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
2005年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已列入区委、区府的督查工作内容,根据区政府督查办的有关要求,为能及时掌握推进工作的进展和存在问题, 明确各阶段的推进重点,确保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的圆满完成,请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按照下列要求,按时向宝山区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和计划情况。
1、请于每月20日前填报工作进展月报。(附件1)
2、每季度第三个月的10日前填报工作进展季报(附件2)及当季度的工作任务进展明细表(附件3)
特此通知。
附件:1、2005年_____月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进展月报。
2、2005年_____季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进展季报。
3、2005年_____季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进展明细表。
宝山区环境保护和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宝山区环境保护局代章
二OO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