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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顾村镇 发布时间 2024-01-18
【字号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4-01-18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01-1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顾村镇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1日起至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底,本单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23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本单位2023年度未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无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1、本单位2023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15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2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5件,另有3件申请按照《条例》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均按照全链条管理,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2、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要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政办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检查督促,重点研究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问题,推动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已经公开的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文类信息备案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1、继续推进线下公共服务场所和政务新媒体服务项目的政务公开建设。以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宝山区政府网站、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等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方便市民多种方式获取本单位公开的信息。

    2、在平台提供与群众互动渠道,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主动与群众互动,就群众所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五)监督保障方面

    本单位设立顾村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由镇政府行政主要领导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保密分管领导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分管领导;监察科负责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察;党政办负责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9

1

0

0

0

0

1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5

1

0

0

0

0

4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9

0

0

0

0

0

9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1

0

0

0

0

0

1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8

0

0

0

0

0

18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7

0

0

0

0

0

7

3.其他

25

0

0

0

0

0

25

(七)总计

111

1

0

0

0

0

1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2

0

0

1

3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问题还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今后将继续推进线下公共服务场所的政务公开建设。特别是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义务入学、就诊就医、养老服务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要通过公共查阅点、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方式,进行定点、定向公开。

    另外,除了要做好日常的信息梳理和上报工作外,还特别要加强对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逐步扩大公开范围,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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