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关于《宝山区关于贯彻<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_公示公告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关于《宝山区关于贯彻<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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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示公告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体       裁: 意见
  • 发布日期: 2020-12-25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0-12-2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宝山区教育局起草了《宝山区关于贯彻〈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 电子邮箱:bsjyj@126.com

2. 信函:上海市宝杨路158号宝山区教育局办公室A303办公室,邮编:201999。

请在邮件主题、信函信封上注明“《宝山区关于贯彻〈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

附件:宝山区关于贯彻《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


宝山区关于贯彻《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发展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面向全体、知行合一,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要求

1.提高质量。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建设义务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升教师队伍质量,激励和引导教师专业发展。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引导学校打造鲜明办学特色,提高办学质量。

2.深化改革。通过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深化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等举措,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公民办学校协调发展。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引导学校为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3.科学发展。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重点围绕义务教育的育人目标,推进中小学课程一体化建设。提高课堂教学实效,促进学生学会学习。发挥评价的诊断、激励、改进功能。提高义务教育治理能力,完善教育治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1.突出德育实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等相关文件精神,完善区域德育工作体系,改进德育方式方法,落实德育为先。加强中小学德育一体化建设,坚持将德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积极推进思政课一体化发展,拓宽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和协同育人等六大育人途径。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突出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育人作用。发挥区域红色文化教育资源优势,统筹利用社会资源,丰富校外活动载体,打造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健全完善评价机制,整合校内外资源,努力形成纵向衔接、横向贯通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格局。

2.提高智育水平。高质量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重视信息科技、科学实践和工程技术教育,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培育学生面向未来的核心知识、必备技能和关键能力。探索因材施教的有效路径和深度学习的实践模式,注重保护学生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着力培养认知能力,促进思维发展。落实“生活教育”理念,结合学生生活开展教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培养终身学习、创新实践、问题解决的能力和勇于探索的精神。加强监测和督导,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

3.强化体育锻炼。优化学校体育项目布局,完善培养体系,实施高水平体育教育。深入实施小学体育兴趣化、初中体育多样化改革,依据上海市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体育课,推进每校开设7种以上运动项目、每生每天运动不少于1小时。构建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赛事育人体系,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逐步形成若干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性赛事。实施学生体育素养评价,促进学生逐步掌握1-2项运动技能。推进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逐渐降低学生总体近视率,提升学生视力健康水平。

4.提升美育素养。优化学校艺术项目布局,创新艺术人才培养模式。优化美育课程体系,增设舞蹈、戏剧等课程内容,加强宝山本土文化艺术特色课程建设。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专业艺术人才到中小学兼职任教。鼓励学校建设特色艺术团队,广泛开展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和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完善艺术素养评价机制,引导每位学生形成1至2项艺术爱好和特长,提高拥有3个以上艺术特色项目的中小学比例。推动高校在中小学实施美育浸润计划。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建设。

5.加强劳动教育。制定加强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推进劳动教育“三化”,即推进学校劳动教育规范化、家庭劳动教育日常化、社会劳动教育多样化。在学校劳动教育方面重点落实初中生每人每学年不少于20课时的公益劳动要求。建立校外劳动教育基地,丰富校外劳动教育资源,推动全社会支持学生的劳动教育实践。积极创建全国劳动教育实验区。

(二)深化教学教研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规范课程教材建设。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出现“两张课表”,严禁随意删减国家课程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和课时,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落实国家关于校本课程有关规定,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确需编写必须报备当地宣传部门审核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加强学校课程体系建设研究与指导,引导学校构建多样化、有特色的课程体系,满足学生发展需求。制定宝山区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完善宝山区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实施意见和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指导意见,继续实施宝山区义务教育学校优秀校本课程建设工程。

2.创新教学方式。深化创新创造教育,鼓励开发体现区域特色的创新创造教育校本课程,支持学校和教师开展各种创新创造教育实验,着力培育学生创意创新创造能力。改进课堂教学,课前指导学生做好预习,课上讲清重点难点、知识体系,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提问、自主探究。融合运用传统与现代技术手段,重视情境教学;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引导教师深入理解学科特点、知识结构、思想方法,科学把握学生认知规律。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继续做好上海市教委教研室委托项目“小学区本校本作业体系建设项目”以及区域层面开展的“六步一单”、“问题化学习”、“三三制”、“小学基础学科作业设计项目”、“绿色指标综合评价”等项目式学习,探索融合运用传统与现代技术手段,强化区域特色化教学实践培育。

3.完善作业考试管理。加强对作业的统筹和科学指导,提升教师作业设计能力。建立符合学校实际的作业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区域学校作业管理效能监测。将作业设计与实施纳入科研、教研、教师培训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评价范围。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统筹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五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教师要重视布置课堂作业,认真批改作业,强化面批讲解,及时做好反馈。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严格依据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命题符合素质教育导向,紧密联系学生生活实际,注重运用能力的考查,把学生实验操作情况和能力表现纳入综合素质评价,2021年要将实验操作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严控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完善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机制,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为学有余力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4.注重教研支撑实效。充分发挥教研在提升学校课堂教学改革中的作用,将教研室建设成为探索教学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机构,加强中小学教研,提高教研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教研质量,促进课程建设和教学活动高效开展。发挥教研支撑作用,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研工作,理顺教研管理体制,明确教研员工作职责和专业标准,健全教研员准入、退出、考核激励和专业发展机制。建立专兼结合的教研队伍,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完善区域教研、校本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制度,为全面提升区基础教育质量提供专业评价和改进意见。

5.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按照服务教师教学、服务学生学习、服务学校管理的要求,推进信息化标杆校、实验校创建,探索未来学校建设,构建基于物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的未来学习场景。建立健全覆盖义务教育各年级各学科的数字化教学资源体系和数字教材运行保障机制,推进数字教材常态化应用,探索线上线下融合的教学模式,推进教学精准分析和反馈改进体系建设,推动个性化学习的开展。完善数字化教学资源进校园审核监管机制。

(三)深化考试评价改革,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

1.加强质量监测评估。倡导“绿色评价”“增值评价”,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顽疾。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体系与运行机制,将学生艺术素质、身体健康水平监测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之中。坚持以陶行知的人才观、质量观为指导思想,探索以“多元” “动态”“科学” “有效”为特征的陶行知质量评价体系,实现从关注“结果”到关注“过程”,从关注“学业质量”到关注“多元智能“的双重目标,客观科学评价学生的核心素养的发展,定期开展监测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全面推动本区中小学进一步深化质量评价改革。

2.完善招生考试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建立入学通知书制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子女平等入学政策。高中阶段学校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落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的招生办法。

3.落实中考改革制度。落实《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上海市初中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上海市初中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日常考试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发挥好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上海市初中学生社会实践电子记录平台作用,全面落实本市中考改革方案。持续加强工作指导,开展专题培训。重视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能力导向,加强跨学科案例分析等命题研究,优化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方式,做好初中教学指导工作。加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参与社会考察、探究学习、职业体验等综合实践活动。

(四)建设“家门口好学校”,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强化政府保障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主体责任,凝心聚力促进区域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学校建设,保障教育基本建设规划实施,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改善学校办学条件,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校际均衡水平。加快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

2.加强公办学校建设。开展“家门口好学校”建设,努力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有效利用绩效工资、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机制,加大对跨区集团办学的保障和激励力度。探索建立以学区、集团为单位进行岗位设置并实施绩效考核的新模式。推进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加强内涵建设,促进学校办学质量明显提高。

3.促进民办学校发展。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民办学校开展特色创建。按照不低于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对民办学校补助公用经费(含免学杂费部分)。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科研、教研、教师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支持民办学校建立年金制度,改善教职工退休后待遇。

4.改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切实加强小规模学校和农村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学校“小而优”发展。健全管理机制,确保公建配套学校与住宅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加强新建学校、改扩建项目建设用地和教育用房保障。建立学校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力争至2022年所有符合确认补证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完成不动产登记。

5.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建立各类检查、验收、调查及专题教育活动进校归口管理制度,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到学校开展有关活动。探索新优质学校认证工作。完善区教育部门对学校绩效工资总量10%的统筹分配,加大绩效奖励力度。鼓励学校、教师积极申请竞争性科研项目,项目经费管理参照市级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坚持兴教必先强师,建强校长教师队伍

1.弘扬高尚师德师风。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强化师德考评,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切实加强教师的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提升教师育德能力,推行全员导师制。注重示范引领,加强师德建设典型宣传。

2.提高教师专业能力。引导教师深入理解学科特点、知识结构、思想方法,科学把握学生认知规律,上好每一堂课。加强研训一体建设,实施教师分层分类培养培训。支持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师生国际交流与合作,每年安排一定的因公出国(境)经费,用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出国(境)研修。加大紧缺薄弱学科、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力度,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强化教学基本功训练,提高教师课堂教学、作业与考试命题设计、实验操作和家庭教育指导等能力。定期开展中小学教学素养展示活动和区级骨干教师等教学名师评选活动,对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表彰奖励。

3.提升校长实施素质教育能力。校长是学校提高教育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经常深入课堂听课、参与教研、指导教学,努力提高教育教学领导力。加大校长培训力度,支持校长大胆实践,创新教育理念、教育模式、教育方法,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校长队伍。

4.优化教师队伍资源配置。要按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做好编制核定工作,制定小规模学校编制核定标准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寄宿制学校提供生活服务的实施办法。教育部门要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在核定的总量内,统筹调配各校编制和岗位数量,并向同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备案。严格按要求配齐思政课、历史课和心理教师。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探索建立区域内教师走教制度,加大区域内城镇与乡村教师双向交流力度。

5.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保障教师享有健康体检、旅游、住房、落户等优待政策。坚持教育投入优先保障并不断提高教师待遇。切实落实学校绩效工资分配自主权,向教学一线和教学实绩突出的教师倾斜。落实乡村教师乡村任教津贴、紧缺人才激励津贴等政策。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师资培训、教研、科研、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待遇,支持民办中小学教师团队建设。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涉及学校和教师的矛盾纠纷,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三、组织保障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把办好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履行区级为主管理的责任。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牢固树立科学教育观、正确政绩观,全面改进和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区委、区政府每年要至少听取1次义务教育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依法处理机制,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落实部门职责。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提供保障条件。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教育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党建工作。宣传部门要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机构编制部门要做好学校事业编制核定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将义务教育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规划资源、住房保障、建设管理部门要配合做好学校布局规划,统筹做好土地供给和学校建设工作。财政部门要不断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加大对义务教育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确保义务教育经费落实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落实教师待遇,为学校招聘教师提供支持。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网信、文化旅游部门要推动提供更多儿童青少年优秀文化产品,净化网络文化环境。政法部门要协调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做好教育培训机构市场主体登记、收费、广告等监管工作。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少先队组织要发挥好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和实践教育作用。妇联要加强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3.健全家校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学校家长学校建设,完善家校联系制度,密切家校联系,加强分年段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防止增加孩子过重的课外负担。推动社区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机制,开展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为家长提供公益性指导服务。

4.加强培训机构监督管理。落实国家及我市有关培训市场综合治理和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要求,健全培训机构监管体系,完善培训市场综合治理格局。坚持“属地负责、行为监管、分工配合”,聚焦中小学生文化学科培训的教师资格、培训时间、难度进度等方面,加强对培训机构证照、培训内容、收费、从业人员、场地安全、广告宣传等方面的全方位监管。坚决治理校外违规培训和竞赛行为。

5.强化考核督导。要建立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职督查制度,把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范围,并将结果作为干部选任、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加强政府部门教育履职督导,将教育教学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行为、学校办学水平、实施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对于督政中发现的在办学方向、教育投入、学校建设、教师队伍、教育生态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责任;对违背党的教育方针、背离素质教育导向、不按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等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和有关人员责任。

6.营造良好生态。各级党委和政府、社会各界都要关心支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工作。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党的教育方针、科学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改革典型经验宣传报道。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教育类自媒体的综合治理,不断完善舆情回应和舆论引导机制。大力营造有利于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大力营造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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