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春宝代表:
您在区人大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调整迁移花园宅路和大康路交叉道路口市政绿化树木的建议》的代表意见已收悉。经现场踏勘,共康雅苑居民小区旁花园宅路至大康路口的绿化带为共康雅苑房地产开发配套道路绿化,由于开发商建设完成后,未将该处绿化带移交给小区物业养护管理。造成该处绿化带长期无人养护管理,树木长期得不到修剪,树木疯长,确实影响到了小区居民住宅的通风和采光。现根据代表建议我局回复如下:
一、我局已联系协调庙行镇政府,现由开发商移交给庙行镇建管中心,由庙行镇建管中心托底进行整改并落实长效管理。预计在六月底完成移交手续与整改工作。养护单位应当根据树木生长情况进行常规修剪,如常规修剪不能解决问题的,可对树木进行回缩修剪,如回缩修剪也不能解决问题,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向我局行政许可窗口提出迁移或砍伐申请。
二、我局将加强小区绿化与社会绿地行业指导,会同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街镇,根据实际需求指导小区物业公司开展绿化日常养护管理;定期发布病虫害防治预警信息,根据不同季节特点加强病虫害防治指导;积极参与小区综合改造中有关绿化调整方案的审核、质量监督和验收等工作;指导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办理住宅小区实施绿化调整改造的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三、区建管委会将积极配合开展花园宅路大康路交叉道路口绿化改建工作,尽力确保该路口市政设施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感谢您对绿化事业关心和支持,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