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23〕4 号)、《上海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沪教委托幼〔2019〕12号)、《上海市托幼和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托幼办〔2023〕1号)、《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贯彻落实〈上海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意见〉的工作方案》(宝教〔2020〕52号)文件要求,宝山区教育局起草了《宝山区教育局关于宝山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2023年10月18日-27日期间,在宝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综合政务—网上征集,预留学前教育科的电话及邮箱,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截止10月27日,未收到社会公众来信或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