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潘杨河水系沟通工程项目经上海市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宝发改[2018]200号文《关于杨行镇潘杨河水系沟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项目总投资1487万元,所需资金由“城中村”改造专项资金安排,在区政府投资计划中列支。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以宝水务[2018]143号文《关于宝山区杨行镇潘杨河水系沟通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批准工程总投资1480.19万元。经立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本项目竣工决算工程费用为1897.49万元。现向区发改委申请调整潘杨河水系沟通工程项目的投资额。
一、主要调整内容
本项目工程范围、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工程总体方案和主要建设内容与原工可批复一致,重点对公用管线搬迁的工程投资进行调整。
二、调整投资
原工可批复总投资为1487.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11.14万元,独立费用205.07万元,预备费70.81万元。原初设批复总投资为1480.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08.02万元,独立费用201.68万元,预备费70.49万元。
主要调整投资为公用管线搬迁工程,共计530.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原批复的投资估算及概算中均没有包含公用管线搬迁费用,其中电力电缆管线保护工程费用16.38万元;燃气管线搬迁工程费用197.07万元;水管管线搬迁工程费用122.06万元;通信管线搬迁工程194.65万元。
调整后,总项目投资为1897.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91.26万元,独立费用176.07万元,公用管线搬迁费530.16万元。超原工可批复410.47万元,超原初设批复417.30万元。
该工程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现特向贵委申请调整潘杨河水系沟通工程项目的投资额。
望批准!
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