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宝第2120234040号)_行政处罚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宝第2120234040号)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3-11-30
【字号
  • 所属类目: 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 卫生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3-11-30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3-11-3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卫生健康委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 上海延太盛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宝第2120234040号
单位名称(或姓名) 上海延太盛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3320888563A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邱成昌
处罚事由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未按照规定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一)项、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第七十五条第(七)项
处罚结果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警告;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警告;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警告。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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