究年度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度实施计划。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纲要》实施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具体落实工作,确保每一项重大任务责任到人。
三、加强专项规划、年度重点工作与《纲要》的衔接
各类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三年行动计划等要加强与《纲要》的衔接,服从服务于《纲要》实施。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要充分体现《纲要》年度实施重点。区发展改革委要将《纲要》提出的33个主要指标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体系,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年度计划报告要重点说明《纲要》主要指标的年度实现情况,并将上一年度《纲要》总体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实施重点作为重要内容,提交区人大审议。
(二)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要充分与《纲要》衔接。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要按照要求与《纲要》进行有效衔接并组织实施。
(三)各类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要加强与《纲要》的衔接。加强《纲要》对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指导。充分发挥都市功能优化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以功能布局优化带动空间布局优化,加快完善都市功能优化区政策体系,推进“多规合一”。
四、强化重大项目支撑
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既要将规划作为审核项目、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又要通过重大项目促进规划落实,要组织实施好一批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纲要》中已经明确的重大项目要简化项目审批核准程序,并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和融资安排。年度预算要统筹安排保障《纲要》重大项目所需财政支出。各部门、各街镇(园区)要加大对《纲要》中重大项目实施工作的推进力度,区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在线管理,提高审批和监管效率。
五、完善监测评估机制
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是推动《纲要》顺利实施的有效途径。要加强规划实施环境的动态监测分析,科学开展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规范规划修订调整程序。
(一)加强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创新和改进统计工作,更加注重运用互联网、统计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更有效地开发利用各类信息和数据资源,提高《纲要》实施监测分析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充分发挥各方专家、机构作用,不定期就《纲要》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听取意见建议。
(二)完善年度监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机制。区“十三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每年年底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纲要》实施进展情况。区发展改革委要组织开展《纲要》重点任务实施情况年度监测。《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和总结评估要向区委、区政府作专题汇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各类规划都要开展中期评估及总结评估。健全依法向区人大常委会的报告机制,《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情况要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要充分借助智库等专业资源,全面开展第三方评估。各部门、各街镇(园区)要在每年年初将上一年度落实《纲要》总体情况,以及本部门、本地区规划年度落实情况报送区发展改革委。
(三)完善动态调整修订机制。基于《纲要》监测分析及评估结果,确有必要时,区发展改革委要及时提出修订调整建议,报经区政府同意后,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六、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积极构建党政监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一)加强党政监查力度。区委、区政府将《纲要》实施列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纲要》中的主要指标、量化目标和重点任务要纳入区委、区政府目标管理和督查工作体系,形成定期督查机制。同时强化规划实施考核评价,《纲要》实施情况要纳入各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形成执行、考核、监督的闭环体系。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法律监督意识。《纲要》实施责任主体要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监督,按照监督意见抓好落实。各部门、各街镇(园区)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代表建议和代表专题视察对《纲要》实施的推动作用。要依法加强对《纲要》实施情况中落实“三个重大”等事项开展审计监督。
(三)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区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对《纲要》实施的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
(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决策机制,保障市民对规划实施的知情权。充分发挥行业商业协会、智库等社会力量作用,提高社会监督的专业化水平。加强对《纲要》实施情况的宣传解读,畅通信息交流渠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部门、各街镇(园区)要充分认识确保《纲要》顺利实施的重要意义,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明确实施责任、创新实施机制、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齐心合力抓规划落实,推动“十三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宝山区“十三五”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与任务分工方案
附件
宝山区“十三五”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与任务
分工方案
本方案中,对《上海市“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涉及宝山的20项重点工作明确了责任分工,对本区《纲要》中明确的33项指标体系、48项量化目标以及302项重大任务措施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主体。
一、《上海“十三五”规划纲要》涉及宝山的重点工作
涉及20项重点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序号 | 主要内容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1 | 鼓励各区因地制宜,主动作为,闯出各具特色的创新发展新路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科委、区经委、区商务委等相关部门 |
2 | 钢铁产业要向新材料领域延伸产业链 | 区经委 | 相关部门 |
3 | 鼓励积极发展科技金融、并购金融、文化金融等特色金融 | 区发展改革委 (金融办) | 相关部门 |
4 | 推动钢铁等交易市场面向国际市场扩大规模、拓展功能 | 区经委 | 相关部门 |
5 | 加快邮轮经济发展,推进吴淞口国际邮轮港建设,建成亚太地区规模最大的邮轮母港,积极培育本土邮轮产业,促进产业链延伸 | 区滨江委 | 相关部门 |
6 | 中心城区坚持“双增双减”,严格控制住宅用地和建筑总量。将新城、镇作为新增人口居住和就业的主要空间载体 | 区规划土地局 | 相关部门 |
7 | 促进中心城(外环线以内)各区域发展统筹协调,强化中心城周边城市化地区生态约束,控制城市蔓延,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激发地区活力 | 区发展改革委 区规划土地局 区建设交通委 区绿化市容局 | 相关部门 |
8 | 中心城周边镇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扩张,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 | 区规划土地局 | 相关部门 |
9 | 南大地区要加快功能建设,打造多元复合、宜居宜业的新型城区 | 区南大指挥部 | 相关部门 |
10 | 吴淞地区要加快老工业区转型,加强滨水生态环境建设,加快邮轮经济、创意博览文化发展,建设现代化滨江城区 | 区吴淞转型办 | 相关部门 |
11 | 加大对承担农业生产、生态建设、耕地保护等重要功能的纯农地区支持力度 | 区农委 | 相关部门 |
12 | 鼓励纯农地区统筹盘活存量设施用地,优先保障都市现代农业设施需求 | 区农委 | 相关部门 |
13 | 落实区对镇村道路建设资金的统筹,将村内道路的养护管理纳入镇级统筹范围 | 区建设交通委 | 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
14 | 加快推进郊区城镇污水处理厂能力提升、提标改造和截污纳管 | 区水务局 | 相关部门 |
15 | 探索发展多模式、中运量快速公共交通系统 | 区建设交通委 | 相关部门 |
16 | 加快推进沪通等方向的铁路通道建设 | 区建设交通委 | 相关部门 |
17 |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以中心城和郊区易涝地区为重点,提高标准、完善设施,提升城市防汛排涝保障能力 | 区水务局 | 相关部门 |
18 | 建设泰和等水厂,开展长江水源水厂深度处理改造 | 区水务局 | 相关部门 |
19 | 对钢铁等重化行业及其他高能耗、高排放行业,参照国际先进水平,制订最严格的节能环保标准并实施监管 | 区环保局 | 相关部门 |
20 | 调整完善医疗资源布局,在郊区和人口导入地区增设若干区域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区卫生计生委 | 区规划土地局等相关部门 |
二、宝山《纲要》主要指标和量化目标分工安排
(一)主要指标
《纲要》明确了33项主要指标,包括15项约束性指标和18项预期性指标。具体分工如下:
1.约束性指标(15项)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0年目标 | 牵头部门 |
1 | 路网密度/公交线网密度 | 公里/平方公里 | 3.3/1.7 | 区建设交通委 |
2 | 新建、改扩建学校数 | 个 | 35 | 区教育局 |
3 | 公租和廉租保障性住房新增供应套数 | 户(套) | 2000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4 | 成套改造完成面积 | 万平方米 | 10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5 | 全区网格化管理区域覆盖率 | % | 100 | 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
6 | 全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市绿色步道 | 平方米 /公里 | 12.4/100 | 区绿化市容局 |
7 | 单位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率 | % | 3 | 区发展改革委 |
8 | 主要污染物减少率 | % | 完成市下达考核指标 | 区环保局 |
9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95以上 | 区水务局 |
10 | 重点区域存量转型项目/建筑面积 | 个/万平方米 | 20/300 |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经委 |
11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比2010年翻一番 | 区发展改革委 |
12 | 养老床位总量占户籍老年人口比重 | % | 3.5 | 区民政局 |
13 | 新增标准化菜场数 | 个 | 20以上 | 区商务委 |
14 | 常住人口数 | 万人 | 210以内 | 区人口办 |
15 | 城镇登记失业人数 | 人 | 2.95万以内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预期性指标(18项)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0年目标 | 牵头部门 |
1 | 区增加值年均增长率 | % | 7左右 | 区发展改革委 |
2 | 区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率 | % | 8 | 区财政局 |
3 |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区增加值比重 | % | 66 | 区统计局 |
4 |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 亿元 | 1600 | 区发展改革委 |
5 | 商品销售总额年均增长率/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率 | %/% | 8/8 | 区商务委 |
6 | 规模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部分)产值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 | % | 25 | 区经委 |
7 | 工业园区单位土地面积产出 | 亿元/平方公里 | 65 | 区经委 |
8 | 家庭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 | Mb/S (兆比特/秒) | 50 | 区信息委 |
9 | 新增城市综合体,音乐厅、剧院、博物馆等文化设施/新增4A景区数 | 个/个 | 20/3 | 区文广影视局 区旅游局 |
10 | 体育/文化设施人均面积 | 平方米/平方米 | 2.2/0.18 | 区体育局 区文广影视局 |
11 | PM2.5年均浓度 | 微克/立方米 | 完成市下达考核指标 | 区环保局 |
12 | 邮轮停靠艘次/新增邮轮企业机构集聚数 | 艘次/个 | 500/20 | 区滨江委 |
13 | 合同外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数 | 亿美元/个 | 15/10 | 区商务委 |
14 | 新增企业上市挂牌数/注册基金企业数 | 户/户 | 50/100 | 区发展改革委 |
15 | 众创空间基地/高新企业累计数 | 个/个 | 20/300 | 区科委 |
16 | 新增医疗机构床位数/ 新增执业医师数 | 张/人 | 1000/400 | 区卫生计生委 |
17 | 户籍居民平均预期寿命 | 岁 | 82以上 | 区卫生计生委 |
18 | 公众安全感指数 | - | 85以上 | 区综治办 |
(二)量化目标
《纲要》明确了48项具体量化目标,具体分工如下:
序号 | 2020年目标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1 | 2018年具备4船同靠的运营能力 | 区滨江委 | 相关部门 |
2 | 建设顾村、罗店、杨行、逸仙路沿线以及上大周边等五个地区级商业商务功能区 | 区商务委 | 顾村镇、罗店镇、杨行镇、大场镇等相关部门 |
3 | 以每2-4万人口配置一家标准化菜场等居民“开门七件事”相关设施 | 区商务委 | 区规划土地局等相关部门 |
4 | 规划发展10-15个社区商业中心 | 区商务委 | 相关部门 |
5 | 新增市级以上产业平台10个 | 区经委 | 区商务委等 相关部门 |
6 | 严格管控永久基本农田1.31万亩的布局底线 | 区规划土地局 | 区农委等相关部门 |
7 | 全区实现建设用地总量负增长1平方公里和城市开发边界外现状建设用地减量化245公顷 | 区规划土地局 | 相关部门 |
8 | 确保全区粮食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98%以上,农业年人均劳动生产率达13万元 | 区农委 | 相关部门 |
9 | 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99.9%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率达70%以上 | 区农委 | 相关部门 |
10 | 创建5个以上的市级美丽宜居乡村示范村 | 区农委 | 相关部门 |
11 | 建设60公里的污水二级管网,确保实现建成区内污水全收集 | 区水务局 | 相关部门 |
12 | 完成1000户农户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 区水务局 | 区农委等相关部门 |
13 | 完成10户以下村宅农民集中居住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区农委、区规划土地局等相关部门 |
14 | 帮助3000名长期失业青年实现就业,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按期安置率100%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相关部门 |
15 | 每年帮助引领成功创业600人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相关部门 |
16 | 完成技能培训8万人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相关部门 |
17 |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350家,劳动争议由基层调解组织先行调解率达80%以上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相关部门 |
18 | 累计新(改)建老年活动室130个 | 区民政局 | 相关部门 |
19 | 老年护理机构床位数达2700张 | 区民政局 区卫生计生委 | 相关部门 |
20 | 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引入社会资本新建1家综合性医院,迁建区精神卫生中心、统筹建设区妇幼保健院和区眼病防治所等3家区级卫生设施,完成罗店大型居住社区、顾村拓展区(新顾城)、南大生态区、上海长滩等4家区域社区卫生机构布点建设 | 区卫生计生委 | 相关部门 |
21 | 实行征地养老区级统筹,被征地人员落实保障率达100%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相关部门 |
22 | 配置残疾人养护床位300张 | 区残联 | 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 |
23 | 建设、筹措共有产权住房6000套,建成区属动迁安置房300万平方米,约4万套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相关部门 |
24 | 外环线以内新建住宅100%采用装配式建筑,外环线以外装配式建筑比例达50%以上,外环以内全装修住宅比例达60%以上 | 区建设交通委 | 区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 |
25 | 计划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整治300万平方米,全面解决1300户在外过渡居民问题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相关部门 |
26 | 实施骨干河道综合整治10公里,骨干河道疏浚55公里,完成生态修复与景观河道建设25公里,主要镇级以上河道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力争达60% | 区水务局 | 相关部门 |
27 | 区域平均降尘量控制在6.0吨/平方公里·月以下 | 区环保局 | 相关部门 |
28 | 全区累计建成100座公园绿地、100条区级林荫大道、100个市民街心花园、100公里城市绿色步道、重点保护100棵古树名木,建成30万平方米立体绿化,新增各类绿地500公顷,全区森林覆盖率达15.5% | 区绿化市容局 | 相关部门 |
29 | 道路总里程达884.12公里 | 区建设交通委 | 相关部门 |
30 | 全区公共交通出行比重(不含步行)达35%以上,其中轨道交通和中运量交通占公共交通的50% | 区建设交通委 | 相关部门 |
31 | 外环内区域公交站点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100%,宝山新城达90%以上,新辟地面公交线路18条,新增线路总长度约150公里 | 区建设交通委 | 相关部门 |
32 | 建成顾村公园综合枢纽和500个泊位的“P+R”停车场 | 区建设交通委 | 相关部门 |
33 | 公共自行车投放量达1.5万辆 | 区建设交通委 | 相关部门 |
34 | 新建商业办公楼宇光纤覆盖率达100%,公共场所免费无线上网接入点数量超过300个 | 区商务委 区信息委 | 相关部门 |
35 | 新建无线通信基站集约化率达100%,移动通信4G网络城乡覆盖率达100% | 区信息委 | 相关部门 |
36 | 积极推进行政领域信息资源数字化、网络化,主要业务信息化率达100% | 区信息委 | 相关部门 |
37 | 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应用,实现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100% | 区公安分局 区综治办 | 区信息委等相关部门 |
38 | 加强环境生态信息化监管,实现重点污染源监控比例达100% | 区环保局 | 区信息委等相关部门 |
39 | 提高居委会直选比例,实现居委会成员100%属地化 | 区民政局 | 相关部门 |
40 | 做实20个社区工作者实训基地 | 区民政局 | 相关部门 |
41 | 社会组织数量达到750个、实现80%的社会组织参与规范化评估 | 区民政局 | 相关部门 |
42 | 确保全区注册志愿者始终保持在20万人以上 | 区文明办 | 相关部门 |
43 | 主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覆盖率达95%以上,主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平均合格率达96%以上 | 区市场监管局 | 相关部门 |
44 | 药品质量监督性抽检总体合格率不低于98% | 区市场监管局 | 相关部门 |
45 | 新争创1-2家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全区文明村达75%、文明小区达80%以上 | 区文明办 | 相关部门 |
46 | 每年开展2-3个除陋习专项整治行动 | 区文明办 | 相关部门 |
47 | 在街镇及公园绿地中新建社区公共运动场20处,建设顾村拓展区(新顾城)、罗店大型居住社区、杨行3个地区级体育中心 | 区体育局 | 相关部门 |
48 | 推进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与开放,实现政府各部门审批事项100%上网 | 区审改办 区行政服务中心 | 相关部门 |
三、《纲要》十大方面重大任务措施分工安排
《纲要》明确了十大方面302项重大任务措施。
(一)深化产业结构调整 打造富有创新活力的产业体系
涉及52项重大任务措施,具体分工如下:
(二)促进均衡协调发展 迈向更高水平的城乡一体化
涉及32项重大任务措施,具体分工如下:
序号 | 主要内容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53 | 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坚持“区港联动”,完善地区规划,大力推进以邮轮港为核心的邮轮产业、商务会展、科创研发、现代物流等产业发展,基本建成国际知名、亚洲一流的国际邮轮母港 | 区滨江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科委等相关部门 |
54 | 完善邮轮滨江带功能规划,南部聚焦上港九区、十区整体转型,提升区域功能,打造上海北部新门户;中部聚焦邮轮母港建设,加快打造邮轮城核心区,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功能的重要载体;北部聚焦罗泾散货港,加强功能设施和基础配套建设,提升通达能力。做好蕰藻浜沿线开发,加强沿线整治 | 区滨江委 | 相关部门 |
55 | 加快推进吴淞口国际邮轮港后续工程,推进陆上客运中心、滨水活力中心、绿色商务中心建设,完善邮轮母港水路交通管理体系,打造滨江生态文化走廊 | 区滨江委 | 区建设交通委、区商务委等相关部门 |
56 | 以沿宝杨路-宝安公路转型发展轴为主体,推进淞宝、杨行、顾村地区融合发展,加快沿线产业和功能转型,提升中部地区的集聚、辐射和支撑作用 | 区规划土地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商务委等相关部门 |
57 | 强化沿沪太路城镇发展轴功能,以大场、顾村、罗店、罗泾等低碳宜居城市社区为依托,拓展城市快速干道交通和沿线综合服务功能,促进区域节点组团式发展,形成“一线串珠”的城市布局 | 区规划土地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商务委等相关部门 |
58 | 南部分区: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品质,加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主要形成大场组团、庙行张庙组团、高境淞南组团、宝山城市工业园区组团、沿江发展组团和吴淞工业区转型(南部)组团 | 区规划土地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商务委等相关部门、相关镇、街道、园区 |
59 | 中部分区:依托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产业集聚和重点区域城市更新,推进“中部地区崛起”,主要形成由淞宝组团、杨行组团、顾村组团和吴淞工业区转型(北部)组团共同构成的新城区空间格局,成为上海主城区的拓展空间和宝山发展的重要空间和功能承载区 | 区规划土地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商务委等相关部门、相关镇、街道、园区 |
60 | 北部分区: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完善区域交通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加快镇域经济转型,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态涵养和公共服务功能。主要形成宝钢组团、罗泾港区组团、宝山工业园区组团以及罗店、罗泾、月浦三个新市镇组团,重点构筑宝山北部沿江产业带,将宝钢、罗泾港区、宝山工业园区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高端制造业及现代物流产业基地 | 区规划土地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商务委等相关部门、相关镇、园区 |
61 | 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严控建设用地无序扩张和蔓延,以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构成的“新三线”作为新一轮土地利用新格局的底线。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 | 区规划土地局 区农委 | 相关部门 |
62 | 严格管控永久基本农田1.31万亩的布局底线,形成农用地、耕地、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梯度管制格局 | 区规划土地局 区农委 | 相关部门 |
63 | 推进“三横两纵”生态网络空间建设,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生态缓冲区,并进行红线管控 | 区规划土地局 区绿化市容局 | 相关部门 |
64 | 通过分区管控、完善土地出让体系、规范产业项目准入、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低效闲置土地处置、城市更新等手段,对新增建设用地实行增量递减 | 区规划土地局 | 相关部门 |
65 | 104区块以空间优化整合、产业结构调整、绩效提高和能级提升为主,重点推进存量低效工业用地盘活 | 区规划土地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等相关部门 |
66 | 195区域加快存量工业用地功能转变、业态发展转型,推进产城融合、功能提升,重点推进富锦工业区转型 | 区规划土地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等相关部门 |
67 | 198区域限制工业项目发展,坚持土地复垦整理,实现生态修复和减量化,重点推进罗泾等北部地区土地减量化 | 区规划土地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农委等相关部门 |
68 | 加大土地储备力度,探索动迁新路径 | 区土地储备中心 | 区规划土地局等相关部门 |
69 | 全面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推进组织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全面提升农业设施化水平。大力实施“农林水”联动计划,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蔬菜标准园建设 | 区农委 | 相关部门 |
70 | 积极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发展,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 区农委 | 相关部门 |
71 | 全面实施农业生态保护与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着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生态保育型农业。全面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化,大力促进绿色生态农业发展 | 区农委 | 相关部门 |
72 | 完善村庄布局规划,启动实施郊野单元规划,加大土地整理和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力度,优化农村空间形态布局和公共服务配置 | 区规划土地局 | 区农委等相关部门 |
73 | 继续探索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快推进北部纯农业地区村级经济“造血”机制形成,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东)财产性收入的长效增长机制 | 区农委 | 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
74 | 积极拓展非农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区农委等相关部门 |
75 | 加大对农业地区生态补偿和专项扶持力度,提高农民保障水平,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 | 区财政局 | 区农委等相关部门 |
76 | 推进泰和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和石洞口、吴淞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完善月浦城区、何家湾等地区污水管网建设 | 区水务局 | 相关部门 |
77 | 推进城郊结合部、“城中村”、老镇旧区等其他城镇化地区截污纳管,实现195区域、老镇旧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 区水务局 | 相关部门 |
78 | 制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相关政策,提高地下空间和管网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促进地下空间合理有序开发利用 | 区规划土地局 | 区民防办等相关部门 |
79 | 推进重点地区地下综合管廊、管网等市政设施建设。完善气配管网建设,将天然气气配管网延伸至新建的大型居住社区和部分保留型、保护型村庄,基本普及天然气。 | 区建设交通委 | 相关部门 |
80 | 加大电力设备建设力度,保证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的电力供应 | 区发展改革委 | 相关部门 |
81 | 保障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重点做好失地农民就业工作 | 区农委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相关部门 |
82 | 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加大基础建设和公共资源投入力度 | 区财政局 | 相关部门 |
83 |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完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在纯农地区、水资源保护区内探索推进“村经委托镇管”模式,形成以不动产经营为主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长期增收的稳定来源 | 区规划土地局 区农委 | 相关部门 |
84 | 健全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和村干部分级分类薪酬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农村治理结构与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 区农委 | 相关部门 |
(三)构建高效服务体系 共享更高品质的小康生活
涉及54项重大任务措施,具体分工如下:
序号 | 主要内容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85 | 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对每一项服务明确具体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保障标准、资金渠道和覆盖水平。建立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 区教育局 区卫生计生委 区文广影视局 区体育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
86 | 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PPP模式)等方式参与公益性事业投资运营 |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 相关部门 |
87 | 建立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提高服务设施、信息系统等资源的使用效率 | 区教育局 区卫生计生委 区文广影视局 区体育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信息委等相关部门 |
88 | 强化大型居住社区就业服务,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就业数量和质量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相关部门 |
89 | 建立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相关部门 |
90 | 完善中小微企业技能培训平台功能,实施“双百计划”,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相关部门 |
建立规范企业劳务派遣用工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劳动关系智能监测预警系统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相关部门 | |
91 | 促进职工工资稳定合理增长,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实现一线职工的工资增长幅度适度高于企业平均工资增长。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的正常调整政策,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研究完善企业欠薪保障金垫付机制,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惩处力度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相关部门 |
92 | 积极探索智能化养老服务,建立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平台,推进街镇社区综合为老服务平台(中心)建设,实现区、街镇两级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全覆盖,提供“一站式”为老服务和一体化资源管理 | 区民政局 | 相关部门 |
93 | 全面实施梯度惠老政策,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方式逐步从补供方向补需方转变 | 区民政局 | 相关部门 |
94 |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设施建设,按需布设助餐点、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推进长者照护之家和社区睦邻点建设,老年活动室实现居、村委全覆盖,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实现全覆盖,实现社区居家养老“银铃居家宝”全覆盖 | 区民政局 | 相关部门 |
95 | 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 区民政局 | 相关部门 |
96 | 加强社区托养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约率,力争实现全覆盖 | 区民政局 区卫生计生委 | 相关部门 |
97 | 实现全区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均设置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经批准纳入医保联网 | 区民政局 区卫生计生委 | 相关部门 |
98 | 建立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相结合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公立医疗机构通过存量调整与适当增量相结合的方式增加老年护理床位。鼓励社会资本开办护理院,鼓励现有民办护理院增设老年护理床位 | 区民政局 区卫生计生委 | 相关部门 |
99 | 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平台,支持护理站、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开展医疗护理服务 | 区民政局 区卫生计生委 | 相关部门 |
100 | 鼓励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提供互助服务 | 区民政局 | 相关部门 |
101 | 完善家庭医生服务,推进居民与“1+1+1”医疗机构组合签约,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 区卫生计生委 | 相关部门 |
102 | 逐步提高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 区卫生计生委 | 相关部门 |
103 | 推进互联网医疗发展,优化就医流程,改进就医环境,改善就医体验 | 区卫生计生委 | 相关部门 |
104 | 加强康复、精神卫生、产科、儿科等短缺资源配置,通过区校合作形式提升上海市第二康复医院服务能力,完善康复体系 | 区卫生计生委 | 相关部门 |
105 | 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提升中医药服务能级 | 区卫生计生委 | 相关部门 |
106 | 加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激励和引进力度,打造宝山区医学优势学科群 | 区卫生计生委 | 相关部门 |
107 | 建设眼病、口腔疾病的专业防治体系 | 区卫生计生委 | 相关部门 |
108 | 建成宝山区卫生应急决策与指挥系统,完善“120”网络布点 | 区卫生计生委 | 相关部门 |
109 | 加强对新发传染病的技术储备和防控 | 区卫生计生委 | 相关部门 |
110 | 提高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和利用率 | 区卫生计生委 | 相关部门 |
111 | 打造“医防融合”的慢性病综合防治服务与管理体系,降低慢性病人群的医疗负担 | 区卫生计生委 | 相关部门 |
112 | 做好中小学学生剧场、室内体育馆和室内游泳池建设和改造工作,实施“宝山教育云”和“智慧校园”建设 | 区教育局 | 相关部门 |
113 | 加快中小学一体化德育内容体系构建,推进“生活教育”课程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建设 | 区教育局 | 相关部门 |
114 | 强化“教学做合一”课堂教学实践,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整体推进课程与教学改革 | 区教育局 | 相关部门 |
115 | 推进依法治教和管办评分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自主权 | 区教育局 | 相关部门 |
116 | 实施行知中学、吴淞中学、上大附中等名校“提标工程” | 区教育局 | 相关部门 |
117 | 深入推进“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医教结合实验区”建设 | 区教育局 | 区卫生计生委等相关部门 |
118 | 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和合作办学,提升区域教育国际化品质 | 区教育局 | 相关部门 |
119 | 实施“十百千万”教育人才培养工程。按标准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师资配置,促进优秀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 区教育局 | 相关部门 |
120 | 完善教育骨干人才激励政策,保障教师收入稳步增长 | 区教育局 | 相关部门 |
121 | 加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高职贯通,创新职业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双师型”教师培育 | 区教育局 | 相关部门 |
122 |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积极扩大本区居民社会保障覆盖面,努力实现应保尽保、户籍居民社会保险参保全覆盖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相关部门 |
123 | 平稳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相关部门 |
124 | 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机制 | 区民政局 | 相关部门 |
125 | 加强为老年人、困难儿童、残疾人、优抚群体的福利服务 | 区民政局 | 相关部门 |
126 | 构建全方位的青少年权益保护体系,搭建社区、学校、家庭和政府部门多方参与的青少年维权网络 | 团区委 | 相关部门 |
127 | 全面提升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 区妇联 | 相关部门 |
128 |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培育慈善组织。 | 区残联 | 相关部门 |
129 | 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对符合条件的廉租房租金配租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并积极筹措廉租实物配租房源;逐步实现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建设、有效衔接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相关部门 |
130 | 确保新建住房有效供应,进一步规范存量住房交易,积极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相关部门 |
131 | 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市场化开发建设顾村拓展区(新顾城)和中集冷藏地块,继续建设罗店大型居住社区和祁连、胜通、共康三个市属经济适用房基地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相关部门 |
132 | 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合理配置商务研发和商品房建设比例,启动产业园区开发建设,集中建设商业中心、文化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和公园等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等相关部门 |
133 | 在顾村大居地区引进优质医疗资源,发展大健康产业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区卫生计生委等相关部门 |
134 | 在罗店大居地区完善生产生活配套,注入城市功能,按照适时、适用、适配的原则配置公建设施。完善北部集疏运交通体系,缓解周边主干道路交通压力,加快周边新开河道建设,注重教育配套和养老机构设置,推进产业配套和就业相关工作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区建设交通委、区水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 |
135 | 全面启动全区成幢集中区域的老旧住房成套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吴淞西块旧改工作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相关部门 |
136 | 完成大场老镇改造,基本完成罗店老镇核心区改造,全面启动顾村老集镇改造,启动杨行老镇改造。基本完成庙行镇康家村、顾村镇杨邢宅、大场镇联东村和场中村四处“城中村”改造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大场镇、罗店镇、顾村镇、庙行镇等相关部门 |
137 | 探索和规划老旧小区电梯建设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区规划土地局、区建设交通委等相关部门 |
(四)共建生态文明 建设持续发展绿色宝山
涉及33项重大任务措施,具体分工如下:
序号 | 主要内容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138 | 加强水源地保护,全面关停清拆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污染源 | 区环保局 | 区经委、区水务局等相关部门 |
139 | 全面消除重污染河道,主要镇级以上河道水质明显改善,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 | 区水务局 | 区环保局等相关部门 |
140 | 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优化能源结构,全面取消分散燃煤设施,完善天然气输配系统,实现全区管道燃气天然气化,提升燃煤、燃气设施污染治理水平 | 区发展改革委 区建设交通委 | 相关部门 |
141 | 强化扬尘污染控制,推进区内堆场、码头调整转型 | 区环保局 | 区经委、区建设交通委等相关部门 |
142 | 提高道路等公共区域机械化保洁率和水冲洗率,保持对各类渣土违法行为整治的高压态势 | 区建设交通委 | 相关部门 |
143 | 全面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 | 区环保局 | 相关部门 |
144 | 推进汽修、干洗行业、餐饮行业等生活类面源治理 | 区商务委 | 区环保局等相关部门 |
145 | 加强农田土壤污染防治,开展耕地环境风险评估与分级管理 | 区农委 | 区环保局等相关部门 |
146 | 落实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和吴淞工业区地块本底调查,逐步建立污染场地基础数据库和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 区环保局 | 区规划土地局等相关部门 |
147 | 以南大生态区的土壤污染修复示范工程为试点,推进土壤污染预防与修复工作 | 区环保局 | 南大指挥部、大场镇等相关部门 |
148 | 建立市、区两级环境综合治理任务清单,集中各类执法力量滚动实施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 区城管执法局 | 区环保局等相关部门 |
149 | 增加地区级大型公共绿地,加大重工业区转型中生态修复和绿化建设力度 | 区绿化市容局 | 区规划土地局等相关部门 |
150 | 完成“123”生态绿化工程和城市绿色步道建设工程任务,推进重点片区城市更新、滨江绿化带、外环生态建设和“城中村”改造等重大绿化工程建设 | 区绿化市容局 | 区规划土地局、区建设交通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
151 | 推进“一带两区三轴多点”夜景灯光体系建设和花卉街景布置 | 区绿化市容局 | 相关部门 |
152 | 继续淘汰落后产能,加快钢铁、建材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经委 区建设交通委 | 相关部门 |
153 | 推进工业园区生态化转型,逐步扩大循环经济试点的领域和行业范围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经委等相关部门 |
154 | 推进住宅节能和节水型城区建设,完善节能市场化机制,推广节水技术,扎实开展低碳发展实践区建设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建设交通委等相关部门 |
155 | 加快绿色港口建设,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滨江委、区建设交通委等相关部门 |
156 | 加大垃圾分拣分类宣传力度,强化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体系,协调推进垃圾综合处理厂、分拣中心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 区绿化市容局 | 相关部门 |
157 | 研究成立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委员会,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构建 | 区绿化市容局 | 相关部门 |
158 | 健全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绩效评估和领导干部考核机制,建立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 区环保局 | 区绿化市容局等相关部门 |
159 | 推动环境执法力量向基层、城乡结合部等倾斜,构建“区—街镇(园区)—村(居)”环境保护三级监管体系 | 区环保局 | 相关部门 各街镇(园区) |
160 | 强化环保专业执法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联动,构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体系 | 区环保局 区城管执法局 | 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 |
161 | 根据上海市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实施分级分类管控,建立区级管理机制和综合协调平台,明确相关监管措施,按照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提出禁止、限制产业名录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经委、区规划土地局、区环保局、区绿化市容局等相关部门 |
162 | 把握不同区域生态环境的特征、承载力和突出问题,实施分类环境管治;明确不同区域的环境功能定位、环境准入条件和环境管理要求,实施分区管理、分类指导 | 区环保局 | 相关部门 |
163 | 控制钢铁产能规模,落实宝钢钢铁产能削减和技术升级措施 | 区经委 | 区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 |
164 | 加强区域行业准入限制,严格控制“三高一低”项目准入和产能规模扩大 |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经委 | 区环保局等相关部门 |
165 | 在环境评估中,严格实施“批项目,核总量”制度,对未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等情形的区域和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实施限批 | 区环保局 | 相关部门 |
166 | 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加强市、区环保执法联动,强化环保、水务、交通、公安、质监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权威统一的环境执法体制 | 区环保局 | 区水务局、区建设交通委、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
167 | 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标准化工作手册,完善移动执法系统建设,继续加强本区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 | 区环保局 | 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 |
168 | 充分利用“1+9”产业扶持政策,加大政府对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工业污染防治等专项工程的扶持力度,优先对污染治理示范项目予以支持和引导 | 区发展改革委 区环保局 | 相关部门 |
169 | 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等多种手段,引导各类主体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建设 | 区绿化市容局局 | 区规划土地局、区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 |
170 | 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和第三方治理等环境保护市场化模式 | 区发展改革委 区环保局 | 相关部门 |
(五)坚持管建并举 建设交通顺达的便捷宝山
涉及16项重大任务措施,具体分工如下:
序号 | 主要内容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171 | 加快建设国际邮轮港枢纽和吴淞客运码头枢纽 | 区滨江委 区建设交通委 | 相关部门 |
172 | 积极参与沪通铁路和轨道交通建设,优化沪通铁路线型走向和敷设方式,确保工程按期建设、如期完工 | 区建设交通委 | 相关部门 |
173 | 完成吴淞口国际邮轮港二期建设,对宝杨路码头交通枢纽进行整体改造和能力提升 | 区滨江委 区建设交通委 | 相关部门 |
174 | 实施罗泾港货运码头功能调整,完善周边配套道路,由散货码头提升为高标准集装箱码头 | 区建设交通委 | 相关部门 |
175 | 基本完成G1501高速公路(蕰川路—江杨北路—同济路)段抬升工程,市、区合力建成S7高速公路、长江(西)路快速路和军工路快速路 | 区建设交通委 | 区建管中心等相关部门 |
176 | 启动建设陆翔路—祁连山路、铁力路蕰藻浜大桥、长江路越江隧道—江杨路—蕰川路交通走廊、逸仙路高架长逸路下匝道等工程,新改建富长路、宝钱公路等一批重要道路;推动国权北路、康宁路、国帆路等区区对接道路建设;快次干路和支路建设,继续推进新一轮“微循环”道路改造 | 区建设交通委 | 区建管中心等相关部门 |
177 | 邮轮滨江带重点建设以国际邮轮母港为核心的滨江地区快速疏解通道;南大生态区重点新建大场路、鄂尔多斯路等内部道路,扩容南大路、祁连山路等对外道路;吴淞工业区贯通区域内部路网,加强跨蕰藻浜通道建设;罗店大型居住社区加强向南通道陆翔路、联杨路等建设;顾村拓展区(新顾城)加快推进瑞丽江路等一批内部市政配套道路建设 | 区建设交通委 | 区建管中心等相关部门 |
178 | 实现轨道交通15号线、18号线建成通车 | 区建设交通委 | 区建管中心等相关部门 |
179 | 试点开辟连接1、3、7号线的轨交换乘专线,探索轨交换乘“无缝衔接” | 区建设交通委 | 相关部门 |
180 | 规划和建设中运量交通,补充完善以轨道交通系统和地面公交为主的公共交通体系。提高公交线网覆盖范围,完善公交轨道接驳运营服务,提高公交站点覆盖率 | 区建设交通委 | 相关部门 |
181 | 继续提高区级财政对公共交通发展的扶持补贴标准,鼓励公交企业在大型居住社区和行政村开辟公交线路 | 区财政局 区建设交通委 | 相关部门 |
182 | 提升建设项目停车位配件标准,充分挖掘老旧小区停车资源,推进中心城区及人员密集区域的停车设施建设和配置 | 区建设交通委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规划土地局等相关部门 |
183 | 结合轨交站点设置,积极推进“P+R”停车场建设 | 区建设交通委 | 相关部门 |
184 | 加大对机动车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停车处罚力度 | 区公安分局 | 区建设交通委等相关部门 |
185 | 推进交通信息诱导、信号灯系统智能化改造、停车诱导系统建设 | 区公安分局 | 区建设交通委、区信息委等相关部门 |
186 | 制定区域客货分流行动计划 | 区建设交通委 区公安分局 | 相关单位 |
(六)促进资源集成 建设信息共享的智慧宝山
涉及22项重大任务措施,具体分工如下:
序号 | 主要内容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187 | 建设丰富、动态、有效的人口、法人、信用、文件证照、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普遍实现政务信息在线复用、验证等应用;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完善宝山数据服务网 | 区政府办公室 区信息委 | 相关部门 |
188 | 建设面向政府公共服务的大数据平台,无缝对接网上政务大厅、健康信息化、城市综合管理等民生服务系统,及时了解为市民、企业服务的质量、数量、满意度等整体成效,形成民情民意的快速有效反馈体系。建立24小时在线、社会化的信息收集和回应系统,积极开展数据挖掘、综合分析,提升政府的反应能力和社会回应力 | 区政府办公室 区信息委 | 相关部门 |
189 | 整合治安、交通、城管、公园、小区管理和社会建设类视频监控信息,建立统一视频资源接入共享平台 | 区信息委 | 区公安分局、区建设交通委、区城管执法局、区绿化市容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
190 | 完善医疗卫生共享交换平台、电子健康档案和医疗机构的健康信息平台,全面建设数字化医院 | 区卫生计生委 | 区信息委等相关部门 |
191 | 推进公共文化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服务,形成面向全体市民的智慧教育门户网站 | 区文广影视局 区教育局 | 区信息委等相关部门 |
192 | 建成智慧出行平台 | 区建设交通委 | 区信息委等相关部门 |
193 | 完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 区民政局 | 区信息委等相关部门 |
194 | 推进智慧社区、智慧村庄、智慧沃家等建设,构建“市民生活云”信息服务平台 | 区社建办 | 区信息委等相关部门 |
195 | 建立“一体化、广覆盖、高效率”的市场综合监管平台,深化食品信息全程追溯管理,提高大数据运用能力,构建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及失信约束机制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信息委等相关部门 |
196 | 推进智能交通建设,建成智能交通3.0版 | 区建设交通委 | 区信息委等相关部门 |
197 | 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实现工地扬尘实时监测、工程进展实时监控 | 区建设交通委 | 区信息委等相关部门 |
198 | 推动大数据、“互联网+”在全区安全生产监管中的科学运用,构建覆盖全区的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网并实现与上海市安全生产信息网互联互通 | 区安全监管局 | 区信息委等相关部门 |
199 | 加强气象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灾害天气防范能力 | 区气象局 | 区信息委等相关部门 |
200 | 建成统一在线服务门户网站,加快推进各部门、各街镇(园区)网站迁移到区级统一的政府网站平台 | 区信息委 | 各部门、街镇(园区) |
201 | 推进网上政务协同,实现区内重要会议无纸化 | 区信息委 | 相关部门 |
202 | 健全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应用,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形成统一、实用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 区信息委 | 相关部门 |
203 | 建成统一的区电子政务数据中心,打造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实现硬件资源、数据交换、应用支撑、资源管理的统筹 | 区信息委 | 相关部门 |
204 | 加快推进智慧产业园建设,形成面向企业的互联网“一站式”园区公共管理服务体系 | 区信息委 | 相关部门 |
205 | 加强对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等基础网络的安全监管,不断完善基础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 区信息委 | 相关部门 |
206 | 加强电子政务、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的重要网站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定期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网络安全检查,强化信息安全风险预防和隐患整改 | 区信息委 | 相关部门 |
207 | 加强无线电安全管理,保障无线城市网络安全 | 区信息委 | 相关部门 |
208 | 建立健全重点部门网络安全保障责任体系,继续强化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保护、分级保护、安全测评、应急管理等基本制度的落实。深化网络安全应急管理,严格执行预案编制、应急演练、事件报告、调查处理等规范要求 | 区信息委 | 相关部门 |
(七)夯实基层基础 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涉及27项重大任务措施,具体分工如下:
序号 | 主要内容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209 | 理顺街道内设机构关系,理顺条块关系,制定和完善街道权力清单、事权清单和服务清单,实行区职能部门职责下沉街道的准入制度 | 区编办 | 相关部门 |
210 | 优化各职能中心的公共服务和管理,进一步强化为群众办事功能 | 区编办 | 相关部门 |
211 | 强化街道考核权、规划参与权、信息共享权、征得同意权、综合管理权等权力 | 区编办 | 相关部门 |
212 | 推动人员编制和工作力量下沉,夯实基层基础 | 区编办 | 相关部门 |
213 | 深化“3+X”镇管社区模式,创新推进“一镇一实践”;推动执法管理力量和公共服务资源向城乡结合部、大型居住社区、人口集中导入地区倾斜 | 区社建办 | 相关部门 |
214 | 做实基本管理单元,重点确保相应公共服务资源和行政执法、专业管理力量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配置到位。对符合条件的区域,积极稳妥推进析出街道工作 | 区社建办 区编办 | 相关部门 |
215 | 加强居民区民主协商,优化联席会议平台建设,加强居委会对业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探索推进“居委会代行”和“居委会约请”等制度,深化居民区自治机制,建立健全两个“自下而上”的工作机制 | 区民政局 | 相关部门 |
216 | 理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职能,提高业主自治管理能力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相关部门 |
217 | 健全治理构架,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重视和加强村民小组建设。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以村民评议为重要权重的村委会考核机制 | 区民政局 | 相关部门 |
218 | 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落实额度管理,推进与岗位等级和绩效考核相衔接的薪酬体系 | 区民政局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相关部门 |
219 | 推进减负增能,健全居委会和村委会工作事项准入、退出把关机制,优化完善居委会电子台账、“村务自治云平台”建设,全面实施居委会和村委会依法协助行政事务清单、印章使用范围清单 | 区民政局 | 相关部门 |
220 | 分类放宽社会组织准入门槛,重点扶持发展社区生活服务类、社区公益慈善类、社区文体活动类和社区专业调处类四类社区社会组织 | 区民政局 | 相关部门 |
221 | 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力度,完善《政府购买社区管理类服务目录》和《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社会组织指导目录》,发挥社区公益服务扶持引导专项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 | 区社建办 | 相关部门 |
222 | 探索社区基金(会)运作模式,拓展社会资源参与社区治理的渠道 | 区民政局 | 相关部门 |
223 | 完善志愿者招募、管理、培训、激励等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开展关爱社会、关爱他人、关爱自然活动,加强上海淞沪抗战纪念馆等志愿服务基地建设 | 区文明办 | 相关部门 |
224 | 做实区、街镇(园区)、村(居)三级志愿服务中心(站点)建设 | 区文明办 | 相关部门 |
225 | 推动并实现基层治安防控设施的联网管理,全面建成“平安宝山智联网”,率先形成全市领先的综治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新体系 | 区综治办 | 相关部门 |
226 | 不断强化基层综治中心及综治组织建设,推进群防群治队伍分类管理和科学配置,逐步推进群防群治队伍分类管理和科学配置 | 区综治办 | 相关部门 |
227 | 有效开展基层平安(示范)创建活动 | 区综治办 | 相关部门 |
228 | 推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深化“大调解”工作,完善分级分责信访工作制度 | 区综治办 区信访办 | 相关部门 |
229 | 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强专业调解机制建设 | 区综治办 区信访办 区司法局 | 相关部门 |
230 | 正确处理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 | 区民宗办 | 相关部门 |
231 | 建立公共政策人口效用评估体系;严格实施产业项目人口准入政策和全产业结构调整政策 | 区人口办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经委等相关部门 |
232 | 严格居住用地规划审批,优化住宅品质 | 区规划土地局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相关部门 |
233 | 加快用地结构调整升级,优化人口布局 | 区人口办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经委等相关部门 |
234 | 全面推进人口调控和管理服务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加大对群租、违法建筑、违法用地、非法营运、无证照经营、无序设摊等城市管理顽症的综合打击和整治力度 | 区人口办 | 区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 |
235 | 启动并建成来沪人员积分管理应用系统,形成与居住证对应的来沪人员公共服务制度 | 区人口办 | 相关部门 |
(八)筑牢安全底线 建立城市运行新机制
涉及16项重大任务措施,具体分工如下:
序号 | 主要内容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236 |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职业卫生监管,注重源头治理,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管控 | 区安委办 | 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
237 | 在危化、职业卫生、冶金钢构、大型物流等重点领域引入第三方参与安全监管,着力构建“制度+科技+专业”的监管体系 | 区安委办 | 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
238 | 完善全区特种设备监管体系,实施起重机械、危化品承压罐车、大型游乐设施等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建立重大隐患治理、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 | 区安委办 | 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
239 | 坚持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 | 区安委办 | 区建设交通委等相关部门 |
240 | 加强消防站点建设,建成区消防分训练基地,完成消防常规装备器材的更新换代,推进社会化消防培训和宣传 | 区安委办 | 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 |
241 | 开展道路和桥梁桥孔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加强道路巡查养护管理,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完善一桥一卡管理制度,强化道路交通执法管理 | 区建设交通委 | 相关部门 |
242 | 对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大人流安全管理机制。对大型群众活动加强安全风险评估,严格行政许可,制定和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探索建立大人流预警管控机制 | 区安委办 区公安分局 | 相关部门 |
243 | 改造军工路泵站,实施东走马塘、西走马塘、葑村塘水闸改造工程,外环内新建庙彭等“5+1”排水系统,外环外新建月浦和城市工业园区排水系统 | 区水务局 | 相关部门 |
244 | 对全区高低压线路、配电设备及计量装置加强巡查消缺,全面实施燃气管道保护,排查安全隐患 | 区建设交通委 | 相关部门 |
245 | 整治非法营运车辆,对非法渣土运输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责任追溯,追究车辆所属单位、中标企业、出土工地等的连带责任 | 区建设交通委 | 相关部门 |
246 | 长效治理群租,结合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建立物业使用领域公民信用信息征信制度 |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相关部门 |
247 | 强化违法建筑综合治理,坚决拆除增量违建,大力推进存量整治,全面拆除危及公共安全的违法建筑 | 区城管执法局 | 相关部门 |
248 | 严治无序设摊,依法取缔一批无序设摊集聚点,改造一批临时疏导点,规划建设一批生活服务设施 | 区城管执法局 | 相关部门 |
249 | 加强灾害性天气、大人流集聚、大流量交通等方面情况的预测预警预报 | 区应急办 | 区气象局、区建设交通委等相关部门 |
250 | 严格执行各项应急值守制度,强化应急力量准备和物资储备 | 区应急办 | 相关部门 |
251 | 大力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和国防动员工作 | 区人武部 | 相关部门 |
(九)强化价值引领 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
涉及29项重大任务措施,具体分工如下:
序号 | 主要内容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252 | 持续开展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感动宝山”、“宝山好人”等年度人物评选。健全以学校为龙头、社会为平台、家庭为基础的“三位一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体系 | 区文明办 | 相关部门 |
253 |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以及宝山文明网、宝山文明微信,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唱响正气歌 | 区文明办 | 相关部门 |
254 | 探索大型居住社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体制机制,初步形成符合大型居住社区特点的精神文明建设测评体系 | 区文明办 | 相关部门 |
255 | 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 | 区民政局 区人武部 | 相关部门 |
256 | 加强全民国防教育,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推进双拥优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建设 | 区人武部 区发展改革委 区民政局 | 区科委、区经委、区建设交通委等相关部门 |
257 | 新建以上海樱花大剧院(暂定名)、上海长滩音乐厅为代表的区级重大文化场馆,改造和建设上海淞沪抗战纪念馆新馆(二期)、宝山城市规划展示馆、宝山档案馆、宝山文化馆等一批专业场馆 | 区文广影视局 区绿化市容局 区规划土地局 区档案局 | 区建管中心等相关部门 |
258 | 推进以张庙文化活动中心、大型居住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为代表的镇级文化设施建设,优化“一村一居一舞台”等社区文化平台 | 区文广影视局 | 相关部门 |
259 |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承诺清单”制度,建立“文化宝山云”信息服务平台 | 区文广影视局 | 区信息委等相关部门 |
260 | 启动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争创“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 | 区档案馆 | 相关部门 |
261 | 实施文化惠民实事工程,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做强宝山沪剧品牌特色,推出更多文艺创作“新品、优品、精品” | 区文广影视局 | 相关部门 |
262 | 做好全区可移动文物普查,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重要抗战遗址、历史文化遗址的保护和利用 | 区文广影视局 | 相关部门 |
263 | 大力挖掘和开发古镇、老街和老字号文化资源,形成特色各异的历史文化风貌区 | 区文广影视局 | 相关部门 |
264 | 建立宝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基地,努力提高活态保护传承、生产性保护传承水平 | 区文广影视局 | 相关部门 |
265 | 推进非遗项目孵化和品牌项目文化衍生品开发,培育城市文化符号 | 区文广影视局 | 相关部门 |
266 | 指导、促进和提升街镇特色文化发展 | 区文广影视局 | 相关部门、镇 |
267 | 探索创新宝山国际民间艺术节运作机制,努力提升艺术节品质和内涵 | 区文广影视局 | 相关部门 |
268 | 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文化团体和文化行业协会 | 区文广影视局 | 相关部门 |
269 | 加强文化创意产业载体建设,推动区域内老仓库、老厂房、老码头转型为创意空间,围绕轨交1、3、7号线打造众创载体 | 区经委 区科委 | 相关部门 |
270 | 着力培育高科技影视产业,逐步形成集编剧、拍摄、后期制作、发行等为一体的影视全产业链 | 区经委 | 区文广影视局等相关部门 |
271 | 推进文化创意与邮轮产业融合发展 | 区经委 区滨江委 | 相关部门 |
272 | 创新文化旅游产品 | 区商务委 (旅游局) | 区文广影视局等相关部门 |
273 | 大力发展广告、会展、演艺等产业 | 区经委 | 区文广影视局等 相关部门 |
274 | 支持版权代理、文化经纪、评估鉴定、推介咨询、担保拍卖等各类文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发展 | 区商务委 | 区文广影视局等相关部门 |
275 | 吸引文化类风险投资基金和专业机构落户宝山 | 区发展改革委 (金融办) | 区文广影视局等相关部门 |
276 |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 区科委 | 相关部门 |
277 | 拓宽人才引进机制,加快引进紧缺型、领军型人才,完善人才开发机制,突出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完善人才管理服务 | 区文广影视局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 |
278 | 加强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推进宝山“篮球城”建设,培育城市定向、路跑等户外运动赛事,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 区体育局 | 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 |
279 | 构建业余训练的科学管理体系和“体教结合”的育人体系,探索“多元办训”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新路径 | 区体育局 | 相关部门 |
280 | 拓展培育体育休闲旅游业和体育竞赛表演业,开发建设宝山体育中心等体育旅游休闲基地。发展体育培训业,规范体育彩票业,努力构建体育产业市场体系 | 区体育局 | 相关部门 |
(十)转变政府职能 激发改革发展新活力
涉及22项重大任务措施,具体分工如下:
序号 | 主要内容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281 | 出台和实施区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 | 区审改办 | 相关部门 |
282 | 最大限度减少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化“四个集装箱”管理,减少审批环节,实现流程再造,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市考核标准,企业审批事项实现目录化、减量化 | 区审改办 | 相关部门 |
283 | 逐步建立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和制度,推进政府部门的资源配置、人员配置从审批环节向监管环节转移 | 区审改办 | 相关部门 |
284 | 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构建监管新模式 | 区市场监管局 | 相关部门 |
285 | 探索政府系统运行目标管理体制创新,构建科学合理的目标管理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城市综合执法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相关部门 |
286 | 深入推进区“三个中心”建设 | 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相关部门 |
287 | 支持社会、民间资本以PPP模式投资重点产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 |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 相关部门 |
288 | 发展私人股权投资、风险投资,扶持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和商业担保公司等发展,探索政府拓展融资渠道的有效途径 | 区发展改革委 (金融办) | 相关部门 |
289 | 探索发行企业债券。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 区发展改革委 | 相关部门 |
290 | 实施国有企业分类管理,稳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优化国资布局结构。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实现任期契约管理全覆盖,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 | 区国资委 | 相关部门 |
291 | 深化“区港联动”,对接海关监管制度和检验检疫制度创新,探索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库),完善国际邮轮母港功能 | 区发展改革委 区商务委 区滨江委 | 相关部门 |
292 | 探索重点区域开发和管理运行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南大生态区、吴淞工业区开发公司,对接在区大企业,创新组织机构和开发模式 | 区发展改革委 | 相关部门 |
293 | 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标准化试点、上海国际邮轮产业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区、上海钢铁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区等各项工作 | 区税务分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商务委 | 相关部门 |
294 | 在行政机关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开展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加大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的力度,实现审计全覆盖 | 区政府法制办 区司法局 区审计局 | 相关部门 |
295 | 推动司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加强法律援助 | 区司法局 区政府法制办 | 相关部门 |
296 | 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 | 区政府法制办 区司法局 | 相关部门 |
297 | 重点引进和培养集聚一批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的海内外高端复合型人才、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高层次科技和实用型技能人才;围绕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大力引进和培育集聚一批创新创业人才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科委 | 相关部门 |
298 | 推动用人制度的市场化改革,探索市场化的人才培养机制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相关部门 |
299 | 出台人才激励和保障政策,探索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制度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相关部门 |
300 | 《纲要》中涉及的政府目标任务要分解落实到全区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强化绩效考核,加大问责力度,确保规划落地 | 区发展改革委 | 相关部门 |
301 | 开展《纲要》中期评估和末期全面评估,开展区级专项规划中期评估 | 区发展改革委 | 相关部门 |
302 | 根据《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合理安排支出规模 | 区财政局 | 相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