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宝府办〔2013〕11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经委制订的《关于加快集装箱及各类堆场调整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关于加快集装箱及各类堆场调整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上海规划产业区块外产业结构调整转型的指导意见》(沪府办发〔2011〕51号)和市规划国土管理局《关于增设研发总部类用地相关工作的试点意见》(沪规土资地〔2013〕153号)文件精神,按照区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两区一体化”总目标和“五个好”总体要求,积极落实2012年12月10日区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提出的“加快集装箱及各类堆场调整转型”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轨道交通沿线服务业发展,切实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建设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江新城,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集装箱及各类堆场现状
2006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总体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明显。通过开展“五老”改造、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关停、危化企业调整等重点领域调整,调整淘汰“三高一低”行业企业近500家,腾出土地约8000亩,建成和在建的现代服务业载体建筑面积约300万平方米,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明显改善,产城融合发展趋势显现。虽然近几年的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但是我区产业结构调整的任务依然繁重,特别是区域内存在着量大面广的集装箱及各类堆场。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区有各类堆场约200个,占地面积约6000多亩,其中集装箱和钢材堆场,达115个,占地面积约5300亩。从轨交沿线分布情况来看,集装箱和钢材堆场主要分布在一、三号线沿线,其中:一号线沿线17个,占地面积约1367亩;三号线沿线17个,占地面积约1807亩。从区域分布情况来看,集装箱和钢材堆场主要集聚在杨行、顾村、淞南、吴淞等街镇,其中杨行镇27个,占地面积约1200亩;顾村镇21个,占地面积约700亩;淞南镇13个,占地面积约900亩;月浦镇11个,占地面积约675亩;吴淞街道10个,占地面积约730亩。
区域内各类堆场分布广,集卡和大型车辆数量多,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居民生活环境、产业发展能级以及宝山区整体形象,已经成了制约宝山发展的瓶颈问题之一。
二、调整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从2013年起,每年集装箱及各类堆场调整1000亩左右,争取到2016年累计调整达4000亩左右。
(二)年度目标
每年确定10~15个重点调整项目,滚动实施。
三、调整策略
集装箱及各类堆场调整工作任务艰巨,要发挥各方积极性和智慧,坚持突出重点,坚决突破瓶颈,坚定积小胜为大胜,确保集装箱及各类堆场的调整转型取得明显实效,要把握好“四个先调”的策略:
(一)有利于中心城区功能完善的先调。外环线以内集装箱及各类堆场先行调整,促进中心城区的城市面貌改善和城市功能更新。
(二)有利于交通主轴线发展的先调。主干道两侧、轨道交通站点附近集装箱及各类堆场先行调整,促进“一带三线”服务业的集聚发展。
(三)有利于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先调。居民小区周边集装箱及各类堆场先行调整,促进宝山生态环境改善和宜居城区建设,同时确保道路通行安全。
(四)有利于重点区块发展的先调。重点区块内可利用且占地面积较大的集装箱及各类堆场先行调整,促进重点区块在规划引领下加快调整。
四、调整路径
在调整过程中,要注重需求导向,坚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淘汰落后相结合;二是与改善环境相结合;三是与完善城市功能相结合;四是与发展新兴产业相结合。
在土地盘活利用中,具体可以采取以下四种路径:
(一)符合产业布局和规划要求,实现土地转性的地块,通过收储出让方式进行调整。
(二)与区域规划兼容,但不具备收储转性条件的地块,通过改造等方式转型发展。
(三)调整为研发总部类用地的地块,按照研发总部类用地相应规定,实施带项目供地。
(四)规划和用地性质是生态绿化、市政工程的地块,待生态绿化或市政工程实施时按相应程序推进建设。
五、长效管理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负其责、属地管理”原则,从加强土地巡查、新改扩建堆场项目审批等方面,加强现状集装箱堆场及各类堆场调整转型后的长效管理。
区规划土地局负责严格控制现状集装箱及各类堆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结合土地执法、土地动态巡查等措施,建立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制度,对于发现在现状集装箱范围内违法搭建行为、新增集装箱违法用地、擅自改作集装箱及各类堆场用地情况,及时会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力量快速查处和处置。
区建设交通委负责对现状集装箱和各类堆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强行政执法检查频率和力度。
区拆违办负责研究和制定对新增集装箱违法用地快速处置的简化程序操作模式,加强和指导各街镇(园区)综合执法队伍对新增违法用地和在建违法搭建行为的拆除工作。
各街镇(园区)建立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各村委会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队伍的日常动态巡查工作,控制新增违法用地的现象发生,严格确保不新增集装箱及各类堆场数量。
六、工作机制
(一)工作推进小组
成立区集装箱及各类堆场调整转型工作推进小组(以下简称“工作推进小组”)。区长担任组长,相关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各街镇(园区)、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建设交通委、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土地局、工商宝山分局、区税务分局等部门有关领导为工作推进小组成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
工作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委,区经委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区经委、区建设交通委、区公安分局分管副主任(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土地局、区财政局有关领导为办公室成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三)各街镇(园区)工作推进小组
各街镇(园区)成立集装箱及各类堆场调整转型工作推进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分管领导、工作人员以及联络员。区、街镇(园区)两级工作推进小组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增强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集装箱及各类堆场调整转型工作。
七、政策扶持
在推进集装箱及各类堆场的调整过程中,要切实发挥好政策的引导和杠杆作用,一方面,积极争取国家、上海市有关加快结构调整的资金和政策扶持,为我区集装箱及各类堆场调整所用;另一方面,考虑到开展集装箱及各类堆场调整的特殊性以及调整工作已列入区政府重点工作的情况,相应出台区级扶持政策。
(一)引导资金
从“宝山区支持产业发展‘1+9’财政专项资金”中每年统筹3000万元作为“引导资金”,并列入“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用于引导和支持各街镇(园区)加快辖区内集装箱及各类堆场的调整转型。调整完成的地块经验收审核后按照调整面积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引导资金操作细则另行制定。
引导资金由各街镇(园区)统筹使用,主要用于补贴调整中产生的人员分流补偿、租金损失、搬迁等相关费用。
引导资金由现收益方(镇、村、相关公司)先行承担,待完成集装箱及各类堆场企业的调整转型,并引入符合《宝山区重点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新产业后,由各街镇(园区)提出申请并制定调整项目的补贴方案(一项目一方案),再按照“1+9”政策执行。
以下三种情况的集装箱及各类堆场,原则上不给予补贴:
1.区政府各部门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出租的;
2.已列入收储计划的;
3.两年内租赁合约到期的。
(二)建立绿色通道
在集装箱及各类堆场调整转型的过程中,把调整的地块列入区重点项目,建立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在项目核准(备案)、规划调整、土地收储出让等环节给予优先办理。
(三)工作经费
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航拍图购买、地籍图购买、现场巡察、办公设备购置、日常办公等费用。
八、工作分工
(一)工作推进小组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区集装箱及各类堆场调整转型的计划、政策与目标确定、工作指导和重大事项的决策等。
具体职责为:
1.审定并下达关于加快集装箱及各类堆场调整转型的三年计划及扶持政策;
2.审定并下达关于加快集装箱及各类堆场调整转型的考核办法;
3.审定并下达年度推进集装箱及各类堆场调整转型的年度计划;
4.研究协调集装箱及各类堆场调整转型过程中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二)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主要职能为:落实工作推进小组各项工作要求,负责集装箱及各类堆场调整的日常事务管理、方案制定、政策落实、督查督办、工作考核、推进协调。
具体职能为:
1.落实工作推进小组关于集装箱及各类堆场调整转型的各项决策部署;
2.与各街镇(园区)共同推进集装箱及各类堆场的调整转型;
3.负责督查督办项目进展情况,并定期向工作推进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负责各街镇(园区)年度集装箱及各类堆场调整转型目标计划完成情况的考核和奖励;
5.协调解决集装箱及各类堆场调整转型过程中碰到的各类问题。
(三)各街镇(园区)工作推进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全面推进作为区政府专项考核内容之一的结构调整工作中列明的集装箱及各类堆场调整重点项目,以及各街镇(园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主动推进的集装箱及各类堆场调整项目;
2.确保区域范围内不新增加集装箱及各类堆场,通过调整逐步减少辖区内集装箱及各类堆场数量。
(四)工作推进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各工作推进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推进小组关于推进集装箱及各类堆场调整转型的统筹部署,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加强检查执法力度,做好地块调整转型过程中的相关手续办理。
九、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到集装箱及各类堆场调整转型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按照全区集装箱及各类堆场调整转型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举措,扎实有序做好项目的推进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宝山报》、宝山区政府网站和《工作简报》等传统和网络媒介,多渠道、广角度宣传集装箱及各类堆场调整转型的重大意义、调整方向、扶持政策,以及调整的好经验、好方法,营造支持调整、参与调整的良好工作氛围,引导社会资源主动参与调整。
(三)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各委、办、局要主动对接,加强服务,重点对调整转型过程中碰到的政策解析、手续办理等问题,做好指导服务。同时,各街镇(园区)、委、办、局要加强配合,通力协作,共同破解各类难题,合力推进集装箱及各类堆场调整转型工作。
(四)时不我待,狠抓落实。各街镇(园区)要制定所属区域专项调整计划,每年明确1~2个重点调整项目,发扬攻坚克难、迎难而上的精神,会同各委、办、局,合力推进集装箱及各类堆场的调整转型;研究制订集装箱及各类堆场调整年度专项考核办法,并列入我区经济发展指标的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职责、细则、目标和任务。
附件:宝山区集装箱及各类堆场调整转型工作推进小组成员名单
上海市宝山区经济委员会
2013年8月13日
宝山区集装箱及各类堆场调整转型工作推进小组成员名单
一、工作推进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方世忠 区长
副组长:夏 雨 副区长
杨 杰 副区长
连正华 副区长
秦文波 副区长
成 员:陆继纲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叶 英 区经委主任
周建军 区建设交通委主任
丁 杰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方建华 区财政局局长
魏廉虢 区环保局局长
邵雷明 区规划土地局局长
俞晓红 工商宝山分局局长
李俊强 区税务分局局长
张跃进 杨行镇镇长
张惠彬 月浦镇镇长
顾 军 罗泾镇镇长
徐连发 罗店镇镇长
王 槐 顾村镇镇长
杨金娣 大场镇镇长
徐佳麟 庙行镇镇长
袁惠明 淞南镇镇长
顾云飞 高境镇镇长
邵 琦 友谊路街道主任
陈云彬 吴淞街道主任
丁炯炯 张庙街道主任
徐林彬 宝山城市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雷曙光 宝山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二、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叶 英 区经委主任(兼任)
副主任:丁 杰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兼任)
秦伟旭 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兼任)
黄志刚 区经委副主任(兼任)
组 员:顾 斌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忠民 区规划土地局副局长
王普祥 区财政局副局长
今后,工作推进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