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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店镇2020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 罗店镇 发布时间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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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0-12-15
  • 发文字号: 宝罗府〔2020〕199号
  • 发文日期: 2020-12-1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罗店镇

各公司、村(居)委、相关单位: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事故高发季节,尤其是入秋以来,气温逐渐转冷,市民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幅攀升,元旦、春节、 元宵等重要节日和大型活动接踵而至,年底企业单位赶工期、抢进度等因素,导致火灾致灾风险剧增。为全力做好当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压实各方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安委会〔2020〕12号)和《宝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宝安委办〔2020〕25号) 文的要求,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3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三个必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有效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到实处,坚决遏制发生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全力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1. 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2020年底前,组织核查辖区内公共建筑、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立牌等标识化管理情况,结合“美丽家园”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制定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一区一策”,对年底前仍未完成的点位进行整改。推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清理消防车通道上可移动障碍物,配置迁移车辆设备,落实灾情处置迁移占道车辆等相关管理措施。对消防车通道违法停车行为,会同消防、公安、房管、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依法对违规设置停车位和违法车主、驾驶人予以处罚。

2. 提升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2020年底前,组织工作人员广泛宣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要求》(DB31/T1235-2020)。春节前,推进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组织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建筑消防设施,逐栋对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开展检测测试,检查电缆井、管道井、玻璃幕墙等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并逐栋登记,整改修复。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推广应用微型消防站调度通知平台,制定出台适合区域实情的微型消防站建、管、训、用等有关规章制度。

3. 深化厂房仓库消防专项整治。2020年底前,部署开展厂房仓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全面排查梳理既存厂房仓库、规模型冷库等消防安全隐患,形成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份清单”,查处一批存在突出风险的厂房仓库。2021年3月底前,针对改变建筑使用性质或用途、违规改建冷链仓储、违规搭建夹层空间、现场违规施工动火作业、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查处,推动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冷库落实整改,确保整改率达80%以上。

4. 夯实大型商业综合体管理基础。2021年3月底前,对照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试行大型商业综合体年度行业测评,建立全员消防培训、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和店铺单元网格化管理等大型商业综合体标准化管理制度。

5. 强化开展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加强对村小微企业、厂房仓库出租场所、家庭作坊等产业开展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易燃可燃材料、泡沫夹芯彩钢板等搭建违章建筑、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我镇将结合无违建村居创建,组织力量重点对村住宅辅助用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泡沫夹芯彩钢板等搭建违章建筑,违规在室内外使用、存放液化气钢瓶,消防设施器材未配备,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等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并形成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份清单”。

(二)全力防范消防安全重大突出风险

1. 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综合治理。组织统计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数量缺口,推动增加一批集中停放充电车位,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增设简易喷淋、具有无线传输功能的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视频监控等设施,推广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保持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高压态势,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联合集中检查行动,严厉查处销售企业违规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外卖、快递骑手等高频使用人群“人电同屋”,居民小区“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对每起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查明火灾事故原因,对超标蓄电池等问题线索追根溯源打击生产源头,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个人责任。发动部署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宣传。

2. 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元旦、春节前,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各养老机构、医院、学校、文博等行业单位加强冬春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

3. 强化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2021年1月底前,各单位对照消防安全社区达标创建标准开展1次全面自查评估,推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贯彻落实市政府“10.29”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工作现场会及有关最新文件精神,按标推进建设运作社区微型消防站,将其纳入辖区消防可视化调度体系。加快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建设与改造,增设简易喷淋、具有无线传输功能的独立式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视频监控等设施,推广小区公共区域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在元旦、春节前,分别开展居民小区“三清一提醒”活动,即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出门关火、关电、关气。要针对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开展上门“结对帮扶”,指导消除生活中的火灾隐患,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4. 加强“三合一”场所、沿街商铺综合治理。2020年底前, 建立“三合一”场所、沿街商铺长效常态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日常发现、信息采集、现场核实、处置清退等常态工作机制,巩固清退成果。每周对集贸市场、小型商业网点、小型加工作坊、闲置建筑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巡查检查;对“三合一”现象,会同各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及时清退住宿人员,坚决防止“三合一”返潮现象。

5. 强化农民自建出租房消防管理。在春节前,组织辖区农民自建出租房出租人开展1次集中教育培训,告知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督促其依法出租,落实安全管理。在春节后来沪务工人员集中返沪期间,对农民自建出租房开展1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农民自建出租房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通过上门告知、张贴海报、发放提示等多种方式,提示农民自建出租房承租人员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严禁在安全出口、疏散 通道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严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临时建筑。

(三)全力推进重要节点消防安保任务

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组织开展错时制零点夜查行动, 重点对节庆活动场所和仓储物流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国“两会”期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全面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力度。总结固化近年来烟花爆竹安全管控成功经验,提前部署启动春节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管控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强力打击非法烟花爆竹,从严落实源头管控措施。

(四)全面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效

巩固近年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对久拖未改、一再反弹的隐患问题跟踪督改、一抓到底。在春节前,整治一批老旧小区、城中村、农民自建出租房集中区域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五)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

2020年底前,各单位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等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作隔热保温层的冷库,切实摸清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采取临时查封、责令停止营业等刚性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严禁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社区办、建管中心、房管办等部门要加强对釆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高层建筑的日常监管,对有条件整改的高层建筑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予以拆除或更换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外保温材料。

(六)全面加强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结合冬春季节火灾规律特点,广泛开展冬春火灾防范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充分依托各宣传阵地,高频次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消防安全提示, 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春节前,各单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居(村)委组织力量深入社区、农村、家庭、社会单位开展上门入户宣传告知,通过签订承诺书、建立消防微信群、发放宣传册、悬挂横幅、张贴防火公约等形式,全力提升市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鼓励居民特别是企业职工通过“12345”“96119” 热线举报投诉身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 2020年12月18日前)。各村(居)委、公司,通过下发方案、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3月25 日)按照工作方案,逐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成立组织专班,加强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定期研究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专题研判辖区内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三)形成监管合力。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四)严肃督导问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被列入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情况报送。明确专人负责情况汇总和报送工作。其中,12月18日前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3月19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周晨、王文平; 电话:66876079)。

 

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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