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土〔2026〕426 号
关于批准宝山区 2026 年第 10 批次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上报宝山区 2026 年第 10 批次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沪宝府土〔2026〕39 号)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宝山区 2026 年第10批次涉及宝山区顾村大型居住社区BSP0-0103单元0304-01地块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 4003.36 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 4003.36平方米。上述国有土地中,农用地 2722.18 平方米(其中耕地1861.63 平方米),建设用地 1236.32 平方米,未利用地 44.86 平方米。
上述用地符合规划,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已落实。
现批准将上述 2722.18 平方米农用地(内含 1861.63 平方米耕地)和 44.86 平方米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即新增建设用地2767.04 平方米。
另,涉及的国有土地应由你区按相应程序收回。请你区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供地手续。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6 年 07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