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建立健全本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岗位聘用机制,切实、有序、稳妥地推进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区教育工作党委、区教育局制定了《宝山区教育系统正高级教师岗位晋升实施方案》,请你们认真执行。
附件:宝山区教育系统正高级教师岗位晋升实施方案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
宝山区教育系统正高级教师岗位晋升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切实、有序、稳妥地推进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根据“沪委办发〔2009〕40号”、“沪人社专发〔2010〕34号”、“沪人社专发〔2010〕35号”、“沪教委人〔2010〕68号”“沪教委人〔2010〕72号”、“宝公〔2010〕42号”、“宝教〔2010〕21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正高级岗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才优先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评价导向,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充分发挥正高级教师岗位等级晋升的激励导向作用,提高教师职业吸引力,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为本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更好树立中小学教师发展的标杆和楷模。
二、基本原则
1.岗位等级晋升要有利于全区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与和谐稳定。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开展内部岗位等级晋升工作。
3.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品德为先,对任期内近四年出现重大教育教学事故、师德师风和党风廉政等方面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实施范围
本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包括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学院和校外教育机构)四级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教师。
四、岗位设置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比例,可以设置各级岗位如下:
岗位等级 |
专技二级 |
专技三级 |
专技四级 |
合计 |
所占比例 |
10% |
30% |
60% |
100% |
根据相关规定,专技二级岗位的聘任由市层面组织考评和审核,专技三级岗位的聘任由区层面组织考评和审核。
五、实施步骤
每年3月份实施岗位等级晋升,完成岗位聘用等手续。
1.公布职数。公布本区教育系统正高级教师三级岗位空缺情况,有空缺数的,各单位有关教师方可申报晋升。
2.教师申报。教师依据相应岗位的申报条件准备并提交申报材料。
3.基层单位审核。教师所在单位对申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区教育工作党委组织人事科。
4.组织评审。组织人事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汇总;组建专家评审组,专家组依据条件评审产生晋升人员名单,报党委会议研究批准。
5.确定晋升人员名单。在公示(5个工作日)期间无异议或有不同意见但不影响评审结果的情况下,报市教委、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6.公布聘用。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公布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名单,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聘任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并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六、申报条件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崇高的职业理想,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有强烈的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坚守教育初心,有强烈的育德意识和较高的育德水平,积极开展学科德育,以高尚的人格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3.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具有系统、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良好的教学素养和科学人文素养,教学或管理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或管理风格,教学或管理业绩显著,教学或管理成果突出。
4.准确把握现代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所任职领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任正高级职务以来以主持人身份参与省部级课题或者主持编著出版专著或者以第一顺位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
5.积极参与教师专业发展的实践与研究,能通过教科研等活动引领教师专业发展,在指导、培养人才方面在全市乃至全国具有较高的专业影响力。认真参与市级公益讲座活动以及国家级教育考试的命题、阅卷、面试考官等工作。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在现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四年以上,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按规定完成教师培训任务。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有关说明
1.核算申报条件的截止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
2.本实施办法由宝山区教育工作党委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宝山区事业单位正高级人员岗位等级晋升申报表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