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宝府办〔2004〕59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关于提高本区老年农民养老水平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四部门关于提高本市老年农民养老水平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关心农民尤其是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关于提高本区老年农民养老水平的实施意见如下。 主题词:社会保障 养老 实施意见 通知 |
办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农委等四部门关于提高本区老年农民养老水平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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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04-11-24
-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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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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