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宝府〔2007〕68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07]71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杨行镇康桥水都第一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竹韵路,南至泰和路,西至蕰川路,北至水产路。居委会办公用房及老年活动室设在莲花路2600弄88号203室。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批复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宝府〔2007〕68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07]71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杨行镇康桥水都第一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竹韵路,南至泰和路,西至蕰川路,北至水产路。居委会办公用房及老年活动室设在莲花路2600弄88号203室。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