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晓冬、薛国华:
你提交的关于设立雁晋爱乒(上海)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出具的评估报告、宝山区体育局出具的《关于雁晋爱乒(上海)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设立申请的审核意见书》,经研究,同意设立雁晋爱乒(上海)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该校登记为营利性线下培训性质;行业主管部门为宝山区体育局;办学内容为体育类培训(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乒乓球);注册资金人民币贰佰万元;校长为顾韵华;法定代表人为尤晓冬;办学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罗芬路989弄14号1层。
接本批复后,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等手续,并依法依规办学。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