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6年上海市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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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7-02-23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17-02-23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2016年上海市宝山区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述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http://www.baoshan.sh.cn)上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需咨询报告中有关内容请联系: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宝山区密山路5号,邮编:201999,联系电话:56100093。

一、概述

2016年,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上海市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保障机制,深化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丰富公开渠道,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强化保障机制,力求规范有序

1、加快职能整合。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背景下,按照国务院和上海市政府的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政务公开的大框架进行统一部署,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的职能整合,明确一名副区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列入领导工作分工。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各部门、各街镇也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承办部门,配备专职(兼职)工作人员。

2、健全制度体系。进一步梳理完善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源头管理机制、依申请促进依法行政机制、依申请公开分类管理研判机制,新制定政策解读发布、重点单位例会、公文发文审核规范等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

3、强化监督考核。开展全区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主动深入基层单位调研,传达最新政策,指导依申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基层业务水平。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月报管理系统和年报数据管理系统,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二)深化内容公开,力求有的放矢

1、发布政务公开要点。不断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发布《2016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尤其是围绕重大改革举措和经济社会领域加强公开力度,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2、细化落实公开方案。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照政务公开要点要求,细化实施方案,加强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推动行政权力透明运行。

3、完善公开目录内容。围绕政务公开要点,及时更新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主动公开类公文等,对于重点领域进一步细化行政权力运行、公共服务、公共资源、公共监管、重大工程、国有企业、旧区改造等栏目公开目录,确保内容公开的准确、及时。

(三)加强政民互动,力求积极回应

1、积极开展区域政策解读。制定发布《宝山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意见》,在政策出台时同步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通过图标图解、媒体访问、专家问答等多种形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增强政策信息的吸引力和亲和力。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共发布图解政策6篇,问答解读政策7篇,其中区主要领导解读政策1篇。

2、不断丰富决策参与渠道。重大决策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建立区政府常务会议涉及民生议题邀请媒体、专家、人大代表列席制度,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现场咨询等方法,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决策。全年组织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通气会)16场,开展“百姓连线”栏目40余期,开展“我最期待的政府实事项目”投票,“十三五规划公众献计献策”、“《宝山总体规划2040》走进你身边”等活动,逐步扩大公众参与重大决策的广度和深度。

3、稳妥做好舆情应对。建立政务舆情回应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全年共应对20余起影响面较大的突发舆情,积极回应热点,有效阻止了负面舆情蔓延。

(四)强化载体建设,力求便民高效

1、完成宝山政府门户网站改版。优化信息发布和管理平台,升级网站发布检索引擎,有效增强门户网站和网站群检索功能,优化用户体验。荣获“上海市第七届优秀网站(政务类)”称号。

2、深化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将行政审批事项分批接入网上政务大厅。实现统一查询反馈,实现统一网上受理70项,开通线上预约、线下优先办理422项,部分事项实现全程办理。完成标准办事流程系统开发,逐步接入无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完成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与网上政务大厅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指南数据对接。

3、有效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结合上海樱花节、上海邮轮旅游节,借助“宝山发布”政务微博平台、“上海宝山”政务微信平台、市民百事通、党政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政务服务信息,并与市民在线互动,及时应对突发舆情。微调查征集民意,通过微信向网友征集宝山公交路线和《宝山总体规划2040》意见建议,参与者超过5000人。

4、持续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社会开放。在市民百事通平台逐步增加公共交通、卫生、教育、体育场馆等市民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政务数据资源,集聚本地便民信息,同时优化智能问答机器人,提供更智能化、更方便快捷的“大数据服务”,让市民轻松畅享“互联网+生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99条。从主动公开的数量构成看,区本级主动公开信息5044条,占78.8%,街镇、园区主动公开信息1355条,占21.2%;从主动公开的内容看,主要涉及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土地管理、住房保障、重大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就业创业、社会救助、教育卫生、人事任免等方面。

(一)主动公开范围

全年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社会公众关注的信息为公开重点领域,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

一是各部门统一发布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二是完成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2项、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4项、新增行政审批事项10项。三是完成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服务清单梳理。完成标准化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编制。四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五是深化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全面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及办事指南上网,部分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六是运行事中事后监管综合管理平台,加快网上政务大厅与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数据双向对接,推进政府网上办事公开透明。

2、财政信息。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完成2016年区本级政府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完成68家部门预算和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完成2015年区本级政府决算公开,完成68家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以及其下属基层单位决算公开。完成9个镇2016年预算和2015年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二是做好专项资金公开,联动公开2015年度中央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30项。全面公开本地区政府债券余额。三是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公开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四是逐步公开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3、公共监管信息。

一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区市场监管局初步建立“一单二库”,按要求开展双随机检查,及时公开抽检结果。公布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结果。开辟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和企业信用信息查询通道。开辟消费警示专栏,结合时令特点和突发事件发布警示信息。公布食品药品“黑名单”、特种设备安全总体状况等信息。二是公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处罚信息。三是公开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检查计划。公布第二批、第三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企业。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名单。公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备案的企业信息,以及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企业信息。公布安全生产事故通报和处理结果。四是发布《宝山区环境质量状况公告》。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情况、突发事件应对情况。公开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污染源总量控制信息、污染防治信息、重点监管对象名录、排污费征收信息、监察与执法信息、核与辐射安全审批信息。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书、表)审批信息、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审批信息及其他许可结果,实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

4、公共资源配置信息。

一是推进旧区改造信息公开。公开旧区改造政策法规、年度实施计划及进展、房屋征收事务所备案信息等。公示住宅修缮工程后评估考核结果。二是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供应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各类保障房准入标准、申请须知、相关实施细则、复审公示、登录公告、轮候排序、房源、选房结果公示等信息。公开住宅修缮后评估公示信息。三是推进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公开补偿方案、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评估机构的选择情况、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的评估结果及补偿情况等。四是公开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征地批文、一书四方案、拟征地告知书、征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等土地信息。五是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综合帮扶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美丽乡村建设进展,公布2016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保障区财政补贴资金。六是公开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名录和进展,发布相关招投标及审批信息。

5、公共服务信息。

一是发布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包括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活动)信息。发布促进就业和创业相关政策以及各类补贴发放信息。二是发布教育综合改革和重大改革举措信息,公开学校教育督导报告,发布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结果公示。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政策文件及招生信息,公开公办、民办学校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三是公开医院依法执业登记主要事项、就诊时间与程序、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服务投诉、重大医疗服务告知等信息。公开二次供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信息。四是加大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救助名单,发布城镇、农村人口救助人次和金额。公布慈善捐款、捐物,以及经常性物质捐助接收情况。五是在微信上建立宝山生活便民服务平台,为市民提供掌上服务。开通宝山天气、宝山空气、宝山公安、宝山社区和村委、乐游宝山、就业创业、民政服务等15大类生活资讯服务。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网站。加强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发挥第一平台作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全年发布政务类消息2571条,首页访问量近600万次。

2、政务新媒体。上海宝山官方微博粉丝达40.3万人,发布信息8900条,阅读量达7800万人次,获“上海十大政务微博”称号;上海宝山官方微信发布信息1147条,阅读量达390万,粉丝达10.3万,影响力居全市各区第五。

3、政府公报。全年编辑《政府公报》4期,每期3000册,对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工业园区及下属的各村委会、居委会发放,对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内企事业单位赠阅,并在区政府办公楼、区档案局、区图书馆等地设立免费发放处,供市民方便获取。

4、公共查阅点。在区层面,区档案馆是本区政府信息公开书面集中查询点,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图书馆为网上信息集中查询点。在街镇、委办局层面,47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单位都设置查询点,形成信息公开查询网络。

5、新闻发布会。全年围绕重大活动、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要会议,共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通气会)16次,策划主题采访活动40余次,主题涉及上海樱花节、一号创新带整体启动建设、上海北郊未来产业园整体启动建设等。

6、其他形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社区市民服务中心、公告栏、IPTV、“市民百事通”等方式向市民发布信息,将信息服务延伸到基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6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36件,其中,当面申请66件,网上申请400件,信函申请1470件。申请信息内容主要涉及房屋动迁、土地管理、教育、交通、规划等内容。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1332件申请中,“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的453件,占总数的34%,主要涉及征地补偿方案、征地公告、机构信息、产业发展纲要等内容。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区按照收费标准共收取检索费、复制费0元。

四、复议、诉讼和申述举报等情况

2016年度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107件、行政诉讼案件76件,主要是对土地管理、房屋拆迁等方面公开答复有异议。没有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国务院和市政府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公众获取信息的需要;部分单位信息公开不及时,时效性不强;部分单位处理依申请公开的能力还有所欠缺等等。

2017年,我区将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对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加强渠道建设、强化政民互动,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服务水平。

(一)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特别是加大重大改革举措、规范性文件、重点热点信息、重大决策、重大突发性事件等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

(二)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渠道建设

进一步深化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努力营造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使用户在互联网环境下能够快速、便捷获取政务信息。加强信息公开查询点建设,更新查询点硬件查询设备,同时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现场查询的用户体验。

(三)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

开展业务培训,并以“答复及时,格式规范”为标准,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规范依申请处理流程和答复,探索引入第三方法律专业服务,提高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的业务水平和应诉复议能力,避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纠错的发生。同时,在做好服务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正确行使信息公开申请权、救济权。

(四)进一步加强政民互动,扩大公众参与

深化政策解读,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尝试使用视频、音频、图表等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便于公民理解政策,强化政策的执行效果。加强政民互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网站、微博、微信等方式,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回应关切。

六、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报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统计范围为:区政府及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工作部门,不包括市政府部门垂直管理机关,如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等单位。

(二)附表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639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575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390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128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1844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334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26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2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8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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