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你院于2021年9月27日下发《检察建议书》(沪宝检行公建〔2021〕19号)、《立案决定书》(沪宝检行公立〔2021〕47号)我镇已收悉,感谢贵院对我镇提出了宝贵意见。针对检察建议书涉及的违规经营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违规企业和星星村存在的问题责令即知即改,并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
我镇根据贵院提供的相关资料,我镇积极配合开展调查。经查,星星村垃圾山南侧的企业租赁星星村沈行东队土地约3亩(目前租赁协议已终止)从事再生碎石料加工,该场所地址为顾村镇湄洲路1616号,企业负责人高尚波自2021年6月初起开工建设碎石加工生产线,7月投入生产,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配套的环保设施未验收。
针对我镇星星村所辖范围存在违法进行再生碎石加工的情况,2021年10月8日下午,镇分管领导召集紧急会议,对星星村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10月9日,镇规保办联合星星村对企业负责人高尚波进行了约谈并开具整改意见告知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限期清空场内物料、拆除生产设备,同时镇规保办与区环保局执法大队对接;10月11日区环保局至现场进行检查,并于10月12日再次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其切实完成整改。10月26日,我镇会同区环保局开展现场复查,其违法行为已彻底改正。
二、即知即改,积极落实区域整治措施
星星村地处杨行顾村两镇交界处,由于辖区内建有多个大型市政设施(如500KV变电站、高压走廊、西区污水干管、垃圾山等),环境状况堪忧。“十三五”至今,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为了解决该区域人居环境问题,2017-2020年我镇安排专项资金,对该村剩余的9个生产队约420户农户全部实施搬迁“上楼”。近期,我镇结合全区堆场整治工作,从提升区域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对星星村富长路以南、潘广路以南整个区域开展“小散乱污”企业全面整治,关停企业11家,拆除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2021年10月18日下午,镇领导带队现场检查区域整治情况(包括违规碎石加工厂的整改情况),充分肯定了区域环境整治取得的成效,再次强调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星星村要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
同时,我镇已部署辖区内各村、镇属各公司开展自查自纠,对出租地块内企业是否存在未取得环保部门批准违规经营的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加强对出租地块的监管,对不符合环保规定的出租地块即刻进行整改;镇规保办牵头,各村、各公司增加巡查频次、加大巡查力度,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三、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在10月中下旬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顾村镇对标问题立行立改,该区域环境整治工作得到督察组高度认可。同时,我镇近期提高思想认识,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健全联勤联动机制,通过网格化管理加强巡查;完善发现机制,适时会同区环保局、城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有效确保各类问题闭环整改。
在此,感谢贵院在建议书中提出的良好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在检察机关的监督、指导下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在现有相关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完善,努力杜绝上述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