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北村孙家湾组,康家村,野桥村,野桥村北杨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_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场北村孙家湾组,康家村,野桥村,野桥村北杨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信息来源: 区规划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4-02-27
【字号
  • 所属类目: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主题分类: 土地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4-02-27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02-2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规划资源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沪(宝)征地补告〔2024〕第19

根据《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的有关规定,宝山区人民政府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征地补告2023〕第12)中涉及的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198.45/平方米。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平方米,蔬菜地8.70/平方米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

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序号

拟征地村组

拟征地面积

土地补偿费

青苗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

非居住房屋(非共同举办企业)

其他

小计

1

场北村孙家湾组

2153.20

427302.55

0

0

0

0

427302.55

2

康家村

4272.20

847818.11

0

0

0

0

847818.11

3

野桥村

491.60

97558.02

0

0

0

0

97558.02

4

野桥村北杨组

1359.60

269812.62

0

0

0

0

269812.62

 

合计

8276.60

1642491.30

0

0

0

0

1642491.30

 

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越                联系地址:宝山区友谊支路83号

联系电话:36417537          监督电话:56109705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40227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