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区绿化市容局根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陈吉宁书记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的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推进法治建设新征程
1.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区绿化市容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部署要求,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为切入点,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领学导读,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新时代的中国国家安全》白皮书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开展学习10次,交流发言32人次;以读书班形式开展学习2次,交流发言6人次。另外,开展中心组扩大学习会1次,参加人员覆盖机关科室及基层事业单位负责人28人次,交流发言3人次。
2.强化制度建设。建立主要领导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的工作责任体系,在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科室及基层单位协同推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3.全面压实责任。通过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不断增强全体干部推进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和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的法治化。各基层党支部根据局党组、局机关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相关要求,认真落实支部党建工作,结合“转作风”专项行动,组织支部党员开展转作风大讨论、征文、演讲等活动。
(二)深化普法责任,提升普法质效新水平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行业普法和全民普法教育。区绿化市容局立足本单位、本系统职责定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梳理上报了2025年本单位的普法责任清单,在明确重点普法内容的基础上,同步明确重点普法对象,做到有的放矢。
2.全面加强行业普法宣传。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和法治工作队伍开展全覆盖的系统性学习。同时,做好群众宣传,2025年,区绿化市容局共发放景观灯光、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等各类告知单100份。根据我局普法责任清单,大力推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开展相应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和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和部门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3.全面开展法治宣传。为开展好“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区绿化市容局结合行业特点,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宝山区37届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开展“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五周年、宣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以及“宪法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等主题活动,局下属单位在宪法宣传周组织4次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公园内宣传横幅、电子显示屏开展宪法宣传。
(三)优化涉企行政检查,聚焦重点加强部门统筹
1.落实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规范“检查码”使用,严格落实“无码不检查、检查必亮码”要求,确保检查流程合规有序。持续加大联合检查力度,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提升检查覆盖面与实效性。着力提升计划检查提前申码比例和问题检出率,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挖隐患,切实筑牢监管防线。做实合规指导工作,检查结束后及时通过“检查情况提示”告知当事人结果,同步开展精准合规指导。到目前,我局开展行政检查50次,发起联合检查4次。
2.做细森林督查工作。2025年市局共下发问题图斑94个,区林业站坚持做到100%现地核查。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75人次,检查林地397.77亩,排查涉嫌违法违规线索130条,依法进行整改查处。
3.抓实野保执法工作。区林业站受区绿容局委托对2起涉林违法案件立案调查,开出处罚决定书共处罚金19.3925万元,回收损失林地13.83亩;此外在三季度立案查处1起涉林违法行为,涉及野生动物案件5起,共罚款7.679万元、没收各种保护动物48只。
(四)探索审管联动,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加强批管结合。制定了区绿化市容局行政审批批后监管工作方案,审批窗口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通过内部程序征询管理部门意见,做到本局窗口人员和管理部门协调联动,现场核查和资料审核协调联动,各条块部门和街镇协调联动。36项行政许可事项均已实现全程网办,按承诺时限办结,无重大责任性投诉信访、无差评。2025年1—10月,共办件3046件,其中绿化林业条线2329件,环卫管理条线385件,市容景观条线332件。
2.优化营商环境。配合区审改办、区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推进“开店一件事”功能上线,涵盖“户外招牌审批与备案”;推进“一业一证”工作,整合“机动车清洗企业备案”与“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两项事项;推进“免申即享”服务,涉及“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延期”“临时性广告许可”“机动车清洗企业备案”等;推进“领导帮办”,为S16蕰川高速、高铁宝山站等重大工程提供精准帮办指引。完成区投促中心下达的5个招商引资指标。
3.提升窗口服务。落实绿化市容中台每日值班制度,开展窗口全员培训。在“宝你会”直播间开展了绿化林业法规政策宣传,通过对临时占用或占用绿地审批、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事项的办事指南解读、常见问题答疑、案例分析等,让群众掌握相关办件业务环节和重点,提高线上线下帮办能力。参与宝山区政务服务办“开好一家店,共答一道题”专项改革调研座谈会,创新推出“餐饮店招牌审批智能问答系统”,为企业提供全天候在线咨询服务,打造政务服务新体验。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二是涉企行政检查跨部门联合机制尚不健全,当前检查多为“一事一议”,法治建设整体合力尚未充分发挥;三是基层法治服务资源相对匮乏,难以完全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
三、主要负责人2025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扎实开展学习,增强法治意识。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和干部在线学习系统,开展全覆盖的系统性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以及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学习内容,紧密结合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要求进行学习培训,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二)深化普法责任,提升普法质效。深入开展行业普法和全民普法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我局普法责任清单,结合行业特点,继续开展绿化、林业、市容、环卫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区绿化建管中心、区林业站结合条线业务,会同街镇在社区、公园开展鸟类宣传,暨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活动,普及野保法关于驯养繁殖国家保护动物相关政策,倡导科学养鸟文明遛鸟,提高社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三)改善营商环境,深化审批制度。紧紧围绕改善营商环境、服务科创主阵地建设大局,以更大力度、更深层次改进“一网通办”工作环节,努力促成每一件绿化市容行政许可事项的“高效处置”“高效办成”,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材料、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使行政服务更加便捷。今年上半年协助上海市轨道交通18号线二期土建3标工程,于当日取得了“建筑垃圾排放处置证”,高效帮办化解建筑垃圾清运难题。为宝山“一地三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强劲动力。截止目前,2025年共办理绿化市容行政许可(备案)事项3183件。
(四)自觉接受监督,践行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监察、司法、审计、群众、舆论监督。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行政负责人应诉、按期反馈检察建议等制度。11月5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副主任陈江,区政府副区长范宇会组织区人大代表集中视察“美丽城区”建设工作。代表们对推进美丽城区建设工作给予肯定,同时希望进一步推动我区城市品质提升、人居环境改善,建言献策。
(五)依法履行职能,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制定管理。2025年完成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宝山区关于加强居住区绿化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宝山区绿化市容“十五五”规划(草案)》等积极推动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地。制定修订《宝山区关于加强居住区绿化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完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经多部门合法性审查通过,并联合发文。明确部门、街镇及小区“三驾马车”职责分工、操作流程和技术要求,构建规范化管理体系,筑牢制度根基。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着力提升依法决策能力。一是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强化对新出台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培训,及时更新知识储备,为依法决策提供精准依据。二是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拓展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渠道与方式,健全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提升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强风险论证评估。建立局专家库,完善风险评估机制,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对决策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全面、深入地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二)着力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审核标准、流程及处置措施等配套规定,依法定权限履行法定程序,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履行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理念,持续提升行政决策能力与水平。
(三)着力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能力。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继续履行法律顾问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