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管企业、委托监管企业:
《宝山区国资委、集资委监管企业外派监事会主席和外派监事履职目录》已经区国资委2021年第11次党政班子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出资监管企业、监管企业、委托监管企业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宝山区国资委、集资委监管企业外派监事会主席和外派监事履职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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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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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内容 |
履职要点 |
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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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党的理论、法规和文件 |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等文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
党员主席和外派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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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党支部建设 |
按照《党支部工作条例》要求,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高质量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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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支持企业党建工作 |
落实《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要求,支持企业党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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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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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中监督 |
专项检查 |
1、企业发展战略、重大投资项目、内控、风险的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 |
对综合改革方案、“十四五”规划、“三年行动”计划以及投资、内控和风险管理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并形成专项报告 |
主席和外派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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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目标完成情况 |
对任期目标分解实施推进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形成专项报告 |
主席和外派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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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子公司监事(会)履职情况 |
指导企业子公司监事(会)工作,围绕子公司监事作用发挥情况形成专项报告 |
主席和外派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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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监督 |
专项督查 |
1、对巡视和审计报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
对巡视、审计相关整改事项进行督查,形成专项督查报告 |
主席和外派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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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企业财务情况进行督查 |
对年度财务决算批复建议书整改方案落实情况、预警指标的异常情况进行督查,形成专项督查报告 |
主席和外派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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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
1、监事会年度监督评价报告(提纲见附件) |
监督评价报告于次年5月底前报区国资委,抄送区委组织部 |
主席和外派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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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
本年度工作总结与下年度工作计划于次年1月底前报区国资委 |
主席和外派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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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事会主席及外派监事的述职报告 |
述职报告于次年1月底前报区国资委 |
主席和外派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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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事会主席专报(书面或口头) |
及时上报企业重大经营风险、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违规经营行为 |
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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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交流 |
1、与区国资委(企业)交流 |
根据要求参加各类交流活动 |
主席和外派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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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席同领导班子成员沟通交流 |
定期与班子领导沟通交流 |
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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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席(外派监事)季度工作例会 |
按时参加会议按时参加会议 |
主席(外派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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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席年度工作会议 |
及时有效完成各类专项任务 |
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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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 |
完成区委和区政府、区国资委交办的专项任务 |
按时列席或参加会议 |
主席或外派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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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或列席相关会议 |
企业相关会议 |
1、党委会会议 |
按时列席或参加会议 |
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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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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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会 |
按时列席或参加会议 |
主席和外派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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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
按时列席或参加会议 |
主席或外派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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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总经理(行政)办公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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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分管领导召集的专题会议 |
按时列席或参加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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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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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企业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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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履职相关的其他会议 |
1、区委、区政府召开相关会议 |
按时列席或参加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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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委组织部对企业领导班子考核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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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区审计局对企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相关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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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区国资委召开相关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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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和监事履职需要的材料 |
区国资委提供 |
1、区委区政府和区国资委相关文件 |
通过区国资委提供的各类文件资料,及时了解有关工作要求 |
主席和外派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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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国资委与法定代表人签订的任期契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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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及领导班子任期业绩考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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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区国资委年度财务决算批复,包括决算审计报告、内控测评报告及财务评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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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提供 |
1、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整改方案 |
通过企业提供的各类文件资料,及时了解企业有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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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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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会会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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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总经理(行政)办公会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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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相关制度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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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信用等级及行政处罚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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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监事会年度监督评价报告提纲
附件:
监事会年度监督评价报告提纲
第一部分 总体监督评价意见
(1000字以内,简要概述)
(一)企业运行总体情况
企业实现任期战略规划、年度预算和计划的总体情况,企业与国资委签订的任期目标责任书所提出的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对照实际完成情况与年度目标的主要差距和原因分析。
(二)功能任务完成情况
承担的政府重大项目是否按节点完成,未按计划完成的主要原因,承担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社会满意度情况。
(三)合法合规情况
包括董事会组成情况,会议召开频次情况,董事履职情况(参加会议与发表意见等),董事会制度建设情况等。
(四)主要问题及风险
结合各类审计、区委巡视及企业自身相关资料,分析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风险或管理的薄弱环节,以及发生这些问题和风险隐患的主观原因、客观原因以及责任主体。
第二部分 主要监督评价内容
(一)法人治理及其规范运作情况
1、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现状和变化情况。包括董监高人员变化,议事规则变动及执行情况。
2、董事会和经理班子履职尽责情况。包括董事会与经理层职责划分和履职情况,董事会对经理层的任用、考核、激励和约束机制情况,董事、高管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及实际支付情况,董事会、经理层完成国资任期目标情况。
3、董事会向区国资委报告会议和年度工作的情况。主要包括:一是总结年度工作中的成绩和特色,二是发现年度工作中的问题和短板,三是提出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4、集团所属子公司法人治理建设情况。包括集团所属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现状,涉及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建设、母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体系运行情况,董事、监事派出及其作用发挥情况。
(二)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
1、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内控制度变化情况,年度内控测评实施情况,及对内控风险的整顿情况。
2、重要业务领域风险控制情况。包括是否针对产权登记、改制审计、资产评估、境外资产、重大投资、资金管理、不良资产核销等重点事项制定明确的风险控制措施及执行情况。
3、对投资企业的管控情况。包括投资执行完成情况,比较预期目标是否存在偏差,及对存在较大经营风险、亏损子公司采取的具体措施。
4、境外投资情况。包括境外投资规模、分布和效益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情况、针对境外重大项目实施投资全过程管理情况等。
5、容错机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6、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发生情况以及整改情况。
(三)企业发展战略情况
1、企业发展战略实施情况。评价集团发展战略是否经国资委核准,产业方向是否进入国资委主业目录,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和“十四五”规划编制的推进实施情况。
2、公司科技创新情况。评价集团推进科技创新的主要举措及执行情况。
3、公司资本运作情况。评价集团推进资本运作、重大资产重组、资产证券化的举措和执行情况。
4、功能任务完成情况(功能保障类)。报告集团根据功能定位,承担的主要服务保障任务或重大功能项目及其具体实施情况。
(四)企业财务和资产状况
1、全面预算管理情况。包括董事会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预算指标与决算指标的偏离情况,经理层针对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
2、财务情况。包括国资委财务运行预警指标情况;集团下属子公司年度亏损企业名录及亏损额。
(五)其他情况(如有)
1、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2、重大经济纠纷或诉讼案件情况;
3、对外捐赠情况;
4、领导人员违法违纪情况;
5、监事会对董事会工作的建议情况,及董事会采纳情况;
6、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六)对审计、巡视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区委巡视整改事项、区国资委、中介机构年报审计整改事项、监事会等提出问题整改事项,推进整改的力度、效果评价。若未启动整改或未完成整改的原因阐述。
第三部分 问题与建议
(一)问题 结合各类审计、内控测评、区委巡视及企业自身相关资料,董事会、经理层查找问题、主要风险或管理的薄弱环节,以及发生这些问题和风险隐患的主观原因、客观原因,分析制约或影响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瓶颈问题。
(二)建议 在对主要问题和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对企业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区国资委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部分 主要辅佐资料
1、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
2、上年度内控测试报告
3、上年度董事会年度报告、经理班子工作总结
4、上年度董事会决策事项目录(包括未通过的)
5、上年度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目录(包括主席专报、外派监事报告)
6、企业信用等级评估报告
7、受税务、工商等行业监管部门的奖惩情况
8、其他资料
备注:区委、区国资委委派的监事会主席和区国资委委派的外派监事以个人名义提交监督评价报告。
上海市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