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宝山区人社局行政处理信息公示(四)_行政处理处罚公示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4年宝山区人社局行政处理信息公示(四)

信息来源: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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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行政处理处罚公示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4-03-11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03-1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依据本市关于行政执法公示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行政处理的执法信息向社会公示。
处理相对人名称 处理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理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理依据 处理内容 处理决定日期 处理机关
上海锦臻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101157626109563 俞建华 (宝山)人社执法(2024)理字第00179号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 无故拖欠4名劳动者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贰拾肆万肆仟叁佰壹拾玖圆伍角伍分(244319.55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4名劳动者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贰拾肆万肆仟叁佰壹拾玖圆伍角伍分(244319.55元) 2024.3.7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10000631485518Y 裘东方 (宝山)人社执法(2024)理字第00181号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 无故拖欠7名劳动者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肆拾壹万捌仟零肆拾伍圆零壹分(418045.01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7名劳动者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肆拾壹万捌仟零肆拾伍圆零壹分(418045.01元) 2024.3.7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奇臻贸易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101133507704007 魏向阳 (宝山)人社执法(2024)理字第00178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 无故拖欠2名劳动者20238月至202312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壹拾万零叁仟玖佰壹拾陆圆捌角柒分(103916.87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2名劳动者20238月至202312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壹拾万零叁仟玖佰壹拾陆圆捌角柒分(103916.87元) 2024.3.7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传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10000MA1J4H2X7C 李沅澄 (宝山)人社执法(2024)理字第00151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 无故拖欠4名劳动者202310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肆万贰仟柒佰陆拾叁圆零陆分(42763.06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4名劳动者202310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肆万贰仟柒佰陆拾叁圆零陆分(42763.06元) 2024.3.7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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