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顾村镇沈杨村关于申请建设花卉苗木基地的函》(沪宝顾府〔2019〕7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委现场查看与评审,该花卉苗木基地建设符合乡村振兴的大趋势及该地区区位优势,具有较高的建设附加值,原则上同意该项目的建设申请。
一、建设规模及地点
顾村镇沈杨村花卉苗木基地建设面积约60亩,地块位置在地籍图Ⅳ55-56/35-36区块内,建设地点位于顾村镇沈杨村,顾陈路南侧,张家宅东侧,在建祁连山路桥西侧,蕰藻浜以北。
二、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沈杨村村民委员会
三、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其中工程投资2025.61万元,包括土建部分1976.76万元,设备及安装48.85万元,剩余资金为管理费用及其他。该项目投资由沈杨村全额自筹。
四、实施期限
项目于2019年7月启动,2019年12月建成。
五、工作要求
1、按照因地制宜、提升功能的原则,积极开展项目建设。通过优质简易温室、大棚设施建设提高产业能级;通过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花卉苗木生产条件,提升产品生产标准化、集约化、产业化水平,不得破坏棚内耕作层土壤;为产业化经营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2、按照市有关建设程序文件精神,组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管理职责,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及工程审价审计等财务制度,落实资金的规范使用,坚持项目规范化管理,按时推进,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建设。
特此复函。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