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杨行镇康桥水都第一居民委员会的批复_区政府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杨行镇康桥水都第一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7-10-23
【字号
  • 所属类目: 区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07-10-23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宝府〔2007〕68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07]71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杨行镇康桥水都第一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竹韵路,南至泰和路,西至蕰川路,北至水产路。居委会办公用房及老年活动室设在莲花路2600弄88号203室。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批复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