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山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监督办法》修订的合法性(初审)意见_合法性审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宝山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监督办法》修订的合法性(初审)意见

信息来源: 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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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合法性审查
  • 主题分类: 审计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4-01-25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01-2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审计局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宝山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修订的合法性情况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文件修订主体

根据《上海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宝山区政府作为文件制定主体,符合法定权限。

我局作为承办单位,依法应提请区政府决策。

二、关于程序履行

我局启动《宝山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修订工作后,已完成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符合《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3年11月2日书面征求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区卫健委、区水务局、区房管局、区教育局、区绿化市容局等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皆无意见;于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1月12日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在征询期内,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于2024年1月16日专项听取3位区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皆同意修订内容。

(二)专家论证情况:我局于2024年1月22日至1月23日邀请区人大代表、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新民、区政协委员上海市百汇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振荣区发改委社会发展科副科长陈江岚等专家进行书面论证。专家组经过审核,没有修改意见。

(三)风险评估情况:我局从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4个方面进行评估,《宝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修订内容符合上位法,风险较低,总体可控,建议实施。

三、关于文件实体内容

《宝山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修订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本市的政策规定。

综上,《宝山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修订主体适格,内容合法,已按规定履行了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予以审查通过。

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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