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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宝山区在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上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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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0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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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一月十二日)

宝府〔2006〕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在举国瞩目的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上,我区运动员刘杉和世界冠军王励勤配合默契,敢打敢拼,为上海夺得久违四十年的全运会乒乓男双金牌,为上海人民夺得了荣誉。刘杉的全运会金牌,造就了宝山体育史上首位全国综合运动会冠军,为宝山人民争了光。此外,我区运动员张杰获得了男子花剑团体第三名、个人第四名的好成绩。
  为肯定成绩,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对在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上作出突出贡献的运动员刘杉、张杰、汪君悦、石峰、杨泉、严峰,教练员陆伟平、徐木英、金炜、曹洪机、李虹、高玩琴、朱忠发,曹燕华乒乓学校通报表扬,并对培训学校及教练员进行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运动员、教练员、培训学校继续发扬团结拼搏的精神,刻苦训练,努力工作,争取在2006年上海市第十三届运动会上再创佳绩,继续为宝山人民争光。
  希望全区人民学习他们顽强拼搏的精神,不断开拓进取,为实现“五年大变样”、为建设现代化滨江新城而努力奋斗。

主题词:表彰 运动会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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