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场镇联东村“城中村”改造祁连社区Q1-11地块新建公交枢纽位于大场镇祁连社区单元Q1-11地块内,东至规划Q1-09地块,南至丰翔路,西至祁连欣苑,北至规划社区服务设施。2017年,贵委核发《关于大场镇祁连社区Q1-11地块公交枢纽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宝发改〔2017〕472号)。
2021年6月18日,宝山区大场联东村等“城中村”改造区域Q1-09地块实施土地出让,出让合同编号为:沪宝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合同(2021)504号(1.0版),该土地受让人为上海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特别约定:由受让人负责同步建设4项公益性设施,其中含1处交通枢纽,建成后无偿移交大场镇政府。
根据2019年9月12日《关于“城中村”改造捆绑代建项目立项手续办理的情况汇报》(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73期)以及沪宝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合同(2021)504号(1.0版)的内容,我镇申请将大场镇联东村“城中村”改造祁连社区Q1-11地块新建公交枢纽工程的项目法人变更为“上海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建成后,将按照行业标准进行竣工验收,无偿移交我镇。
特此函,请函复。
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0日
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0日印发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