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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宝山区2024年度医学卫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科委(科协) 发布时间 2024-05-16
【字号
  • 所属类目: 国家级市级区级科技项目
  • 主题分类: 科技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5-16
  • 发文字号: 宝科委〔2024〕5号
  • 发文日期: 2024-05-1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科委(科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科技发展规划,为加快宝山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推进我区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宝山区科学技术委员启动实施2024年度医学卫生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支持医学卫生领域与人类健康密切相关的疾病诊断技术、疾病治疗方法、临床研究、疾病预防项目;支持围绕卫生健康政策研究,聚焦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项目;重点支持有助于保持和发展医学科技创新优势,促进和推动新的优势学科形成的研究项目及医工结合项目。

  二、申报主体条件

1本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具备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

3.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三、支持方式和执行期限

1.支持方式:宝山区卫健委给予本系统内每个项目一定补助。

2.执行期限:20261231日前完成。

四、申报者权利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五、申报材料

1.《上海市宝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方案》(以下简称《可行性方案》);

    2.与项目有关的前期研究成果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予扶持。

  1.项目申请单位近一年内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2.已申请获宝山区科技创新资金资助或本区其它财政性资金资助具有相同研究内容的项目;

  3.知识产权有争议的项目;

  4.以往年度承担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逾期不验收的项目单位。已获得过本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项目仍在执行期内的,本次不可进行项目申报。

  5.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不实或不齐全,存在瞒报、虚报、漏报情况的项目。

  七、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于5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区卫健委。区卫健委初审后统一报送区科委。递交项目可行性方案(含附件材料)一式五份(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八、联系方式

  业务受理电话:26097743 

 

 

 

上海市宝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5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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