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22年罗泾镇部门预算的通知_政府信息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22年罗泾镇部门预算的通知

信息来源: 罗泾镇 发布时间 2021-09-14
【字号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1-09-14
  • 发文字号: 泾府〔2021〕35号
  • 发文日期: 2021-09-1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罗泾镇

各预算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2年我镇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罗泾镇《关于政府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办法(试行)》的规定,以及有关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现将编制2022年我镇部门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质增效,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真正过紧日子,坚持精打细算、把钱花在刀刃上,进一步压减一般支出。强化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大各类资金资产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增强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的财力保障,避免资金闲置和沉淀。深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绩效指标体系,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硬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约束。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部门预算制度。

二、编制原则

(一)公共财政原则

各预算单位和机关各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应按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切实实施有保有压,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将财政资金投向重点领域。

(二)综合预算原则

各单位应按规定将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在编制支出预算时,应加强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的统筹管理。

(三)量力而行原则

各单位应综合考虑本单位当年收支增减变化因素,各项事业发展所需资金应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做到积极稳妥、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

(四)科学编制原则

各单位应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的推进,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的准确性,加强项目支出管理,按照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五)全面绩效原则

各单位应按照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的要求,加快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程,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参考。

三、编制范围

1、各行政、事业单位和机关各部门

2、各相关公司

3、与镇财政有领拨关系的其他单位

四、编制内容

部门预算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四大部分。

(一)收入预算

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各单位应具体分析历年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预算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

(二)支出预算

主要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

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所产生的支出,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人事部门规定标准和财政部门下发的各类定员、定额标准编制,人员变化要做出详细说明。

项目支出是各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实现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实行专项资金管理,包括公共设施维护类、设施设备及政策性补贴类、基本建设类、扶持企业发展类和政府债券类等专项资金。按照保障重点、兼顾一般、优化结构、讲求效益、零基预算的原则编制。

(三)政府采购预算

各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应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2021版)》的规定,编制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要正确填报项目拨付方式、采购目录、采购品目和采购方式。

(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各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应按照《宝山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规定,从严控制购买服务的规模,在既有部门预算内结合工作重点和实际需要,客观必要地编制本单位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要正确填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目录,按规定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五、编制要求

(一)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实施有保有压

一是切实保障重点支出。更加积极有为地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支出政策和项目资金的指向性、精准性、有效性。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保障重大决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实施。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要聚焦美丽生态罗泾建设,重点落实培育经济新动能、社会民生事业、城市运维等重点领域的资金需求,以及合理保障维持部门正常运转和履职的必需支出。

二是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各单位要严格支出,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可压尽压、应压尽压,可干可不干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重点支出也要按照从严从紧、能省则省的原则安排。2022年公用经费在定额标准的基础上压减10%,实行总量控制。除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外,财政拨款的一般性项目支出预算不得超过上年预算的规模。

三是坚持真正过紧日子。各单位应把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执守简朴、力戒浮华,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精简严格控制差旅、论坛等公务活动,改进会议和培训等形式,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标准,努力节约日常经费开支。继续强化“三公”经费管理,2022年“三公经费”的分项和总量原则上不得超过2021年预算数。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加强保留车辆使用管理,严格控制车辆报废更新,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二)夯实预算编制基础,强化零基预算理念

一是强化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安排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加大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财政拨款与其他资金的统筹力度,建立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要加强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合理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和基本履职需要。着力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前做好项目储备,按规定履行论证、评审、立项等必要程序,确保纳入预算的项目均已具备实施条件。要加强对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并根据轻重缓急确定优先次序,坚持多少钱办多少事,突出“保重点、压一般”。要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切实降低代编的规模。

二是规范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各单位要落实好预算编制责任主体的职责,将部门项目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同步考虑、同步编制,切实细化预算,进一步规范项目预算编制。要完善一级项目设置,一级项目应结合单位职责、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清晰反映实施的具体工作事项,并将项目数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要提升二级项目质量,二级项目分项细化反映工作事项的具体工作内容;三级项目列明每项工作内容的具体经费预算情况。要根据支出的具体用途,准确使用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科目,涉及多个经济分类支出项目的,必须细化至三级明细。要加强直达资金区级配套资金管理,将区级配套资金预算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监控体系管理。

特别是要重视“三公”经费预算填报,注重与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的衔接。单位上报“三公”经费预算应包含基本支出中“三公”经费预算和项目支出中“三公”经费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由区外事办统一填报,在项目支出中安排,通过预算调整落实到相关单位。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由各单位结合历年经费使用情况分析填报。

三是加大预算安排约束力度。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延续和安排预算的重要参考。对于财政重点评价中提出预算资金安排类问题的,应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未按时提出整改意见或整改不到位的,暂缓安排预算资金。完善预算执行情况与下年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历年执行率较低的项目,原则上按预算执行数编制预算。

(三)推进预算综合管理,统筹盘活存量资金

一是加强收入和资产管理。各单位应按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将所属单位依法依规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本单位预算,实事求是编制收入预算,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加强对所属单位事业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的管理,按照先动用自有资金,后申请财政资金的原则,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将新增资产配置与资产存量挂钩,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进一步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2022年原则上不安排新增资产,确需的首先在单位内部调剂解决,努力盘活闲置资产。

二是推进部门资金统筹管理。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大各类资金的统筹力度,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积极消化存量资金。财政性结余资金和两年以上结转资金统一上交镇财政,统筹用于重点支出或其他亟需领域。要切实按项目年度用款需求编制预算,努力实现实际用款需求与年度预算安排的精准匹配,减少财政资金结转沉淀。要充分考虑以前年度结转资金的情况,对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相应减少2022年预算安排。

三是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一经批准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单位不得自行将不同科目、项目之间的预算资金进行调剂。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除政策性因素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事项外,原则上部门预算不作追加;确需调整追加的,按规定程序研究办理,新增支出需求应首先通过调整支出结构解决,其次按照“厉行节约、合理保障”的原则追加。要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加快项目推进,及时启动政府采购,提高预算的执行进度,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项目做好预算调整。对预算执行中可能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等懒政怠政问题加大问责力度,严肃追责问责。

(四)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推进信息公开

一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优化绩效管理流程,健全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提升绩效管理质量。对政府购买服务、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未按规定开展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不得申请预算。对所有财政项目、政策和部门整体支出均需编制绩效目标,应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的审核,未按规定编报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对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政策和部门整体支出应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价,并进一步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力度,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是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透明度在继续做好部门预决算信息和重点项目绩效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扩大绩效公开范围,将资金量较大、影响面较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政策绩效目标信息随预算一并向社会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在预算环节将重点项目概述、立项依据、实施主体、实施周期、实施方案、绩效目标、年度预算安排等项目信息随部门预算一并公开;在决算环节将评价结果随决算一并公开,切实将公开透明贯穿财政预决算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六、报送时间和资料

(一)部门预算时间安排

1、9月30日前,各预算单位上报经审核的部门预算建议数(一上)、《“三公”经费预算表》。

2、10月15日前,镇财政所将预算控制数(一下)下达给各预算单位。

3、10月30日前,各预算单位根据镇财政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调整和细化各项收支项目,补充完善相关资料,编制正式部门预算报送镇财政所(二上)。

4、11月25日前,镇财政所完成2022年预算初步方案,报镇政府审查。12月上旬,提交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初步审查。

在镇人代会批准财政预算(草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镇财政所将部门预算批复至各预算单位(二下)。

(二)上报资料要求

1、《部门预算表》经系统上报镇财政所,纸质材料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交镇财政所。

2、《“三公”经费预算表》纸质材料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交镇财政所。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      

                             2021年910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

政策咨询

  • 咨询部门*

  • 手机号码*

  • 姓  名*

  • 邮  箱

  • 标  题*

  • 内  容*

  • *

    验证码
  • 是否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