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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地震办制订的《宝山区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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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1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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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日) 

宝府办〔201284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地震办制订的《宝山区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宝山区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对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宝山按照五个好总体要求,加快现代化滨江新区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的要求,依据《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上海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和《宝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宝山区防震减灾基本情况

(一)宝山区地震灾害概况

上海位于大华北地震区的南缘,经常受该地区地震活动波及。上海邻近地区地震比较活跃,公元288年至今,上海及邻近地区(北纬29°—34°,东经118°—124°)曾发生5—5.9级地震44次,6—6.9级地震18次,7级以上地震1次,有12次地震对上海影响较大并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其中遭受6度破坏的就有4次。2001年颁布的第4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将上海市的基本烈度确定为VII度。2004年,国务院将长江三角洲地区确定为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2006—2020)(上海归入长江三角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

区域地震孕育环境:上海及邻近地区有不少活动断层,其中对上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有罗店-新场断裂带枫泾-川沙断裂带茅山断裂带南黄海断裂带昆山-嘉定断裂带等五条。其地震活动的空间分布大致可为南、北两个地震区,北区指南黄海的南部陷及其南侧勿南沙隆起的次凹陷部位,这一区域内地震活动水平高,曾发生过7级地震。南区主要是沿太湖-上海-长江口一带和长江口以东海域,是发生5-6级左右地震频度较高的地区。

本市地震的发展趋势,南黄海南部为9度地震危险区,未来百年内有可能发生6.56.75级地震,对上海的影响可达烈度7度,宝山区面临地震威胁的主要潜在震源位于南黄海和江苏太仓两区域。

(二)宝山区防震减灾工作现状

宝山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宝山区防震减灾工作,经过几十年的不断发展,尤其是通过十五十一五期间的努力奋斗,我区已经初步建立了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地震科技创新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宝山区的综合防震减灾能力不断增强,主要表现在:

1.防震减灾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在宝山已经建成了上海数字强震动观测网站3个。

2.能及时了解地震信息。宝山区地震应急人员通过手机、网络能及时了解国内外地震信息。

3.震害防御能力建设取得新进展。抗震设防管理不断完善,宝山区新建建(构)筑物抗御地震能力比上世纪有了很大提高。防震减灾科普宣传逐步走向社区及学校,市民防震减灾意识有了明显提高。

4.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升。初步建立了区、镇(街道)两级地震应急预案体系框架;组建了宝山区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支队和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及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完成了全区应急避难场所的整体规划,其中临江公园应急避难场所已准备动工建设;地震应急演练日趋常态化;建立开通了“56175243”防震减灾公益热线。

5.防震减灾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建立了区政府防震减灾联席会议机构,制订了联席会议规章制度,为加强防震减灾社会化管理,提供了组织体系保障。

分析未来地震形势及其潜在的地震危害,对照宝山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防震减灾工作要求,本区防震减灾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是全区的抗震设防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本区仍有大量既有建筑未达到抗震设防标准要求,部分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建设没有经过专门的抗震设计和审查,使用年限已长达数十年,且具体数据及分布情况不清。自建农居抗震能力薄弱,大多数农居未经正规设计与施工,无法达到7度抗震设防要求。二是地震应急救援综合能力有待提高。地震应急救援队基础性软硬件装备与先进国家城市应急救援队的差距十分明显;地震灾害快速损失评估的方法及数据库内容缺乏宝山的城市特点,高新技术和空间技术还未在震害损失快速评估中得到有效应用。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尚需进一步深入与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有待加快实施。三是居民防震减灾知识与避震技能有待进一步普及与提高。市民的地震科普知识和防震减灾的意识有了普遍提高,但对地震谣言的辨别能力,特别是地震发生时的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防震减灾管理体制仍待进一步完善。地震工作机制有待优化,防震减灾联席会议议事功能需进一步强化,多部门密切合作的工作机制有待健全。

二、十二五期间宝山区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以政府为主导,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充分发挥防震减灾在维护城市公共安全、保持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宝山现代化滨江新区建设提供良好条件和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宗旨。树立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思想,坚持全面预防观,落实社会共同责任,使防震减灾工作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高水平发展。

2.以国家2020年防震减灾工作总规划为目标,充分运用本区多年来防震减灾的成果,注重实际、着眼长远,分段实施、逐步推进,防止因规划脱离现实而无法实施或造成浪费。

3.努力满足社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新要求、高期望,加强基础工作,利用最新科技成果,为社会提供可靠、有效的服务产品。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为2020年宝山区的防震减灾能力达到上海市提出的中等达国家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具体目标:

1.城乡建筑工程抗震能力明显增强,新建、改扩建建(构)筑物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完成部分重要公共建筑的抗震鉴定和加固工作

2.强化基础设施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其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农村民居和公共设施的抗震能力。

3.逐步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和社区居民教育,完成适应宝山区特点的中小学、居民防震减灾知识读本的编印和发放。

4.建成应急避难场所,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造成7度影响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受灾市民能在24小时内得到基本生活安置。

5.市民防震减灾意识和地震应急避险能力明显增强。

三、十二五期间宝山区防震减灾主要任务

(一)社会管理方面

1.加强防震减灾法治建设。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完善执法队伍建设,强化防震减灾行政执法。

2.进一步健全区、镇(街道)两级防震减灾规划体系。发挥规划引领约束作用,从全区战略高度统筹各项资源,明确宝山防震减灾工作的重点和要求。加强规划的实施监管,适时推行规划届中评估。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考核内容。

3.加强抗震设防监管。进一步完善抗震设防管理的行政监管机制,建立有效的制度和程序,加强在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的抗震设防质量监管,推进抗震设防要求与行业抗震设计规范的技术衔接,确保新建、改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4.扩大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普及度。逐步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和社区居民教育,建立防震减灾科普宣传队伍,创建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完成适应宝山特点的中小学、居民防震减灾知识读本的编印和发放,不断丰富地震科普作品,利用新技术、新成果开展地震科普宣传。加大地震知识和地震应急避险、地震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力度,形成基于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介的常态化公益性宣传模式。

5.健全地震应急救援的常态工作机制。加强区、镇(街道)两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建设。完善区、镇(街道)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应急检查制度,大力推进地震应急资源的整合与共享,逐步形成跨部门、跨区域地震救援联动机制。地震应急演练制度化,组织开展不同层级、不同方式的地震应急演练。重点抓好学校、社区基层地震应急演练。健全全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积极推进防震减灾安全示范社区建设。逐步完善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基层三网一员建设,建立乡镇、街道防灾助理员和震时灾害速报制度。

(二)公共服务方面

1.开展城市既有建设工程抗震性能普查和改造加固工作。全面开展对既有建筑及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的普查,掌握本区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抗震设防现状,完成学校、医院、大型文化娱乐及体育设施、大型公共商业设施、大型交通枢纽、城镇住宅、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的普查工作。研究抗震改造加固的机制,制订抗震改造加固计划,逐步完成抗震改造加固工作。

2.强化基础设施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其保障能力。全面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抗震能力,严格落实公路、水运等交通设施抗震设防标准。提高水利水电工程、储油(气)罐、核设施、重点江河堤防等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的抗震能力,优化抗震设计、施工,加强管理和维护。加强核心通信机房、无线电检测站、重要通信基站和主干基础通信管线等信息基础设施的抗震能力,建立健全信息基础设施抗震保障机制,增强紧急情况下信息通信网络畅通的恢复能力。

3.加强农村防震减灾工作。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建筑、中小学校、统建住宅的抗震设防管理,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并逐步建立适合农村建设的抗震设防管理制度。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组织开展农村民居防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农村民居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抗震设防技术指导,开展农村建筑工匠抗震技术培训,积极开发和推广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农村民居设计图集和施工技术,逐步提高农村民居的抗震设防水平。

4.进一步提升地震应急与救援能力。结合本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备适应城市地震应急救援需要的设备,建立地震应急演练和专业培训机制。健全本区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形成较为完善的纵向、横向地震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地震应急处置平台功能。

5.加快应急避难防灾场所建设速度。合理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公园、绿地等公共资源,大力推进本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快建成区级应急避难场所示范点,开展室内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研究工作。到十二五期末,区建成30%类应急避难场所和50%类应急避难场所,为民众紧急避险和疏散安置提供保障。

6.规范信息发布和实施正确舆论引导。建立完善地震信息发布制度,实现震后信息的快速发布服务,加强新闻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重大地震灾害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提高地震突发新闻报道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地震谣言应对机制,及时澄清不实报道和传闻,确保一旦发生地震突发事件后,社会秩序不乱。

(三)基础能力方面

进一步重视地震监测的基础建设。根据全市地震监测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的地震站点和网络的布局情况,积极配合市地震局在宝山建设地震观测点,保障地震信息传输的可靠性与稳定性。

四、十二五期间做好宝山防震减灾工作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管理体系

建立和完善区、镇(街道)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强化防震减灾联席会议机构的功能与职责。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的规定,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好防震减灾规划。

(二)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工作投入机制

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部门应积极推进本部门防震减灾目标和各项任务的落实,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不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使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

按照稳定现有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培养未来人才的指导思想,加强防震减灾科研与管理队伍建设。坚持人才发展为防震减灾事业服务。坚持人才数量与质量并举,以质量为主;坚持培养与吸纳并举,以培养为主。坚持人才发展市场化取向,抓住培养、吸引、使用人才三个环节,全方位、多层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防震减灾科研团队与行政管理队伍的整体水平。开展国际、国内防震减灾合作与交流,为培养人才、优化队伍提供互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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