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浦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申请月浦镇新月鸿瑞园小区“微卡口”建设项目技术审核的函》(宝月府函〔2020〕1号)及《宝山区月浦镇新月鸿瑞园小区‘微卡口’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收悉。现就该项目技术审核意见复函如下:
一、根据《宝山区月浦镇新月鸿瑞园小区‘微卡口’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宝山区月浦镇新月鸿瑞园小区‘微卡口’建设项目”技术基本可行。
二、根据评估报告,经审核,确认建设内容为:月浦镇新月鸿瑞园小区进出口正反向人脸识别系统、进出口视频结构化系统、无线网络安全管控系统等。
三、项目预算审核明细详见评估报告。
四、根据《宝山区月浦镇新月鸿瑞园小区‘微卡口’建设项目评估报告》的项目预算及提出的技术建议,修改完善项目建设方案。
五、按照区“雪亮工程”街镇、村居视频设备接入的联网技术标准实现视频联网接入,并完成新建摄像机的一机一档(定位、编码等)的信息接入。
六、请你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流程及采购要求,依据《宝山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规范组织项目实施。在项目采购和建设环节,如发生建设内容变更,须报区信息委审核。项目建成后由你单位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前须报信息委审核确认实际建成内容及验收材料。项目验收通过免费运维期后,确需申请运维费的,须向区信息委提出运行维护项目的技术审核申请。
特此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