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4·14”物体打击事故后评估工作报告
一、前言
2021年4月14日晚上22时左右,在宝山区月浦镇石太路439号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开平车间内,工人在对处于悬空状态的钢卷进行拆包作业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导致1名工人死亡。
为督促事故相关单位切实开展责任追究,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真正得到落实,更好地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上海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沪安委会〔2020〕(8)号)、《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20〕21号)、《宝山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后评估工作指导意见》、《宝山区生产事故后评估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要求,对该起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工作开展事故后评估,同时委托宝山区安全生产协会,就该起事故的问责工作以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开展了现场核查评估。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2年11月28日,宝山区应急管理局、月浦镇人民政府、宝山区总工会、宝山区公安分局、宝山区安全生产协会,召开了评估工作启动会,部署了此次核查评估工作,并明确了此次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
宝山区安全生产协会,根据宝山区应急管理局对此次工作计划的部署及时间节点要求,于2022年12月28日前,完成了资料收集、对涉事单位相关部门的座谈、人员访谈、资料核查等工作,对其举一反三落实整改措施情况进行追溯核查,并对涉事单位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全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在此基础上,于2023年1月18日配合评估工作组完成了评估报告的撰写。
三、事故善后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事故直接责任人追究落实情况
根据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经《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区应急管理局<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4·14”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的批复》(宝府[2021]51号),事故直接责任人张某某(身份证号:320***********711X)因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2、事故其他责任人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4·14”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宝府[2021]51号),下发了《事故责任落实(处理)告知书》(沪宝应急管告字[2021]事故0010号),要求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2021年4月30日,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做出对“4·14”事故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详见《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4·14”事故处理决定》:
(1) 给予横剪切机组组长张某作处以罚款5000元,否决全年奖
金发放,取消年度优秀机组评选及安全单项评优资格,解除其班组长职务的处罚。详见: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处罚决定书第21005号,№7495092的交款收据。
(2) 给予当班负责人、车间作业长施某某处以罚款5000元,否
决全年奖金,取消年度优秀员工的评选,三年内不得晋升的处罚。详见: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处罚决定书第21007号,№7495082的交款收据。
(3) 给予行车工张某萍处以5000元罚款的处罚。详见:上海宝
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处罚决定书第21006号,№7495083的交款收据。
(4) 给予仓储部部长吕某某处以3000元罚款的处罚。详见上海
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处罚决定书第21008号,№7495084的交款收据。
(5) 给予安全管理员赵某某处以7000元罚款,否决全年奖金的
处罚。详见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处罚决定书第21009号,№7495085、№7495091的交款收据
(6) 给予公司副总经理陶某某处以15000元罚款,否决25%奖
金的处罚。详见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处罚决定书第21010号,№7495099的交款收据
(7) 给予副总经理陆某某在宝山区应急管理局处罚决定基础
上,再处以罚款15000元,否决25%奖金。详见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处罚决定书第21071号,№7495097的交款收据
(8) 鉴于事故当事人张某某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责和处罚。
(二)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 事故责任单位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针对违法事实及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一)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四)项的规定,2021年7月16日对事故责任单位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沪宝)应急告[2021]事故0010号),2021年7月22号开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宝)应急罚[2021]事故0010号),对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1年7月22日,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将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缴纳给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指定的农业银行上海友谊支行。详见:№1800205261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2.事故责任人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针对违法事实及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一)项的规定,2021年7月16日对事故责任人陆某某(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出具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沪宝)应急告[2021]事故0011号),2021年7月22号开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宝)应急罚[2021]事故0011号),对陆某某作出处罚款人民币39000元(大写:叁万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1年7月22日,陆某某将39000元(大写:叁万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缴纳给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指定的农业银行上海友谊支行。详见:№1800205262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事故单位: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针对此次事故,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安全整改工作:
(1)快速响应,妥善处置事故
事故发生后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抢救和救治受伤人员,连夜部署后续工作,同步做好家属安富,快速妥善达成各项善后协议,最大化的减少损失和影响;
(2)一个月的专项整改整顿工作取得成效
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在事故发生后,从4月中旬到5月中旬的一个月停产停工整改工作中,投入近350万元,着力于制度完善、规程修订、素质提升、设施改造、环境改善等五个方面作出全面整改整顿,现已取得初步成效,形成《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4·14”物体打击事故安全整改报告》,主要为:
一是,完善制度与规程,风险前置,重在预防。
事发后,企业在对事故实施复盘汲取教训的同时,通过修编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明确高强钢装卸、拆包上机、收料等作业要求,并根据危险辨识确定厂级控制风险,完善公司原有的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和手续,并基于此修订完善了《横剪机组安全操作规程》、《收发工安全操作规程》、《业务室安全预防规定》等规程文件,从商务委托到材料收发到上机加工,不同部门人员担负各自安全职责,分别把好委托、收发和加工三个关口,从源头开始,风险前置,重在预防,防微杜渐,并通过公司内部岗位达标活动的开展,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真正做到“四不伤害”,规范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岗位操作标准化。
二是,加大事故整改方案落实,推进本质安全
针对“4·14”物体打击事故,宝丰公司一方面从汲取事故教训,防范事故再次发生,从本质安全出发,在设备运转部位、材料途径段,增加防护罩、防护栏杆加以隔离,以免强度高弹性大的边角料伤人,尤其是边丝机周围,设置防护罩和警示标识。另一方面对可能存在压力不够的液压部件进行维修改造,包括纵剪出料时的压头,以确保对所有加工钢卷的屈服强度可控,尤其是热轧5号机组,通过拆卸油缸、油管,将缸体加大、螺母加粗,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压臂的强度,以应对屈服强度超高的钢卷。
另一方面利用本次全面整改契机,增加视频监控,在室外龙门吊机的四个角各设置1个摄像头,通过红外线和动态识别功能,在驾驶室主屏幕上即使在夜晚也能较清晰地观察地面情况,以利行车工及时作出正确判断。增加车间消防设施,增设消火栓20处,全面提升厂房整体防火水平。
三是,改善现场作业环境,整理整顿生产车间。
(1)重新规划厂区道路,采用高速公路等级的沥青铺设厂区主干道,区分车道和行车方向,增加车辆停止线,室内装卸车道间的人行横道,确保司机知道行车路线和方向。
(2)室内冷轧、热轧成品区地坪施工, 划分出人行通道,设置隔离区间,规定无关人员禁止进入。
(3)整改期间库存持续降低,以保持2层的钢卷高度,同时重新调整每两排钢卷之间过道的宽度,要求间距保持在80cm。
(4)整理整顿车间,将废旧物品、工具、器材清理出去,保持车间操作区域的清洁卫生,以求创造通畅、舒服的生产环境。
四是,结合新安法、新安全生产条例的实施,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1)停产停工期间对全体员工分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针对钢材仓储物流行业的特点,在机械加工、吊装起重等方面加强教育。培训后组织员工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率达到了100%。
(2)组织公司管理人员前往其他优秀的同行企业进行学习交流,将先进的安全设施、管理经验带回公司,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学以致用。
(3)设立员工安全上岗证,制定12分分值的评分规则,实施严厉的考核与淘汰机制。
(4)增设一名专职安全管理员,完善现场管理的方式方法,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重点推进危险源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属地人民政府:月浦镇人民政府
《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4·14”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属地人民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3.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相关工作
(1)2021年4月15日,宝山区应急管理局发布第7期值班信息《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4·14物体打击”事故情况报告》,对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现场处置情况进行报告。
(2)2021年6月25日,由宝山区应急管理局、宝山区公安分局、宝山区总工会、月浦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的上海宝丰仓储服务限公司“4·14”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经过一个多月详细调查,形成了《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4·14”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3)2021年6月28日,宝山区应急管理局向宝山区人民政府递交《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4·14”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宝应急事故报[2021]5号)。
(4)2021年6月30日,宝山区人民政府对区应急局《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4·14”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进行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分析和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5)2021年7月16日,宝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下发了《事故责任落实(处理)告知书》(沪宝应急管告字[2021]事故0010号),要求事故责任单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6)2021年7月16日,宝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和现场负责人副总经理陆某某,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沪宝应急告[2021]事故0010号)和《行政处罚告知书》(沪宝应急告[2021]事故0011号),拟对责任单位及其现场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
(7)2021年7月22号,宝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和现场负责人副总经理陆某某,开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宝应急罚[2021]事故0010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宝应急罚[2021]事故0011号),对责任单位和责任单位现场负责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8)2022年11月28日,宝山区应急管理局朱某某科长主持召开了“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4·14’物体打击事故后评估工作启动会”,宝山区应急局、月浦镇人民政府、宝山区总工会、宝山区公安分局、宝山区安全生产协会参加会议。会上,朱某某科长阐述了此次工作核查评估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
(四)其他事项(善后工作)落实情况
“4·14”物体打击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0万元人民币。事故发生后,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全力以赴做好善后工作。截止到目前,事故善后工作已全部完成。社会影响面较小,目前已基本消除。
四、“4·14”物体打击事故责任单位管理现状评估
2022年12月14日、12月28日,后评估工作组对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并结合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法》第21条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法定职责,得出目前管理现状评估结论: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目前安全生产管理总体受控。
1.在“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面。
(1)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现有安全责任制覆盖范围为公司总经理、厂长、各二级管理部门负责人,与全体员工签订了岗位员工安全责任书。
(2)企业制定的总经理安全职责与《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有不符;企业尚未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分解为各岗位的“一岗一责一清单”。
建议: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其释义、《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应对不同管理岗位,不同操作岗位员工编制不同的岗位安全责任制,总经理安全职责中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加强与推进的职责应有所体现,在全员安全责任书中,应根据具体岗位肩负的不同安全生产责任来编写,做到“一岗一责任一清单”,避免“千篇一律”毫无岗位特性的缺陷;
2、在“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方面。
(1)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编写的“宝丰2022年度公司安全教育计划”对电工培训缺乏,特殊工种岗位培训项目有漏项。
建议: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对象应包括公司领导、安全干部、生产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生产一线工人、新员工和轮岗、换岗、复工人员等。培训实施记录应与计划时间节点基本一致,确实无法开展的培训计划,应做好计划的变更说明。
3、在“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方面。
(1)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在事故发生后,针对危险源辨识开展了再次识别,修订了“危险源辨识、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应对管理办法(第1版2022-9-22)”文件,制定了“1#库需要控制的危险源清单”和风险分布“四色图”。
(2)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1#库需要控制的危险源清单”中对现有控制措施进行了风险等级辨识。
建议: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应根据《上海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的通知》(沪应急行规〔2019〕2 号)要求,尽快组织编写符合规范的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文件,运用LS、LEC等分析工具对管理现状、设备设施(包括水池、配电房等辅助性工作场所)开展风险辨识,制定固有风险清单和控制风险清单,以此作为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安全检查的依据、评判和考核标准。加大日常安全检查频次和力度,对各类违章现象予以记录并统计分析,不断提高企业隐患排查的数量和质量,切实发挥“双重预防机制”作用,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4、在“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方面。
(1)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现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企业综合应急预案,预案中明确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即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预案中公布了应急联系方式、应急疏散图。
(2)企业分别在2022年6月17日组织开展了应急消防救援演练、2022年6月23日组织开展了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演练、2022年11月4日组织开展了心猝复苏培训和消防逃生演练,公司总经理、厂长等主要领导参加了三次演练活动。
建议: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已有的应急预案内容,将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分开制定,尤其针对“4·14”物体打击事故经验教训,应制定物体打击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并及时向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备案。预案的编写宜参考GB/T 29639-2020《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预案的管理、训练和演练应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等文件要求。
5、检查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现场生产安全管理情况。
后评估工作组通过现场检查、作业人员交流,确认了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在事发后所采取的安全技改措施真实有效。目前事故发生所在地已经增设了醒目的警示标识、防护栏,在露天吊机上安装了红外线夜视视频摄像探头,增加了行车工对地面情况的捕捉,方便做出判断。希望企业增加日常检查,确保已有的各项措施能持续发挥作用,切实阻断事故链。
五、评估结论
事故后评估工作组,通过座谈问询、资料审查、文件查询、走访核查、现场隐患排查等方式,对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月浦镇人民政府等事故相关方和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4·14”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相关建议要求情况,落实宝山区人民政府对区应急局《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4·14”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批复落实情况,落实应急局《事故责任落实(处理)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整改要求和处罚决定情况等,进行了详细核查评估,并做出如下评估结论:
围绕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4·14”物体打击事故各涉事单位在事故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举一反三事故预防等方面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
1.事故直接责任人张某某(身份证号:320***********711X)因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2.事故责任企业、个人的行政处罚/处理工作:
(1)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宝应急罚[2021] 事故0010号),已执行;
(2)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副总经理陆某某《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宝应急罚[2021] 事故0011号),已执行;
3.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对涉及本起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处理,已得到落实,处理结果已上报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4.事故责任单位(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围绕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认真开展了相关工作,相关措施得到了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有如下方面:
(1)事故责任单位对本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后评估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出面、认真协调,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积极配合,资料提供真实、快捷;相关各方均对事故“回头看”工作持正面态度,认为推进事故“回头看”工作能够很好的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
(2)事故责任单位对此次事故教训认识深刻,均能围绕《事故调查报告》及其《批复》所明确的整改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3)事故责任单位均能够从系统性、实效性、可考性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整改措施不是流于形式和应付差事式的文字表述,均能结合自己的业务范围,深入剖析本单位管理短板与缺陷,完善相关制度,补齐管理短板,增加安全投入,且取得实绩。
(4)事故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能够结合自己岗位职责,深入分析事故发生的直接、间接原因,从中吸取教训,安全工作理念、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六、意见和建议
虽然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4·14”物体打击事故责任单位已经认真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了切实有效的管控措施,但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管理要求,仍有较大差距,特提以下意见和建议:
应按照《安全生产法》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的七条法定职责,对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流程。
1.追溯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公司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现有的安全管理水平有一定差距,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未严格按照上海市有关要求落实,已经制定的应急预案与国家现行标准有较大出入,且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未分开编制,公司整体安全管理队伍及其管理水平尚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建议: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应加强学习2021年新实施的《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加强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前文“四、‘4·14’物体打击事故责任单位管理现状评估”中提出的5项建议,并在日常管理事务中,突出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应急预案在内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等三项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地,确保“一岗一责一清单”,杜绝“千篇一律”形同虚设的安全责任书,加大对各管理层、班组长、安全管理人员和全体作业人员的过程监管,构筑互相监督互帮互助的企业安全管理氛围。
2.追溯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记录,记录较为全面,能切实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际,记录也较为规范。
建议: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对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继续完善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记录,不限形式开展全员辨识危险有害因素、全员管控风险、全员隐患排查、全员隐患治理。在修订完善现行的安全规章制度前提下,增加设备设施检维修等管理制度,并以文件形式发布,做好全员宣贯培训与考核。
七、核查材料目录
(一)区应急局
1、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4·14”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2、应急管理局值班信息第7期《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4·14物体打击”事故情况报告》
3、《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4·14”物体打击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宝应事故报[2021]5号
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事故报告批复(宝府[2021]51号)
5、(宝丰)事故责任落实(处理)告知书(沪宝)应急管告字[2021])事故0010)
6、(宝丰)行政处罚告知书(沪宝)应急告[2021]事故0010号
7、(宝丰)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宝)应急罚[2021]事故0010号
8、(宝丰)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回单)№1800205261
9、(陆某某)行政处罚告知书(沪宝)应急告[2021]事故0011号
10、(陆某某)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宝)应急罚[2021]事故0011号
11、(陆某某)工资收入证明(2020年5月--2021年4月)
12、(陆某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回单)№1800205262
13、张某某家属调解协议书
(二)月浦镇政府
1、月浦镇安全管理事务所对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告知单(月浦协管检[202]2277号)
(三)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1、(宝丰)事故相关人员问询记录(5人)
2、(宝丰)事故责任落实(处理)告知书(沪宝)应急管告字[2021])事故0010)
3、(宝丰)行政处罚告知书(沪宝)应急告[2021]事故0010号
4、(宝丰)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宝)应急罚[2021]事故0010号
5、(宝丰)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回单)№1800205261
6、(陆某某)行政处罚告知书(沪宝)应急告[2021]事故0011号
7、(陆某某)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宝)应急罚[2021]事故0011号
8、(陆某某)工资收入证明(2020年5月--2021年4月)
9、(陆某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回单)№1800205262
10、宝丰公司“关于‘4·14’事故的处理决定”
11、(宝丰)内部处理资料(7人)
12、宝丰公司“4·14”事故整改报告
13、宝丰公司“4·14”事故安全生产防范改造工作说明
14、宝丰公司“4·14”事故整改落实凭证图片
15、宝丰公司“4·14”事故完善后安全操作规程
16、宝丰公司“4.14”事故培训教育记录(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17、宝丰公司4.14事故后整改后情况验证(现场评审专题会议纪要)
18、月浦镇安管所、第三方检查记录
19、宝山区安全生产协会检查协议和检查记录(2021年11月-2022年11月)
20、张某某家属调解协议书
21、宝丰公司2022年季度安全考核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22、宝丰公司2022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和小结
23、宝丰公司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管理人员)
24、宝丰公司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员工)
25、宝丰公司与上海龙意彩钢厂的协议
26、宝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全员责任制培训学习记录
27、宝丰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记录
28、宝丰公司2022年风险分级管控文件和记录
28.1危险源识别与风险分级管控文件
28.2需要控制风险(危险源)清单
28.3风险分布图(四色图)
29.宝丰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0、宝丰公司2022年应急演练记录
30.1宝丰消防演练2022年6月17日;
30.2宝丰防汛演练2022年6月23日
30.3宝丰心肺复苏培训与消防演练2022年11月4日
30.4 宝丰起重伤害事故演练2022年12月6日
31、宝丰公司2022年度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32、宝丰公司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记录(教育卡、答卷、员工安全责任书)
33、2022年组织机构和职责
34、2022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5、宝丰公司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记录
36、宝丰公司2022年安全生产月度检查记录(11月)
37、宝丰公司2022年安全生产检查汇总分析(11月)
38、宝丰公司安全教育、处罚决定书、处罚凭证
39、宝丰公司2022年度生产检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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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物体打击事故后评估工作组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