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宝山区城市运行管理机构编制保障和工作力量,满足我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实体化运作需要,拟就上海市宝山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机构编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请示如下:
一、有关背景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区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要求我区加快推进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的实体化建设,现宝山区城市运行中心需进一步理顺组织架构、明确工作职能定位,统筹推进全区“一网统管”工作,开展城市运行管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区政府总值班、数据分析研判、统筹应用场景建设等工作,目前宝山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现有内设科室及人员配置不足,无法有效承接上述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上海市宝山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为区政府直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5名,领导职数1正2副,设综合科、受理监督科、指挥处理科(联动协调科)、督察管理科、应急处置科等5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正2副。
三、申请事项及理由
为了加快推进我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实体化建设,现将有关机构编制调整请示如下:
1、机构设置。上海市宝山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更名为上海市宝山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增挂上海市宝山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的牌子。
2、主要职责。主要承担统筹城市运行管理,受理“12345”服务热线投诉,网格化平台案件的派遣、核查、督办、结案、考核,城运系统运行维护和数据统计,网格巡查管理,区政府应急值守等职责。具体为:
(1)负责全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的受理、转派,对办理结果进行审核、回访、结案,并开展收集整理及跟踪落实。
(2)负责“12345”市民服务热线、街镇平台上传、其它需由区平台受理和派遣处置案件及复杂疑难城市问题的督办。
(3)负责区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的统筹规划、建章立制、项目推进、综合协调、数据分析、评价考核。
(4)负责统筹全区城市运行管理场景应用建设工作
(5)负责推进区、街镇城运中心的一体化建设。
(6)负责区城运平台系统及指挥大厅的日常管理,对全区应急联动、实时指挥提供平台支撑。
(7)负责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的机制创新、综合协调、数据分析、评价考核。
(8)负责网格化平台案件闭环流转及平台案件质量监管。
(9)监督、指导街镇分中心对责任网格部、事件进行巡查和发现。
(10)负责街镇开展联勤联动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11)负责区政府总值班室值守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内设机构。增设1个内设机构。调整后,设综合科、热线管理科、协调督办科、网格管理科、城市运行科、应急值守科等6个内设机构。
4、人员编制。增加8名事业编制、相当于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以及相当于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由于部分区政府总值班室值守职责实际由区政府办公室承担,申请划转3名编制到区政府办公室联络科(挂靠在区机关综合事务中心)。调整后,上海市宝山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上海市宝山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初步确定事业编制30名,领导职数1正3副,内设机构领导职数8名(6正2副)。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