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份新学期收费公示_教育收费工作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4年9月份新学期收费公示

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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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教育收费工作
  • 主题分类: 教育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4-08-26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08-2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教育局
2024学年宝山区高中、职校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
2024年9月1日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原则    
行政事业收费项目
1 高中学费 一般高中 900元/生/学期  沪教委财[2008]5号
区县重点高中 1200元/生/学期
市重点高中 1500元/生/学期
高级寄宿制高中 2000元/生/学期
2 职校学费 一般专业 1500元/生/学期 沪价费[2002]34号
特殊专业 2000元/生/学期
3 住宿费 一类条件 360元/生/学期 沪教委财[2008]5号 配备空调设施,加收200元、提供热水洗澡,加收40元
二类条件 270元/生/学期
三类条件 180元/生/学期
4 民办高中、职校学费 根据成本核算,报区物价部门批准 须公示相关“批复”等
5 外籍学生学费 6000元/生/学期 沪教委财[2007]8号
教学类代办费 收费标准
1 课本和作业本费 220元/生/学期 沪教委财[2013]81号 多退少不补 学期结束出具清单
2 课外教育活动费    元/生/学期 多退少不补 用于春秋游、参观社会场馆
3 卫生保健费    元/生/学期 多退少不补 学期结束出具清单
4 国防教育费  元/生/天 学生自愿,据实结算 指餐费。按规定的教学计划执行
5 民防教育费  元/生/天 学生自愿,据实结算 指餐费。按规定的教学计划执行
6 学农费  元/生/天 学生自愿,据实结算 指餐费。按规定的教学计划执行
7 社会实践费用        元/生  学生自愿,据实结算 指餐费。按规定的教学计划执行
代收类代办费
1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元/生/学年 学生自愿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
2 招考资料费 不超过250元/生 沪教委财[2013]81号 学生自愿,据实结算 包括:高考指南、高校招生专业录取人数及考分、招生专业目录、高考志愿填报手册、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上海卷)考试手册、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指南、高考英语口试手册、计算机、2B涂卡专用笔。
3 高校招生体检费 35元/生 据实结算
生活类代办费
1 校服费      元/每生/套 学生自愿,据实结算
2 餐费 元/餐 学生自愿,按月收取,据实结算
3 校车费 元/生/月 学生自愿,按月收取,据实结算
4 住宿学生生活用品费 元/生/学期 学生自愿,据实结算 新生入学时收取
说明:
1、帮困助学: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残联《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2]8号)文件执行。
2、各学校每学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定期发布,实行动态管理。
3、上述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公示、收费管理参照沪价费〔2015〕13号文件。《关于中小学(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规定》(宝教〔2016〕35号)文件。
4、有效期限:2025年6月30日
学校监督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12358                                  宝山区教育局:66592931、66592920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24年9月1日
:
2024学年宝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收费公示一览表 
2024年9月1日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原则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 学费 外籍初中生 6000元/生/学期 沪教委财[2007]8号
2 外籍小学生 3000元/生/学期 沪教委财[2007]8号
3 民办学校学费 根据成本核算,报区物价部门批准 须公示相关“批复”等
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1 课外教育活动费      元/生/学期 学生自愿,多退少不补 春秋游、参观社会场馆
2 校服费   元/生/套 学生自愿,据实结算
3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元/生/学年 学生自愿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   
4 餐费 小学生 元/生/餐 元/餐 学生自愿,按月收取,据实结算
中学生 元/生/餐 元/餐
5 校车费  元/生/月 学生自愿,按月收取,超过部分政府补贴。
说明:
1、帮困助学: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残联《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2]8号)文件执行。
2、各学校每学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定期发布,实行动态管理。
3、上述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公示、收费管理参照沪价费〔2015〕13号文件。《关于中小学(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规定》(宝教〔2016〕35号)文件。
4、有效期限:2025年6月30日
学校监督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12358                                    宝山区教育局:66592931、66592920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24年9月1日
2024学年宝山区幼儿园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 
2024年9月1日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原则    
行政事业收费项目
1 (一)全日制公办园保育教育费
1、示范性幼儿园 700元/生/月 沪价费[2012]009号
2、一级幼儿园 225元/生/月
3、二级幼儿园 175元/生/月
2 (二)外籍儿童就读费 1300元/生/月 沪价费[2012]009号
3 (三)民办幼儿园收费 根据办园成本、办学质量等自行核定,报区教育局、区物价局备案 须公示相关许可依据
代办服务性收行费项目 收费标准
(一)保育类
1 餐费  元/生/餐 按月收取,据实结算
2 点心费         元/天(含2次点心1次牛奶) 按月收取,据实结算
3 生活用品   元/生/学期 据实结算 指小毛巾
4 校车费  元/生/月 幼儿自愿、按月收取、据实结算
5 延时服务费  元/生/次 幼儿自愿,据实结算 使用税务发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收取此项费用
6 延时服务费(双休日、国定假日)        元/生/天(餐费、点心另收) 幼儿自愿,据实结算
(二)教育类
1 课程配套标准材料费   元/生/学期 幼儿自愿,多退少不补 指图画纸、图画笔、剪纸、橡皮泥
2 课外活动费   元/生/学期 幼儿自愿,多退少不补 春秋游、参观社会场馆
(三)其他类
1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费 元/生/学年 幼儿自愿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
说明:
1、管理费或保育保教费:儿童实际在园天数达到或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按一个月收取;在园天数累计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按半月收取;一天未到园的,不得收取。(寒暑假按天收取)
2、帮困助学: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残联《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2]8号)文件执行。
3、各幼儿园每学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定期发布,实行动态管理。
4、上述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公示、收费管理参照沪价费〔2015〕13号文件。《关于中小学(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规定》(宝教〔2016〕35号)文件。
5、有效期限:2025年6月30日
学校监督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12358                                     宝山区教育局:66592931、66592920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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