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丽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宝山区湿垃圾多元化处理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上海市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配置标准》,鼓励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等按照标准配置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针对区内各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等,我局鼓励其采用符合相应规范标准的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对范围内湿垃圾进行处理。目前,宝山区已在罗泾镇、月浦镇部分村展开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试点工作,通过引进湿垃圾处置系统,解决村内湿垃圾就地处置难题,切实做到湿垃圾不出村、垃圾处置科学化、清洁化。根据试点工作实际情况,我局将积极引导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企业与有湿垃圾处理需求的单位对接,进一步推动宝山区湿垃圾处理方式多元化,完善宝山区湿垃圾处理体系。
二、根据上海市域规划形成“一主多点”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布局体系,同时结合宝山区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和宝山区绿化市容发展十四五规划,宝山区将打造一处干、湿垃圾一体化处置设施,即宝山再生能源利用中心项目,实现宝山区干、湿垃圾不出区目标。为保障项目及周边环境质量,项目自设计阶段开始即采用国内外先进工艺,严格控制干、湿垃圾处置后的污染物排放,避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同时,项目配置大容量垃圾储存仓并合理安排设施设备轮流维修保养检修,确保在项目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检修期宝山区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