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浦镇人民政府、罗泾镇人民政府、罗店镇人民政府、顾村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度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考核奖补资金的通知》(沪农委〔2020〕155号)文件内容,为进一步推进宝山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提升农田稳产高产,经研究,现将宝山区2019年度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考核市级奖补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本次共下达市奖补资金37万元,区奖补资金50.46万元(已经由宝山区水务局以《关于下达2019年度农业用水奖励市、区补资金的通知》(宝水务〔2020〕134号)文件下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使用范围。资金奖励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管护。主要包括灌溉设备的维修费、日常养护费、必要的人工费用和电费。并要提高农田灌溉的节水性能,避免水资源的浪费。
二、资金管理。各镇按照区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将各级财政资金纳入专用账户管理,专款专用,转账核算。
三、资金监管。各镇财政部门和农田基地设施管护单位应切实加强奖励资金的管理和规范使用,并接受行业监管。
特此通知。
附件:宝山区2019年度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考核市级奖补资金下达表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