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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八届人大会五次会议第01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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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级建议结果公开
  • 主题分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 体       裁: 议案
  • 发布日期: 2020-08-20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0-08-2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高立伟代表: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宝山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专项资金执行方式的建议》(第017号)提案, 我局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人才工作的支持,对人才政策的关注。根据您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新的时代背景下,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更好地解决各类优秀人才在本区创新创业的阶段性住房问题。我局基于1.0版的《宝山区优秀人才租房资助实施办法》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打造了2.0的升级版的人才新政《宝山区新引进人才安居资助实施办法》,新政针对以往政策中资助重点不突出、力度特别是对高层次人才资助的力度不够大、与招商引资工作联系不紧密等问题,作了修正和改进。

一是资助更加聚焦,重点聚焦“两类企业”、“三类人才”。二是加大资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按个人自身情况,分别给予10-200万元安家补贴,特别优秀的可以突破限制,一事一议;对紧缺急需人才,调低补贴标准。三是实行总量调控,择优轮候,其中,70%左右分配至各镇、园区,30%左右作为全区机动名额,统筹安排。四是助力招商引资,便于招商政策宣传,实现招商招才“双招联动”。

一、关于您提出的优化人才安居资助审批环节,缩减审批周期的问题

(一)优化政策申报事项,提升人才工作便捷度

1、2019年,我局进一步优化申报流程、简化申报材料,大大降低了企业和人才的申办成本。目前,已将申报周期和审核周期(含受理、初审、评审、反馈、公示等环节)总体压缩到5周,较往年减少2-3个月。考虑到资助名单仍须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方能发放资金,故后续仍需要一定的周期。

此外,在人才政策的申报受理中,始终以方便人才为工作出发点,通过推出容缺受理和“一口式”受理等便捷化举措,有效提升了人才服务质量。

(二)优化政策申报事项,推出人才服务信息化平台

我局积极围绕一网通办工作,加强数字化和无纸化办公能力,提升政策申报便捷度,已开展人才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并嵌入人才政策申报模块。计划在下一轮申报工作中实现上线,使人才能在指尖上即能完成各项申办操作。

二、关于您提出的优化人才安家补贴发放方式,提高首年发放比例的问题

(一)科学研究,积极平衡各方诉求

一是早在2017年,研究起草本项政策期间,我局已对本市人才工作相对领先的嘉定、杨浦、闵行、松江等兄弟区和广州、深圳、杭州、宁波等外省市的安居政策进行研究分析,目前政策便是在充分借鉴各地政策合情合理之处,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正式出台的;二是从用人单位和地方政府的留才与安商稳商的角度看,安居资助确实需要对首年发放比例和发放期数进行了一定的约束。同时,相较于签署劳动合同约束方式,具有矛盾更小和用人单位管理成本更低的特点;三是下一步,我局也将继续加大调研力度,积极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为政策修订完善做好准备工作。

(二)有效叠加,着力缓解人才压力

扩大区级政策叠加效果,引导优秀人才在享受安居资助的同时,关注骨干人才专项激励等政策,使得人才资金的红利集中惠及到为宝山经济社会建设作出较大贡献的人才群体。

(三)培育为先,有效搭建人才发展快速通道

进一步发挥市级和国家级政策的平台作用和培育作用,积极选拔和推荐优秀人才申报“百千万”人才工程、政府特殊津贴、上海领军人才等项目,让有真才实学的优秀人才进入到事业发展的快速通道。

三、关于您提出的制定《宝山区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规范办法实施的问题

围绕我区安居资助政策,我局每年都积极收集整理人才和用人单位聚焦的热点问题,并以政策问答简单易懂的形式,发布当年的《宝山区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政策问答》。下一步,我们将纳入考核管理、办结时限等新问题,并在新一年申报中,向社会予以公布。

今后,我局将与您紧密沟通,也希望您在接下去的工作中积极为我们献言献策,共同为宝山区人才工作的新局面、新气象、新成果携手并进,奋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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