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八年五月四日)
宝府办〔2008〕2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建设交通委拟订的《宝山区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职能调整及工作机制方案》已经区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
宝山区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
职能调整及工作机制方案
宝山区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成立以来,在协调和推进我区重大工程建设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随着形势的发展,宝山区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在工作职责、机构组成和工作机制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明确定位、调整职责、加强力量、改进机制,以利于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重大工程项目优质按时完成。为此,特制定宝山区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职能调整及工作机制方案如下:
一、职能定位
宝山区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是区政府直接领导下的协调机构,负责本区内由财政投资或融资的重大城市建设项目的协调和推进工作;负责在我区内实施的市重大工程的协调和有关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参与区域内市重大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及规划方案建设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二)按照“一口子”上下的要求,负责综合本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对区域内市重大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论证、规划、实施方案的意见,并向市有关部门提出我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研究拟定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或调整方案,并在每年第三季度提出下一年度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安排建议;
(四)负责对各重大工程项目的协调和推进;
(五)负责与有关街镇、部门签订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责任书并监督责任书的全面实施;
(六)负责在重大工程建设相关重要事项方面,与市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和沟通;
(七)负责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以及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动拆迁、工程验收等重要环节的监督;
(八)根据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决定成立各临时专项指挥部。
三、机构和人员的调整
宝山区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组成人员作如下调整:
主 任:冯健理 副区长
常务副主任:周建军 区建设交通委主任
副 主 任:潘卫国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叶建英 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徐林彬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许 生 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陈右铭 区建设交通委副处级调研员
张 警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 静 区规划局副局长
徐爱国 区房地局副局长
刘宏良 区水务局副局长
陈仕宏 区财政局副局长
黄雁芳 区审计局副局长
张未劼 区信访办副主任
顾建荣 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沈金鑫 区城投公司总经理
宝山区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4名,区建设交通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局和区房地局各选派1名。专职人员应熟悉城市建设工程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工作能力,工作作风踏实。
宝山区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建设交通委。
四、工作机制
1、宝山区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在区政府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传达区政府关于重大工程建设的有关决策指示和意见;
2、定期召开(原则上每月1次,遇有重要或紧急事宜可即时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和研究重大工程推进进度、资金落实、方案调整及优化、工作安排等事宜;区建交委负责在会前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送至办公室组成人员。办公室各组成人员接到材料后,应按工作分工和职能进行研究,并提交工作会议进行商议,形成共识;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发至办公室组成人员所在单位。
3、定期向区政府报告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突出问题、主要矛盾等,并提出化解方案和有关措施;
4、各部门单位有关重大工程建设的报告等文件在呈报区政府的同时抄送宝山区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
5、宝山区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可以采用检查、督办、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附件:
1、关于建立“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责任机制”的通知;
2、关于成立富长路-西干线工程建设专项指挥部的通知;
3、关于成立宝山区污水治理三期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宝山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关于建立“重大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项目责任机制”的通知
为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主体单位)在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职责和任务,形成工作合力,从而为加快推进各项目建设提供重要的制度保证,经过与区各相关部门沟通协商,拟制定以下责任机制:
(一)区建设交通委:是重大工程项目的牵头、组织、协调、实施和管理单位;是重大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区及区以上企事业单位和城区居民动迁的责任单位
1、负责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推进工作;
2、负责编制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市重大工程项目前期立项报告;负责区重大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评审;
3、负责重大工程项目的前期动迁摸底调查;
4、负责协调公用事业综合管线搬迁工作;
5、负责办理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的有关建管手续;
6、负责向市重大办争取落实重大工程的配套房源;
7、负责区及区属以上单位和城区范围内居民的动迁工作;
8、负责实施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9、负责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理、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
10、负责与各有关乡镇等责任部门签订重大工程项目前期动迁协议书;
11、负责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期技术储备工作;、
12、积极化解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有关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二)区发展改革委:是重大工程项目前期计划编制、评审、审批的责任单位
1、负责区重大工程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调整;
2、负责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3、负责组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
4、负责重大工程项目的前期动迁工作量及前期动迁费用的评估并组织评审。
(三)区规划局:是区重大工程项目前期规划选址、确认、审批及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和道路两侧建构筑物规划管理的责任单位
1、负责道路规划红线及道路规划绿线的确认;
2、负责核发区级重大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
3、负责核发区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负责落实重大工程项目中涉及返征地的规划选址方案;
5、负责核发区级重大工程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
6、负责道路两侧规划用地及建构筑物的管理;
7、负责市批项目的规划协调落实。
(四)区房地局:是重大工程项目中土地勘丈、办理用地和动迁手续,裁决动迁争议的责任单位
1、负责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土地勘丈;
2、负责落实重大工程项目用地手续的受理与申报,以及落实市房地局的批复;
3、负责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各类征地包干手续;
4、负责核发重大工程项目拆迁许可证;
5、负责房屋拆迁行政裁决;
6、负责市批项目的协调落实。
(五)区财政局(区城投公司):是重大工程项目中建设资金的筹集、拨付及委派投资监理、进行财务核算的责任单位
1、负责重大工程项目的资金筹集,在区发改委下达重大工程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一个月内,完成资金组织方案和资金落实;
2、根据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负责项目的资金拨付;
3、负责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监理的集中管理,在项目建议书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在一个月内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完成投资监理委派。
(六)区审计局:是重大工程项目中对项目建设资金进行全过程审计的责任单位
l、负责对重大工程项目资金进行跟踪审计;
2、按照审计工作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3、在重大工程项目竣工的一年之内,必须完成对该项目的全部审计工作。
(七)城管大队(拆违办):是重大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违法建筑拆除的牵头单位
(八)镇政府:是镇域内重大工程项目前期动拆迁中的责任主体单位(区级以上单位除外)
l、负责镇及镇以下企事业单位和居农民的前期动迁调查及其动迁工作量的上报;
2、负责落实并履行“前期动迁工作协议书”中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3、在计划规定的期限内,负责落实镇居农民动迁房源;
4、在计划规定的期限内,负责落实由镇承担的前期动迁资金;
5、在计划规定的期限内;负责办理动迁户社会保障手续;
6、在计划规定的期限内,负责做好镇及镇以下企事业单位和居农民的前期动迁工作;
7、积极化解前期动迁中的各类矛盾,负责做好辖区内居农民的稳定工作。
关于成立富长路-西干线
工程建设专项指挥部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富长路-西干线工程建设,加强对工程建设的协调和管理,以确保按时、安全和高质量完成富长路-西干线的建设任务。经研究,拟组建成立上海市宝山区富长路-西干线工程建设指挥部。
一、组织体制
总指挥:周建军 区建设交通委主任
副指挥:陈右铭(常务) 区建设交通委副处级调研员
潘卫国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宏良 区水务局副局长
浦利国 区重大工程指挥部副指挥长
成 员:徐林彬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许 生 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王 静 区规划局副局长
徐 芃 区房地局局长助理
石 纯 区环保局副局长
杨 辛 区绿化局局长
顾 英 月铺镇副镇长
黄爱华 杨行镇副镇长
雷曙光 庙行镇副镇长
徐恒祥 顾村镇副镇长
二、职责与分工
区建设交通委:是富长路-西干线前期工程建设项目的牵头、组织和管理单位;是富长路-西干线前期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区及区以上企业事业单位和城区居民动迁的责任单位;
区发展改革委:是富长路-西干线建设项目前期计划编制、评审、审批的责任单位,并牵头负责与市发改委协调专项资金有关事宜。
区规划局:是富长路-西干线工程建设项目前期规划选址、审批及道路两侧建筑物规划管理的责任单位;
区房地局:是富长路-西干线工程建设项目中土地勘大、办理用地和动迁手续,裁决动迁争议和责任单位;
区环保局:是富长路-西干线工程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工作的具体负责单位;
区水务局:是富长路-西干线工程建设项目中河道、桥涵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编制责任单位;是富长路-西干线工程建设项目中涉及到水利设施配套工程的组织和协调单位;
区绿化局:是富长路-西干线工程建设项目中绿化建设的责任单位;
各镇政府:是富长路-西干线工程建设项目镇域范围内集体土地动迁的责任主体。
关于成立宝山区污水治理
三期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污水治理三期遗留工程建设,提高区域污水纳管覆盖率,完成区域COD减排的工作任务,实现“十一五”期末污水处理率85%的目标。经研究,拟成立宝山区污水治理三期建设指挥部。
一、组织体制
总指挥:潘锡根 区水务局局长
副指挥:许 生 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成 员:梁迎群 大场镇镇长
雷曙光 庙行镇副镇长
马家伟 淞南镇副镇长
刘宏良 区水务局副局长
徐爱国 区房地局副局长
王 静 区规划局副局长
叶金华 区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为加快推进污水治理三期遗留工程的建设进度,更好的开展工程建设的相关前期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碰到的各种问题,全面做好污水治理三期遗留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拟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务局刘宏良副局长兼任,全面协调负责项目部各项工作的开展。内设项目前期协调部:具体负责项目的前期摸底调查工作,推进招投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办理工程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各项手续,落实项目部的借地、管道施工借地等前期工作;具体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施工问题,协调项目与各镇、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协调交通方案审批、掘路执照的审批等相关手续。工程管理部:全面负责建设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等,负责材料的进场、取样;负责施工方案的审定、变更;负责项目的竣工资料的编制、验收等。办公室:负责项目内部简报的编报工作,建设信息的发布,各种会议会场的安排,项目部内务的整理和其他后勤保障工作。项目部的日常办公及业务经费拟从项目建设管理费中支出,费用支出以审计决算为准。具体人员由区水务局与有关镇和单位协商解决。
二、职责与分工
区水务局:是本项目的牵头、组织和管理单位,负责与市有关单位做好工程建设的各项前期协调工作,负责污水治理三期18条道路雨污水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建设和验收工作,并牵头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区建设交通委:是本项目建设施工配合和涉及道路同步建设及修复的责任单位,负责污水治理三期18条道路雨污水管道项目建设期间掘路执照等行政审批工作的办理和涉及道路的同步维修和建设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和道路的快速修复。
区房地局:是本项目规划道路用地办理的责任单位,负责需与污水治理三期18条道路雨污水管道同步建设的规划道路的用地手续办理。
区规划局:是本项目涉及规划道路规划选址和管位审批的责任单位,负责做好污水治理三期18条道路雨污水管道建设中管位的具体审批办理和需与雨污水管道同步实施的规划道路的红线确定。
区交警支队:是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交通组织配合和相关手续审批的责任单位,负责污水治理三期18条道路雨污水管道建设期间交通方案的审批和组织,在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开展的同时尽可能保障地区交通的畅通。
大场、庙行、淞南镇人民政府:是本镇域内项目涉及道路的前期动迁工作责任单位,负责协调前期动拆迁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费用,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
主题词:城乡建设 重大工程 职能 机制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