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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场镇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大场镇 发布时间 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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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街镇园区文件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1-05-31
  • 发文字号: 宝大府〔2021〕41号
  • 发文日期: 2021-05-3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大场镇

各相关单位(部门)、各村: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宝山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宝农委〔2021〕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本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的实施,大场镇人民政府制定了《大场镇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1日

 

大场镇2021年度

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根据《宝山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2年)》相关内容,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继续实施两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到2022年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取得重大进展,农村基础设施配置水平明显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好转,基本形成生态宜居的乡村人居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村容村貌。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清理村内垃圾、杂物、堆物和小广告张贴,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村与村边界区域管理,消除死角盲区;按照因地制宜、规范美观、安全有序要求,加强农村违建整治力度,加快老旧房屋整修,持续提升乡村风貌水平。

(二)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深化农村垃圾分类和收集模式,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保持100%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有效回收,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推动我镇各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创建达标。

(三)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在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水环境整治,改善乡村河湖水质,实施水系连通、岸坡整治。保持乡村河湖乡土特色和传统风貌,彰显河湖人文历史,提升便民景观品位。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将“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长效机制落到实处,更加突出村民主体地位,借助“村规民约”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优化与乡村治理的有效衔接。一是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由镇乡村振兴办牵头,探索多部门协同配合模式,提高问题处置效率;同时发挥“社区通”作为乡村议事平台的推广作用,提高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环境管理智慧化水平。二是完善乡村治理制度新框架。引入“乡村治理员”制度,整合社会力量参与人居环境优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期向村民开展法制宣传,成为乡村自治的引导员、乡风文明的督导员、依法治村的宣传员。加大长效管护资金保障力度,加强工作考核。三是探索乡村治理新方法。推广“积分制”管理体系,建立符合乡情实际、农民意愿的积分内容、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构建成熟的积分制管理体系并逐步推广运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人居环境整治纳入镇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镇党委、政府对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作的推进和实施负主体责任,做好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并对实施效果负责。村党组织书记是人居环境整治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动员广大村民积极行动、广泛参与,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取得实效。

(二)实施挂图作战。落实“挂图作战”实施机制,制定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任务清单,形成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加强对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督促检查,建立定期回看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各村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同时作为村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实行公开监督。各行政村主动公开人居环境整治方案、工作开展情况及整治成效,加强民主监督和工作宣传。在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高度关注村民需求,不断优化项目进展方案,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

(四)强化资金支持。增加财政对人居环境整治的投入,落实长效管护资金,确保财政投入与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的目标任务、建设标准、长效管理相适应,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做好项目整合和聚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力量,积极引导村民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治理中,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1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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