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人民政府:
为切实加强住宅小区的管理,提升居民社区自治活力,加强社区管理和服务,高境镇人民政府以宝高府函〔2022〕15号文函告我局,申请调整高境镇高境五村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
高境五村居民委员会原管辖范围为馨良苑小区。小区东至南泗塘河,南与高境派出所相邻,西至新二路,北与四季绿城南区相邻。辖9幢多层住宅,9幢高层住宅,56个楼道,规划户数1104户,实际入住1104户,2868人。
高境五村居民委员会调整后管辖范围除原有馨良苑小区外,还包括高境十一村(象屿郦庭)小区(一二八纪念东路518弄1-3号、5号、7号、9-13号、15-16号、18-22号、23号、25号,一二八纪念东路519弄1-3号、5-6号)。馨良苑小区东至南泗塘河,南与高境派出所相邻,西至新二路,北与四季绿城南区相邻;高境十一村(象屿郦庭)小区东至一二八纪念东路,南至南泗塘河,西至晨帆路并与四季绿城北区相邻,北与四季绿城北区、一二八纪念东路绿化带相邻。辖9幢多层住宅,18幢高层住宅,80个楼道,规划户数为1754户,实际入住1684户,4468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地址不变,位于新二路183弄57号2楼,面积160平方米。活动用房共三处,总面积520平方米,第一处位于新二路183弄57号1楼,面积150平方米;第二处位于晨帆路158号1楼和2楼,面积250平方米;第三处位于一二八纪念东路519弄543号2楼,面积120平方米。配有社区工作人员7人。
为了切实加强对住宅小区的管理,根据《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和《关于完善居民区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委办(2014)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沪委办发(2022)23号〕精神,我局拟同意调整高境镇高境五村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
当否,请批示。
附件:高境五村居民委员会平面图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
2023年1月11日
(联系人:谢笑 联系电话:5611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