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4·14”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宝应急事故报〔2021〕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经研究,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分析和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请你局依法落实处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上海宝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4·14”物体打击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宝应急事故报〔2021〕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经研究,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分析和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请你局依法落实处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