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_法治政府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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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法治政府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1-01-28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1-01-2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卫生健康委

    2020年,区卫生健康委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领会、切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2020年宝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要求,主动融入法治建设新常态,扎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宝山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制定《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专责部门,强化工作责任,精心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精心部署和安排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良好局面。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1、加强城市治理效能提升

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从防范与处置医患纠纷着手,加强危险因素预警及部门联动配合,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督查与投诉举报查处。健全组织架构,成立委医患纠纷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医疗机构对应成立医患纠纷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建立健全医患安全保障、医患纠纷防范与处置等相关制度程序。建立医警联动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平安医院建设,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

2、加强疫情应对工作

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深入细致研究落实各项防控举措。一是提前部署积极应对突发疫情。第一时间建立8个专项工作组,制定优化防控工作方案,推进发热门诊规范化改造和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实施“全程闭环管理、全链条可追溯、全量核酸检测、全面环境清消”,严密构筑“国境、区域和社区”三道疫情防控线。二是毫不松劲,有序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组织完善专家技术配备,制定各类卫生应急预案,紧盯关键环节,深入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提前关注并指导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后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发布各类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卫生指引,全力确保复工复产复市。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不断引入柔性执法理念,在卫生健康领域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对《上海市卫生健康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组织学习讨论。坚持疏堵结合、惩戒并举,将行政执法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从重处罚向重行政指导转变,采取宣传引导、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方式,加强督促、引导和规范,避免对违法行为一概给予行政处罚的简单执法方式,充分展示执法的教化力量。

(三)依法全面履行法治政府职能

1、着力营造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牢牢把握“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健康服务”工作要求,不断创新服务,加强医疗卫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将“打击无证行医工作”作为“去除市场杂草,确保田地肥沃”的重要工作内容二是精准发力瞄准靶心,持续加快社会资本办医步伐,不断加大“放管服”工作力度。三是夯实优化基础,强化放管机制,善用创新的方式解决医疗卫生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四是关注执法盲区,多管齐下,实现新兴业态的医疗机构全过程监管。五是以信息数据化支撑,深化“互联网+医疗”,为市民健康提供精细化服务。六是以信用承诺为抓手,加大辖区内企业信用联动及信息共享,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措施。

2、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通过“发布全方位线上服务指南、创新承诺办理模式、畅通统一物流快递服务渠道、健全应急办理机制”等举措,积极开展疫情期间政务服务优化。二是大力开展“阳光审批”,对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定期限和承诺期限开展逐项确认,已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示。持续推进“一件事”业务流程再造,共8项“一件事”已上线运行。积极拓展区自管公服事项,已新增至63项。五是推动“两个免于提交”落实落地,通过电子证照和数据核验实现材料免交。六是研究推进AI自助智能办理,完成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医师护士执业注册AI审批630余件。

(四)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严格贯彻《重大行政决策暂行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集体领导决策原则,制定下发我委《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办法》,在制定《宝山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多次召开不同层面的专题讨论会,积极听取相关部门及专家的意见建议,为各项重大事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了法治基础。

2、不断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深化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完善了我委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目前已备案4个。明确制定程序、审核制度及所需相关材料。深入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民法典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3、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落实《宝山区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请委兼职法律顾问,各基层单位也已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通过聘请法律顾问,深度参与我委重大项目法律论证、重大合同审查、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诉讼答复答辩等,并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治宣传等。积极推动我委公职律师制度建设,为重大案件讨论、听证等重大事项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持续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我委《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通过区政府网站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权责清单公示、双随机抽查事项公示等信息公示工作;二是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为目标,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过程进行“全程留痕”,并积极落实执法记录仪和录音电话在执法过程中的使用;三是继续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清单》,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决定开展法制审核,确保重大执法事项的合法、合规、合理。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完善《宝山区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分级管理规定》,以案件审核权限下放为手段,以提高监督员工作责任心为目的,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分级分类管理。同时,结合“案件评审委员会”工作,对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投诉举报等事项开展集体合议,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和规范性。以卫生监督稽查为抓手,积极推进落实内部纠偏机制。

3、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全面提升“两法衔接”水平,与区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重大行政执法活动检察官到场工作方法》《对无证行医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完成“行刑衔接”4起。加强行政强制执行,对经催告仍不缴纳行政罚款的被处罚人,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8起。

(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持续拓展政务公开深度广度

积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按要求主动公开信息1450余条。深入推进权责清单梳理,定期开展权责清单数据校核,通过“一网通办”对外公示。推进政务新媒体工作,进一步完善“宝山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的发布内容、栏目设置,重点做好党建工作、政务信息、健康科普等内容的发布。

2、加强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

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责任,通过“互联网直播+旁听观摩”的方式,提升领导应诉能力。利用好医调委和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作用,做好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工作。

3、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严格执行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增强监督执法公正、透明,有效防止权力滥用、权力腐败等现象。

(七)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是完善普法组织架构,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年度普法计划,制定《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普法责任清单》,纳入工作总体布局二是深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水务、城管执法、教育等多部门的沟通协作,整体推进,形成合力。三是丰富普法内涵,加大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宣传力度。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相结合,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做到法治教育接地气、贴基层、近生活。四是拓展多元化普法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衔接互动,不断提高管理相对人法律素质,强化相对人自律意识,促进其依法经营、规范执业,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成效。五是提升执法队伍水平,以卫生监督员为普法重点对象,把学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作为重点内容,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法治宣传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普法业务能力。

2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普法责任,组织各基层单位大力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各项举措。累计发放宣传折页38.32万张,报纸2.08万张,海报140.46万张,版面1074块,科普视频4个。

3、全面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

我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动员各基层单位开展“七五”普法自查,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全面总结工作成效、主要经验和特色亮点;坚持问题导向,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形成有效的整改举措,形成《宝山区卫生健康委“七五”普法工作总结报告》,全面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4、持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持续推进“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第7个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第32届宪法宣传周活动。紧紧围绕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控烟宣传周、中医药法宣贯、国家安全教育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饮水卫生宣传周、卫生监督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二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和作品建设,创新拓展教育阵地,充分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引领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组织各基层单位开展《民法典》公益宣传、《民法典》公开课、《民法典》专题讲座等系列活动。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部分基层单位对传播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培养法治习惯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形式主义的现象依然存在。如少数单位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法治工作没有深度和广度,认为法治工作是软任务、软指标,没有将其重视起来,走过场现象依然存在;少数基层单位对目标不明确、协调配合不够,仍将法治建设工作视为业务工作的补充与辅助,法治工作积极性不高,措施不够有力。

(二)法治宣传方式丰富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对法治宣传工作没有认真研究,形式大同小异,普法宣传教育的措施、方法变化不大,缺乏创新意识。多年来基本做法就是在宣传日、宣传周等节点,通过发放宣传材料、进行设摊宣传、公众号专题宣传等,虽然场面热闹但方式陈旧单一,入脑入心有限,跟不上现阶段法治宣传教育新形势,存在形式与效果脱节问题,群众乐意接受、喜闻乐见、参与感强的普法方式有待进一步挖掘创新。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协调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和重要任务

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切实发挥好法治建设带头人和主心骨的作用,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增强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安排党政领导领学领讲、交流互学,组织两级中心组联学共学,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二是每年举办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学习党章党纪党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2020年共开展1期,130余人次参加。三是坚持和完善处级领导干部八项学法制度,认真开展领导干部网上学法测试,共65余人参与。定期举办法治专题培训,邀请宝山区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秦涛副教授作题为“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专题讲座100余人参与,进一步提升党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

(三)深入推进法治建设落地见效

通过“目标设置、人财保障、制度建设、过程监督、结果考评”等工作举措,稳步推动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一是明确目标设置,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制定下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将法治工作各项任务纳入我委年度目标管理范畴。二是强化人才经费保障,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法治领导小组,落实法治科室及人员,组建基层单位法治联络员队伍,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落实经费保障,在财务预算中预先落实好法治工作专项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坚持并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机关公务员和基层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等,完善了《法治宣传联络员工作制度》《法治信息报送制度》《法治宣传联络员岗位职责》等,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过程监督,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健全依法依规决策机制。五是加强结果考评。注重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量化考核标准和分值,列入各基层单位目标责任考核中,以考核求进步,进一步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工作的全面发展。

(四)严格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公务员法治教育培训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每年初将法治学习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中,采取集中学习、分组交流、联组学习等形式,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和作风能力建设。推进机关公务员法治教育培训制度落实,通过上海干部在线学习,每人每年总计不少于50学时;参加法治系列讲座学习和中心组扩大学习,涵盖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民法典》等,累计参与人次数近285人次,使机关公务员不断加强学法、用法、知法、守法,增强法治观念。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区卫健委将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围绕卫健系统重点工作任务,取长补短,创新求进,力争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及人员法律素养达到新的提升。

(一)转变思想,提高认识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成为治国的最高方略写进宪法,因此,干部职工更应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依法治国的重要性,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懈怠、不推诿、不应付,群策群力,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才能保证法治工作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努力推进法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规范执法,加强审核

牢固树立依法履职、程序合法、规范执法理念,严格落实《上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和部署,注重事实认定和审查,提升程序与证据规范意识。不断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投诉举报进行集体合议,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度。

(三)积极应诉,良性互动

将行政机关负责人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内容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具体工作任务之一。从思想上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责任,提高出庭应诉率和应诉能力。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情况季报告制度,积极发挥该制度对实质解决行政争议的助推效果。

(四)提前介入,全程参与

积极推进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提供法律服务的新方式,认真落实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提高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案件办理、重大决策制定合法性审查等各项工作中的参与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估的风险防范机制。

(五)转变观念,立足需求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实际需要,不同的法治宣传教育对象对法律的需求各不相同,要有针对性进行才能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最大效能,要根据群众实际需要普及法律,真正服务群众。加强对群众表达合理诉求的方式和渠道的引导,突出对矛盾纠纷解决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在通过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实践中,提升群众的法律认知水平,推进卫生健康行业的法治化进程。

(六)挖掘潜力,创新方法

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加强单位间、部门间的经验交流和借鉴,拓展法治宣传平台,创新符合时代特点的普法宣传形式和载体,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吸引力,有效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化虚为实,使普法工作真正做到入心、入脑,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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