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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宝山人社受(2025)字第1328号

信息来源: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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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示公告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5-05-12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5-05-1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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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收到张强2025年04月01日提交张强的工伤认定申请。经审查,认为不符合《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条规定的受理条件,现决定不予受理。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现向你公告送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本认定决定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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