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指导意见》修订工作后,已完成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符合《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众参与情况。2024年12月27日,征求了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行政许可科、区房屋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的意见,相关单位做无意见回复。2025年1月9日再次召开由区房屋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及全区12个街镇的绿化管理部门共同参加的《指导意见》征询会,会上听取了各单位代表对《指导意见》的建议。
二、专家论证情况。2025年3月3日,专家论证主要通过书面论证方式,邀请闵行区绿化园林管理所、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市绿化管理指导站相关专家,共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8条。具体建议回复详见专家论证报告。
三、风险评估情况。2025年3月,我局组织开展相关风险评估工作,确认《指导意见》符合居住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合法,在政策一致性方面不存在风险,也得到社会公众、行业单位一致认同。
四、合法性、政策宏观一致性。我局按照重大决策程序要求完成合法性初审并形成报告。同步报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展合法性审查,当前相关单位均已回复表示通过。2025年4月22日,经区绿容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对《指导意见》进行修订,并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完善后续流程。
相关内容见附件。
上海市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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