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宝府办〔2007〕7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年)》切实加强我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宝山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召集人:冯健理 副区长
召 集 人:潘卫国 区府办副主任
周建军 区建设交通委主任
宋国安 区地区办主任
金守祥 区房地局局长
成 员:宋发清 区文明办副主任
刘 雁 区地区办副主任
陈炳文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鞠 兵 区司法局副局长
朱顺彪 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钱剑斌 区民政局副局长
陈仕宏 区财政局副局长
朱 琴 区卫生局副局长
吴伟良 区市容局副局长
林金连 区环保局副局长
顾 斌 区规划局副局长
徐爱国 区房地局副局长
刘宏良 区水务局副局长
王 政 工商宝山分局副局长
卢 华 区税务分局副局长
顾建荣 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丁志国 区物价局副局长
杨九成 区绿化局副局长
孙伟华 宝山供电分公司副总经理
柴慈君 市北自来水公司二次供水管理所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房地局,金守祥兼任办公室主任,徐爱国、刘雁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络员作为办公室成员。联席会议根据需要下设若干个专项工作组,由专项工作的牵头单位担任召集人。
各街(镇)应根据《宝山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的要求,对应建立由街(镇)主要领导为召集人的“街(镇)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以上人员若有变动,由各单位相关人员自行替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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