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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1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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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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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3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劳动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http://bsq.sh.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宝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友谊支路79号三楼,邮编:201900,电话:56108352,电子邮箱:(bsld@sh163.com

一 、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5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和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等。截至200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1、工作机构情况

根据《条例》和新《规定》的要求,2009年我局按照区政府有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了以局行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指定局办公室为处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专门承办部门,并落实三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协调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分目录编制、相关信息组织提供、查询受理的工作。自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得到了有效执行。

2、制度规范建设及落实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我局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1)建立政府信息预审责任制。要求各科室在文件产生过程中即明确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工作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这一要素贯穿于文件生成的全过程,在文件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信息可否公开。

(2根据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制定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实施《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工作的方案,明确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同时制定了宝山区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流程、范围,上载于局触摸屏上,同时上载于区政府相关网站,便于群众查询和监督。

(3)建立信息资料定期报送制度。进一步明确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承办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了信息公开承办部门工作人员责任制,专人负责每月上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及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3、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1)及时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更新维护工作。根据《条例》和新《规定》,我局及时更新《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每月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和情况上报工作,并在区政府信息工作平台上发布。

2)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宣传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和新《规定》,进一步提高我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并要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把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与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相结合,与电子政务建设相结合,做到积极稳妥,讲究时效,重视服务,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从制度上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稳妥有序推进。

(3)按规定建立多渠道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机制。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除上报区信息委,供区政府设在区档案局的集中查询点和政府门户网站集中查询外;在局设立查询点,纸质信息备于查询点,同时还将政府信息电子版上载在本局触摸屏上,还在本局对外服务窗口设立资料架,摆放有关劳动保障的政策法规等政府信息资料小册子,供群众翻阅和拿取,方便公众查询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去年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市民可通过“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bsq.gov.cn)上的“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查阅我局发布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09年度共备案各类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5条,全年未发生关于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09年度有3名公众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公开查询点共接待了355余名来访者,4712人通过电话咨询和当面咨询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3人,兼职3人。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我局2009年度未发生此类费用。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我局2009年度未发生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局2009年度未发生此类费用。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执法三告知”制度执行情况。我局各执法部门在“执法三告知”(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贯彻行政执法告知制度,将有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各项制度进一步落到实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采取书面形式告知执法相对人,并体现到执法文书中。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二是政务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丰富,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为此,我局落实以下工作:

1、切实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政府信息梳理和公开等基础性建设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开展理论学习、培训等方面工作。

2、进一步完善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影响力。认真做好网上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等工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更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最大限度地为民服务。

3、要继续完善主动公开信息,认真做好梳理工作,对已界定、审查的历史类信息,要及时做好主动公开,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查阅。

九、 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1、其它说明:本统计期限为20091月至12月。

2、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34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34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55

受理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6.其它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4.“信息不存在”数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7.“重复申请”数

 

8.不予公开总数

 

其中(1)“国家秘密”数

 

2)“商业秘密”数

 

3)“个人隐私”数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4715

网上咨询数

人次

3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355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4357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0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2.邮寄费

 

     3.复制费(纸张)

 

     4复制费(磁盘)

 

     5.复制费(光盘)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3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3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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